招标
新野县交通运输局新野县同运客运站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4-411329-04-02-78450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齐振伟16637729888
招标代理机构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庆武178847836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野县交通运输局新野县同运客运站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野县交通运输局新野县同运客运站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新野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审批【2024】29号批准建设,投资统一代码:2404-411329-04-02-7845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备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野县交通运输局新野县同运客运站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XYGGZY-2024-21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含站房综合楼改造、室外公共卫生间改造、大客车维修处和中小客车维修处改造、清洁清洗台改造、道路及停车场等场站配套工程改造、设备改造等。

2.5.建设地点:新野县境内

2.6.招标范围:

1标段(施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标段(设备):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及后续服务

4标段(监理):本项目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2.7.计划工期/交货时间/监理服务期:

1标段(施工)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标段(设备)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到位

3标段(设备)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到位

4标段(监理)监理服务期:本项目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

1标段:新野县同运客运站提升改造工程

2标段:新野县同运客运站提升改造设备

3标段:新野县同运客运站提升改造设备(充电桩)

4标段:新野县同运客运站提升改造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段(施工):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其他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社保为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提供截图清晰可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5.2. 其他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3标段(设备):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3.投标人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度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缴或不需要缴纳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提供截图清晰可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标段(监理):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信誉要求:

3.5.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提供截图清晰可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5.2. 其他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2.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缴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缴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取消投标保证金金额在十万元及以下工程建设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新公管办【2022】3号)。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3日08:00分至2024年09月13日09:3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5.2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

5.3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U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CA办理/延期及相关技术支持,请联系:

信安CA办理/延期:0371-96596     15672779650

华测CA办理/延期:400-620-2211   13849189693

北京CA办理/延期:13592063736    15203873681

深圳CA办理/延期:15538830100

 

招标人:新野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河南省新野县朝阳路中段  

联系人:齐振伟

联系方式:16637729888

 

代理机构: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777号

联系人:贾庆武

联系方式17884783697  

  

监督机构:新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阳市新野县健康路东段

联系人:王更冬

联系方式:0377-6622291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