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挖掘机智慧工厂-智能施工试验场建设项目(一期)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专业分包采购公告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就所承担挖掘机智慧工厂-智能施工试验场建设项目(一期)土建工程进行劳务分包采购,邀请有意向、有能力的投标人报名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本项目挖掘机智慧工厂-智能施工试验场建设项目(一期)位于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石碑坪镇,主要工作内容为①综合力学测试棚:建筑面积897.12 ㎡,高度 18.15m,钢结构,单层厂房。②拆装及重型车间:建筑面积 6531.96 ㎡,高度 20.75m,钢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 构,单跨跨度为 31.2 米,单层厂房(局部辅房 3 层)。③加油岛:建筑面积 38.40 ㎡,高度 6.05m,钢结构。④厂区道路、围墙。
本次分包采购的项目主要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挖掘机智慧工厂-智能施工试验场建设项目(一期)土建工程,计划1家分包 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资质证照齐全有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自然人或出现在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中的单位参与报名。
3.本次分包采购优先选用股份公司A级、集团公司B级分包企业以及集团公司战略合作伙伴成员单位。或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施工的分包企业,信用评价良好、有施工能力的分包企业优先考虑。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领取:中铁鲁班商务网,
网址https://www.crecgec.com/portal.php/
2.领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024年12月8日16:00整至 2024年12月13日10:30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上午10:30整,送达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 开标前须进入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点击“报价投标”界面,进行“填写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投标文件主文件只 支持PDF格式)”,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日期:2024年12月18日上午10:30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本次分包采购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挖掘机智慧工厂-智能施工试验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 地址: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挖掘机智慧工厂-智能施工试验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 邮编: 545500
联系人:梁起士
联系电话:15520793629
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七、投标须知
1.工程说明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2. 招标范围
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第5项;
3、合格投标人
3.1 最新年检过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证书等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公证),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一般纳税人证明,授权委托人需要附社保证明和近3个月工资发放流水回执单。
3.2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
3.3 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证明。
3.4 人员机械配置要求:满足现场实际施工要求。特殊工种、关键工序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配足人员。如现场有特殊要求,根据现场施工 需要增加劳动力。
4、踏勘现场
4.1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2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进行踏勘,对工程的地理位置、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察勘,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报价。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施工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踏勘施工现场、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安全不负任何责任。
5.2工程量清单项目和数量均为暂定,以最终业主验收合格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5.3招标文件的领取:
中铁鲁班商务网,网址https://www.crecgec.com/portal.php/。本次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38730.00元(大写:贰拾叁万捌仟柒佰叁拾 元整)(公对公账户),投标有效期结束后无息返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需公司账号转账。
投标保证金转入以下账号(转账时请备注:挖掘机智慧工厂 挖掘机智慧工厂-智能施工试验场建设项目 智能施工试验场建设项目(一期 一期)土建工程 土建工程投标保证金)。若未备注或未 用公对公账户将一律视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 账 号:号:2011010195800031001
6、其他
6.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章节、条款、格式、图纸、附表。如果鲁班网下载的招标文件发现有缺页、内容不清楚或对其中内容 不理解而未向招标方提出,由此导致的投标失误,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
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属于投标人的风险。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6.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方将不提供项目现场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已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 一切情况。
6.3不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承担对招标文件的保密义务。
2024年12月8日
项目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工程名称 | 挖掘机智慧工厂-智能施工试验场建设项目(一期)土建 工程 |
2 | 建设地点 | 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石碑坪镇 |
3 | 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 | 工程概况:本项目挖掘机智慧工厂-智能施工试验场建设 项目(一期)位于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石碑坪镇,主要工作 内容为①综合力学测试棚:建筑面积897.12 ㎡,高度 18.15m,钢结构,单层厂房。②拆装及重型车间:建 筑面积 6531.96 ㎡,高度 20.75m,钢结构、钢筋混凝 土框架结构,单跨跨度为 31.2 米,单层厂房(局部辅 房 3 层)。③加油岛:建筑面积 38.40 ㎡,高度 6.05 m,钢结构。④厂区道路、围墙。 本次招标的项目主要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五工 程有限公司挖掘机智慧工厂-智能施工试验场建设项目( 一期)土建工程项目,计划1家分包单位。 |
4 | 质量标准要求 | 质量等级: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技术规范和 设计要求,并一次性通过监理、业主的验收合格。 |
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要求2天内人员、机械、相关物资设备必须进场。特别说明:招标人可 |
5 | 工期要求 |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工期,投标人应积极主动配合。(拟定工期 18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2日,完工日期2025年6月20日 |
6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的项目主要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五工程有 限公司挖掘机智慧工厂-智能施工试验场建设项目(一期 )土建工程项目,计划1家分包单位。详见劳务费用一览 表。 |
7 | 资格审查 | 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 上,二证一照齐全且最新年检,有过施工类似工程经验,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
8 |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 业主工程计量款 |
9 |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需具有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资质证照齐全有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自然人或出现在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中的单位参与报名。 3.本次招标优先录用被评为集团公司或公司优秀分包企 业的单位。在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施工,信用评价良好、有施工能力的分包企业优先考虑。 |
10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勘查且费用及风险自 理,招标人给予协助和配合。 |
11 | 投标文件份数 | 在中铁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招标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和网 上报价 |
12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 交起截止时间 | 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 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进入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 台的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点击“报价投标”界面,进行“填写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投标文件主文件只 支持PDF格式)”,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上午10:30 |
13 | 开标地点及时间 | 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 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进入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 台的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点击“报价投标”界面,进行“填写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投标文件主文件只 支持PDF格式)”,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上午10:30 |
1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23873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银转账或保函 投标保证金提交账号:20110101958013240001 户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 中心 开户账号:2011010195801324000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 转汇行)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上午10:30 投标保证金备注:挖掘机智慧工厂-智能施工试验场建 设项目(一期)土建工程投标保证金 |
15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元):中标通知书下发1周内缴纳合同价 3%的履约保证金(首次合作单位5%),否则发包人有 权取消中标资格。如中标单位由被授权人与项目部签订 合同,则需要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后将公证书交予 项目部存档后方可进行合同报批。 提交时限:签订分包合同前,若不按时交纳,视为放弃。 |
一般性或特别需说明 | 1.挖掘机智慧工厂-智能施工试验场建设项目(一期)土建 工程招标控制价:23873075.14元;大写:贰仟叁佰 捌拾柒万叁仟零柒拾伍元壹角肆分(含增值税3%)。 2.当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标,在招标控 制价-10%之内为有效标,不在范围内直接做为废标处理 |
16 | 的内容 | 。 3.请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及合同附件,投标过程中如不 满足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视为废标,后果自负负。 4.缺席或迟到视为弃标。 5.不允许中标人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
17 | 招标服务费 | 1.服务费:由“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按包件向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收取。服务费以该 包件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中标金额的0.15%计取服务 费(每个包件最高收取拾万元)。 2.缴纳形式 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均可,不接受现金,汇 款需从中标单位账户汇出,请在汇款单上注明:例如“招标编号+包件号+服务费”。 单位账户: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招标 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 转汇行) 联行号: 103100000018 招标服务费提交时间:中标后3个工作日 3.服务费缴纳后,可一个月内联系招标人代表提供“中 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服务费发 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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