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宏康中药材有限公司中药材成品仓库改造、原药材仓库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郧财采计[2017]314号计划函要求,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十堰市郧阳区农业特色产业开发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拟对十堰市宏康中药材有限公司实施国际农发基金项目采购中药材成品仓库改造、原药材仓库改造项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ZFCGJT2017-893
二、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宏康中药材有限公司中药材成品仓库改造、原药材仓库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即最高限价)为470000元整(其中企业自筹28.3万元,国际农发基金支持18.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
中药材成品仓库改造(符合药品GMP规范)约600m2;原药材仓库改造(符合药品GMP规范)约1200m2,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说明或补充说明,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省外企业需在住建厅一体化平台办理信息登记,提供带二维码的外省企业入鄂信息登记表);
3、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发生亏损;供应商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2014年10月至2017年10月))至少完成2项类似工程的业绩,其中一项应为拟派建造师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备案证(竣工验收报告)和业绩中标公示查询网址,不能查询的采购人均不予认可);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含有效的临时证),且未在其他在施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供应商应提供公司近三个月(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17年7月至2017年9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供应商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及六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资料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及人员社保;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
6、参加此项目谈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供应商应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7年10月24日起至2017年10月26日下午5:00止(工作时间)在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波兰苑小区门口)购买谈判文件并提交资质证件,每份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图纸须供应商自行复印并承担相关费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递交谈判保证金94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账户(汇款单用途注明“十堰市宏康中药材有限公司中药材成品仓库改造、原药材仓库改造项目工程谈判保证金”)。
报名时提供资料:由拟派建造师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所列所有原件和以上所有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11月01日下午15:00时(14:30时开始受理)前递交至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谈判地点: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购单位:十堰市郧阳区农业特色产业开发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泉泉 电话/传真:0719-7223940 邮政编码 :442500
收款单位全称: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开户行:郧县农村商业银行城东支行
账 号:82010000002720784
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