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共宜宾市委网信办关于“长江首城品味宜宾”网络主题宣传活动项目的比选公告
金额
29.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宜宾市委网信办拟对“长江首城 品味宜宾”网络主题宣传活动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以下称“比选申请人”)参加。
一、比选项目:“长江首城 品味宜宾”网络主题宣传活动项目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29.5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伍仟元整),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内容与要求
围绕“长江首城 品味宜宾”主题,提供宣传活动策划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活动时间、宣传形式、活动流程、宣传效果、结案报告等),活动传播量不低于1亿次。
四、项目实施期限
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比选;参加比选供应商之间无股权、人事关系。
六、报名须知
(一)比选材料内容要求
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中共宜宾市委网信办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参加比选的报名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申请材料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若供应商提供的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涉及对任何第三方侵权,供应商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二)比选材料递交时限
1.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合江门街道中山街142号(市委网信办210办公室)。
3.提交比选文件即视为比选报名,报名材料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不予接收。
4.比选申请文件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且须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
(三)比选准备资料
1.比选申请函(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见附件2)。
3.符合供应商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
4.项目实施方案及类似服务案例(见附件4)。
5.报价表(见附件5)。
七、比选公告
宜宾新闻网(www.ybxww.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投诉处理
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采购人职能部门负责处理投诉具体工作。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宜宾市委网信办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合江门街道中山街142号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831-8202867,邮编:644000。
中共宜宾市委网信办
2023年7月31日
关于“长江首城 品味宜宾”网络主题宣传活动项目的比选公告.doc
一、比选项目:“长江首城 品味宜宾”网络主题宣传活动项目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29.5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伍仟元整),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内容与要求
围绕“长江首城 品味宜宾”主题,提供宣传活动策划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活动时间、宣传形式、活动流程、宣传效果、结案报告等),活动传播量不低于1亿次。
四、项目实施期限
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比选;参加比选供应商之间无股权、人事关系。
六、报名须知
(一)比选材料内容要求
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中共宜宾市委网信办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参加比选的报名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申请材料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若供应商提供的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涉及对任何第三方侵权,供应商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二)比选材料递交时限
1.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合江门街道中山街142号(市委网信办210办公室)。
3.提交比选文件即视为比选报名,报名材料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不予接收。
4.比选申请文件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且须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
(三)比选准备资料
1.比选申请函(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见附件2)。
3.符合供应商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
4.项目实施方案及类似服务案例(见附件4)。
5.报价表(见附件5)。
七、比选公告
宜宾新闻网(www.ybxww.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投诉处理
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采购人职能部门负责处理投诉具体工作。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宜宾市委网信办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合江门街道中山街142号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831-8202867,邮编:644000。
中共宜宾市委网信办
2023年7月31日
关于“长江首城 品味宜宾”网络主题宣传活动项目的比选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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