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宁河整治安置房项目(经济适用房)信息化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21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115-jadh-c2023-0016
预算金额21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德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花工1811492189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江宁河整治安置房项目(经济适用房)信息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JADH-C2023-0016
项目名称:江宁河整治安置房项目(经济适用房)信息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6万元
最高限价:178.107204万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并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并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并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并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并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法人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独立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除外。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
方式:①现场获取: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且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前往江苏德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获取纸质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邮寄方式:磋商申请人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且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邮寄至江苏德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自行考虑邮寄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招标文件费通过银行汇款形式支付,并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文件费字样(可简写)。磋商申请人应电话联系代理公司经办人予以确认且联系邮寄招标文件事宜。
磋商文件费用: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江宁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德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南路555号有志大厦B2-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花工
电    话:1811492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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