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东升024-2338849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辽宁省高速公路综合运营管理平台(二期)及路网智慧监测管理平台第三方检测服务

发布时间:2023-08-03 14:5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辽宁省高速公路综合运营管理平台(二期)及路网智慧监测管理平台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辽宁省高速公路综合运营管理平台(二期)及路网智慧监测管理平台第三方检测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宁省高速公路综合运营管理平台(二期)及路网智慧监测管理平台”的实施成果进行第三方检测,包括软件测试、安全测评、源代码审计3个方面。

依据项目设计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交通运输部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辽宁省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25000.51-2016等相关标准,对辽宁省高速公路综合运营管理平台(二期)项目及路网智慧监测管理平台项目开展第三方检测,包括软件测试、安全测评和源代码审计3个方面。测评过程包括测评对象调研、方案编制、初测、整改咨询、复测、报告编制及出具第三方测评报告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综合运营管理平台(二期)项目,主要包含养护综合管理系统设施设备运维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移动外场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企业经营分析管理系统辅助决策分析系统路网智慧监测管理平台项目,主要包括应用支撑数据平台路网运行监测预警系统路网运行分析评价系统数据工程路网运行人员绩效考核系统(东软)收费数据治理及同步系统路网运行管理系统高精度数据地图系统路网运行人员绩效考核系统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服务地点:沈阳市

2.4服务周期:在系统满足试运行的条件下,35天内完成委托测试工作,分别出具《测评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17020);

3投标人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CCRC)颁发的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审计服务资质

财务能力

投标人在2022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企业业绩

投标人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071日至今)内,具有1个“合同额不少于40万元”的软件测评服务业绩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需具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师(中级)证书或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中的任意一种,需提供以上相应资格证书、身份证、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3日至2023年88,每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01室)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复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副本)、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17020)、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审计服务资质证书企业业绩,上述资料的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0.8元,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29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5.6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jttz.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系人:柳先生

电话:024-8236451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周东升、刘宇

电话:024-23388491(直线)或23388575、23389068转807

邮箱:lngcz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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