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互联网医院诊疗平台(智慧医院管理部)(第二次)结果公告
互联网医院诊疗平台行业应用软件节能产品培训服务系统扩展软件安全防护进行升级改造连接医院与患者的服务平台医疗服务连接器移动互联网移动音视频技术互联网医院线上门诊互联网技术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医院资源治疗护理电子处方获取药品健康指导智慧服务能力移动医疗服务平台互联网诊疗服务智能导诊预约挂号在线问诊在线支付医嘱建议药品配送查看病历反馈就医满意度移动端手机APP远程问诊线上问诊互联网医院图文咨询视频问诊医生PC端工作站患者微信小程序数字医疗互联网开放平台模块电子病历系统互联互通应用体系架构设计基于构件技术系统搭建模式基于组件模式系统内核结构统一接口标准接口管理平台数据交换和集成共享统一身份认证和授权控制业务集成界面集成业务中台数据中台数据交换共享能力提供标准化可视化可配置性接入管理日志系统视频拼接云端混流人脸检测统一支付平台模块人脸核身群组通信数据监控管理平台医疗资源数据集转诊记录数据集电子医保统计第三方软件系统评测报告HIS系统PACS系统急诊急救慢病管理系统辅助检查预约系统智能推送平台数据统计平台分级诊疗智慧体检预约构建出诊人员信息库视频制作软件应用开发部署安装调试环境标志产品环保产品医患图文交流移动医疗医生工具出诊信息危急值管理会诊管理抗生素管理医嘱录入住院患者信息诊断录入his诊断生命周期管理三方对账项目实施保障方案售后服务体系认证证书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维修指南操作手册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公共服务技术资料配件伴随服务启动运行监督维护手册保养组装试运行全套技术文件资料产品目录图纸使用说明服务指南更换服务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新零件部件货物修补缺陷部分
金额
34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000-01431
预算金额350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晓龙024-22503077
中标公司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34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互联网医院诊疗平台(智慧医院管理部)(第二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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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22-210000-01431/0614SY220406项目名称:互联网医院诊疗平台(智慧医院管理部)(第二次)招标文件货物类公开招标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第四章评标方法70第三章货物需求57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20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招标公告1目录
项目编号:JH22-210000-01431/0614SY220406一、项目基本情况互联网医院诊疗平台(智慧医院管理部)(第二次)(JH22-210000-01431/0614SY220406)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互联网医院诊疗平台(智慧医院管理部)(第二次))招标公告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79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完成软件应用开发部署安装调试及验收。采购需求:通过构建连接医院与患者的服务平台,打造开放的“医疗服务连接器”,将医院门诊与住院服务中的流程延伸到移动互联网,帮助医院高品质、高起点地利用移动互联网,推动医院服务转型,创新医疗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同时,借助已广泛普及的移动互联网和成熟的移动音视频技术,在“全流程”服务基础上建设互联网医院线上门诊,“让信息多跑路,老百姓少跑路”,最大限度地提高医疗服务的便利性,提升医院互联网化水平、提高医院服务品牌与效益。建设以“在线问诊”为基础的互联网医院诊疗平台,实现网上咨询、出具诊断、开具医嘱、线上查房、线上会诊、线上管控等一系列功能,为医院、医生、患者、监管部门,提供各自功能入口,打通医患沟通渠道,并充分利用医院已有信息化建设成果,实现线上线下数据融合利用。最高限价:人民币3,500,000.00元预算金额:人民币3,500,000.00元项目名称:互联网医院诊疗平台(智慧医院管理部)(第二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售价:免费方式:线上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获取招标文件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七、质疑与投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电子备份文件的递交形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时间:2022年11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八、其他补充事宜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024-83282858、83283232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1.采购人信息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开户行:建设银行浑南东路支行邮箱地址:syzbzx02@163.com联系方式:024-22503077、22516026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电话:024-22503077、22516026项目联系人:张晓龙3.项目联系方式账号:6232810730000165667账户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款。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二总则3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一投标人须知表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1.1 | 采购人 | 名 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联系人:张老师、王主任电 话:024-83282858、83283232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联系人:张晓龙电 话:024-22503077、22516026 |
1.3.4 |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无 |
1.3.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 |
1.3.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 |
1.3.7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有,具体产品为■没有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否 |
1.4.8 | 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 | 无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人民币3,50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3,500,000.00元 |
4 | 计量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
6.1 |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组织,时 间:地 点:联系人:电 话: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
10.3 | 核心产品 | /(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 |
11.3 | 样品或演示 | ■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递交样品联系人:递交样品联系电话: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2、演示要求:(内容、设备等要求) |
12.1 | 投标报价货币要求 | ■所有投标均按 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
13.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70000元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浑南东路支行账 号:62328107300001656674、保证金退还方式: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后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未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24-225030776、其它:无(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15.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16.1 | 电子投标文件及备份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0 份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未递交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下简称“备份文件”)的制作: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文件必须保持一致,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携带好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解密开始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始。解密有效时间:30分钟,超过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无效。(非投标人自身原因情形除外) |
18.1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0.1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1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人,评审专家 4 人组成,共 5 人。 |
25.1 |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 样品:1、样品评审方法:2、样品评审标准:演示:1、演示评审方法:2、演示评审标准: |
27.2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
29.2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 3家 |
31 |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中标人数量:1家■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
35.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36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的标准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形式:电汇支付时间: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账 号:240180262210001 |
39.3 | 质疑 | 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 系 人:周荔联系电话:024-22503077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503室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 |
特别说明 | 1、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项目备份文件允许投标人邮寄送达。以邮寄形式送达备份文件的,投标人对快递的迟达、丢失、未按规定密封、包装破损等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因此提出的质疑。2、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03室,张晓龙收,联系电话024-22503077。3、开标:在疫情防控响应期间开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但邀请未到现场的授权代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采用腾讯会议、微信等软件进行网络直播活动。4、采购全过程直至中标结果公示发布,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我中心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一切不良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6、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行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文件解密。7、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投标人共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8、如果启用备份文件,因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原因无法打开备份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9、其他事宜请投标人认真阅读辽宁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
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款。
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7若投标人须知表1.3.7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款。(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语言文字★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款。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
6.1投标人须知表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5.投标费用除投标人须知表4款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
8.招标文件构成三招标文件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适用法律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三章货物需求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投标人须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如下: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11.投标文件构成10.4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表10.3款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投标范围
12.2投标价格(单价及总价)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投标报价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款。★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投标保证金12.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
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投标有效期(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6.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6.2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
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18.投标截止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递交时间 | |
接收单位 | |
接收人签字 |
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20.开标六开标及评标19.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
★21.组建评标委员会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资格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款。
★24.投标文件的澄清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符合性审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款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样品及演示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6.投标无效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款。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
27.比较与评价(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产品非投标人生产制造的须提供),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款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8.废标27.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
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款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确定中标人七确定中标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保密原则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中标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2.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35.履约保证金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4.签订合同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廉洁自律规定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6.采购代理服务费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9.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质疑与接收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8.人员回避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0.履约验收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款。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序号 | 内容 | 格式 |
1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 | 1 |
2 | 投标文件的封皮 | 2 |
3 | 投标文件的目录 | 3 |
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3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 4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5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6 |
7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 |
8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7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8 |
11 |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不适用) | 9 |
12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 | |
13 | 联合体投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不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4.8要求描述) | |
14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投标函 | 10 |
2 |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 |
3 | 开标一览表 | 11 |
4 | 分项报价表 | 12 |
5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13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4 |
7 |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 15 |
8 | 《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如适用) | |
9 | 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均可),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检测报告等(如适用)。 | |
10 | 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 | 20 |
序号 | 其他材料 | 格式 |
1 | 《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可以提供)(如适用) | |
2 | 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不适用)(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 | |
3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承诺函 (适用于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人,现场递交备份文件的无需提供) | 19 |
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
封面格式: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格式1(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6、“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所投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
正本/副本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的封皮格式2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格式3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第包投标文件
三、其它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一、资格证明材料目录
格式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
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住址:电话:工作单位: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格式6日期: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7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格式8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9(不适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3.2.1.一、联合体成员: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函格式10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
其他事项:。(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传真: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包号:报价单位:开标一览表格式11日期:投标人银行账号:
货物名称 | 投标总价 | 投标保证金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小写:大写: |
分项报价表格式12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包号:报价单位: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总价 |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填表要求: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13
包号/序号:001-1产品名称:互联网医院诊疗平台(智慧医院管理部)数量:1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无 |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一)、项目概述随着“互联网+医疗健康”时代的到来,借助新兴互联网技术改善医疗服务,提高患者就医体验是大势所趋。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指出:要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2018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对互联网医院的定义、申请准入要求、执业规则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在国家和省卫健委的一系列政策支持和推动下,医院将加快互联网医院的建设,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二)、项目建设目标通过构建连接医院与患者的服务平台,打造开放的“医疗服务连接器”,将医院门诊与住院服务中的流程延伸到移动互联网,帮助医院高品质、高起点地利用移动互联网,推动医院服务转型,创新医疗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同时,借助已广泛普及的移动互联网和成熟的移动音视频技术,在“全流程”服务基础上建设互联网医院线上门诊,“让信息多跑路,老百姓少跑路”,最大限度地提高医疗服务的便利性,提升医院互联网化水平、提高医院服务品牌与效益。建设以“在线问诊”为基础的互联网医院诊疗平台,实现网上咨询、出具诊断、开具医嘱、线上查房、线上会诊、线上管控等一系列功能,为医院、医生、患者、监管部门,提供各自功能入口,打通医患沟通渠道,并充分利用医院已有信息化建设成果,实现线上线下数据融合利用。主要实现以下目标:1、避免医院交叉感染,简化就医流程,提高患者满意度,降低医患矛盾。部分常见病或慢性病复诊患者通过互联网医院图文咨询或者视频问诊,无需到医院就诊,可以减少医院就诊压力,实现患者分流,针对当下新冠病毒疫情,避免医院聚集交叉感染。2、驱动培育医生在线问诊新模式。医生通过移动端手机APP远程问诊的形式,可以对患者提交的病情描述、既往病史等进行一对一的图文以及音视频在线问诊,有效开辟了线上问诊的新模式。3、优化门诊患者的就医体验,提升智慧服务能力。移动医疗助力医疗机构完成患者诊疗服务流程再造,实现顺畅的全流程就医体验。移动医疗服务平台为患者提供院前、院中、院后等全流程管理,使患者足不出户即能获取智能导诊、预约挂号、在线问诊、在线支付、在线查看医嘱建议、药品配送、查看病历、反馈就医满意度”等医疗服务。4、部分常见病及慢病患者更轻松就医。对于常见病患者以及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患者可在移动端与医生进行在线问诊与咨询,不必到医院就诊,就可以享受医院专家提供的正规诊疗服务。5、医嘱诊断记录随时取阅,可通过电子处方获取药品。与医院信息实时同步,患者也可以在移动端查询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查看医生的医嘱建议、健康指导等。6、整合医院资源,降低运营成本。医院减轻就诊压力后,可以减少院内运营成本,可以将院内资源集中在重大疾病,紧急疾病以及住院病人的治疗护理上,实现资源整合。7、促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扩大区域辐射范围。互联网医院的实现是数字化医院的亮点,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高级阶段。建设医生PC端工作站以及手机APP、患者微信小程序等内容,可以提升医院的信息化建设程度,并且使数字化的优势直接便利到人民群众,使老百姓切实体会到数字医疗带来的益处,扩大医院各院区区域辐射范围,加强医患互动,建设品牌效应。(三)、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总体要求1.本项目所建设的互联网医院诊疗平台的主要功能是完成互联网诊疗服务,包括实现图文和视频咨询;开具诊断、医嘱;完成缴费收费;进行患者管理等功能。该系统应部署在医院指定的院内服务器中,并支持在和平院区和浑南院区使用。2.投标人所提供的应用软件必须保障系统在对患者提供互联网端服务时,不会产生安全风险。 3.投标人所提供的患者服务应用软件必须符合《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并承诺配合医院按照等保要求对软件进行升级改造。4.实施期间,投标人应根据甲方需求对软件功能进行升级改造。5.投标人应建设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提供标准化、强大的数据交换共享能力和业务集成能力;提供标准化、可视化、可配置性、全局性的高效接入管理服务。6.系统实现应用多层次应用体系架构设计,运用基于构件技术的系统搭建模式和基于组件模式的系统内核结构。通过建立统一接口标准,统一接口管理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集成共享,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和授权控制,实现业务集成、界面集成。7.系统应符合国家卫健委《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文件中的六级及以上标准;符合国家卫健委《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文件中六级及以上标准。二、互联网开放平台模块互联网开放平台是基于目前医院系统接口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综合性系统需求,针对医院系统对外接口混乱,难以管理和认证,在HIS访问高峰期也没有一定的流量防范措施,同时对HIS的正常服务容易造成非常大的冲击、严重影响HIS的业务服务质量等问题。1.接口管理:支持接口统一集中管理,避免接口杂乱无章,难以管理。2.生命周期管理:支持生命周期管理,包括,API创建、测试、发布、下线、升级、维护等。3.管理工具:能提供灵活的接口组织方式,冗余检测,实时备份。4.安全保障:能通过数据加密,调用令牌凭证,身份认证等技术手段,接口认证授权、接口安全管理、接口隐私保护、对接口的调用进行严格的控制和把关,拒绝非法调用。5.日志系统:支持通过强大而灵活的日志系统,方便管理员对接口进行管理,保证业务的稳定运行。6.接口独立性:当应用接口变化时,平台可以通过配置管理保证接口的独立性,外部应用无需任何改变。7.缓存策略:能提供多种缓存策略:数据库缓存,文件缓存,Redis缓存。8.分布式管理:分布式群集,提高应用性能,支撑业务的高并发要求,保证应用稳定性。并通过消息队列保证数据多点一致性。9.流量控制:平台支持灵活控制流量,可以设置按分钟、小时、天的调用量控制,根据接口、分类、应用、授权等任意组合进行全方位的流量管理。10.云端混流:能支持最大同时16条流混流,支持混入5种输入源类型(音视频、纯音频、纯视频、水印、画布),支持混流合成全新流,支持裁剪,水印功能,支持模板配置,支持混流录制,支持自动混流,支持实时混流种类与位置切换,混流启动与取消无缝平滑过渡。11.视频录制:支持视频录制功能,可录制多种规格的视频。流名称多级别录制,可以在推流域名、流名称级别配置是否需要录制。按指定时间段录制,可以通过调用 API控制录制的开始与结束时间,能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录制。12.视频拼接:支持设置推流中断自动拼接时间(最长可设置5分钟,即最长支持将中断5分钟的推流拼接成一个文件),在最后一次正常推流结束后,能自动拼接断流时间内的内容并生成HLS录制文件。13.人脸信息管理:支持各层次信息查询和删除, 包括组、人员、人脸。14.人脸统计分析:支持统计分析人员和人脸的日期趋势图和组趋势图、组、人员和人脸的总数、日增长数、周增长数。15.人脸检测:支持多脸检测、人脸静态活体检测、人脸检测检索。16.硬件监控:支持磁盘监控,内存监控,CPU负载监控,缓冲区监控,磁盘阵列监控。17.应用监控:支持对LVS,Nginx,MySQL,PHP,REDIS,RABBITMQ等应用程序进行监控。18.流量监控:支持对服务器流进行的监控,包括数据的流出、数据的流入的速度、总流量等。19.综合统计:支持对平台整体进行统计,包括:应用数量,接口数量,用户数量,设备数量等。20.访问量统计:支持接口访问量实时统计,接口调用成功率,接口覆盖率等。21.接口统计:支持接口的日,周,月的调用量,接口的平均访问时间,接口的最大耗时等。22.后台统计:支持服务调用量,消费者数量,服务器数量,用户量等。23.数据分析:支持统计就诊人数,小程序、APP、WEB端使用量,就诊人数年龄分布,性别分布等。24.就诊分析:支持查询互联网医院就诊记录,管理员可以通过此功能对医生出诊情况监管记录,对医患纠纷保留证据;同时无缝对接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25.科室工作量统计:支持统计各科室的问诊量、排班量、接诊数、接诊率、退号数。26.医生工作量统计:支持统计医生的问诊量、排班量、接诊数、接诊率、退号数、被关注数量。27.患者反馈与建议:支持查看患者的反馈与建议。28.患者评价:支持就诊后患者评价展示与查看。29.支持按招标方的格式要求生成日报、月报、年报,至少包括以下参数:服务器数据的流出量、数据的流入量、应用数量、接口数量、用户数量、设备数量、接口访问量、调用成功率、接口覆盖率、接口平均访问时间、接口的最大耗时、消费者数量、服务器数量、用户量、就诊人数、小程序/APP/WEB端使用量、用户年龄分布、性别分布、科室工作量统计、医生工作量统计、患者反馈与建议等。三、统一支付平台模块平台需要采用SOA面向服务设计、负载均衡技术,完成各业务系统之间的消息转发以及消息的逻辑处理,为各业务系统和外部对接系统提供统一接口,能够分布式部署,增强业务处理能力。1.支付类型:系统支持微信、支付宝钱包以及扫码、快捷支付、支付宝专用扫码支付、网上银行等,用户提供统一的网上支付和清算功能。2.订单列表:支持查询订单号码、交易日期、订单内容、交易金额、手续费、交易结果、清算状态等。3.交易记录:支持通过登记号查询交易记录,维护人员可快捷查账。4.退款处理:支持通过支付网关进行退款处理。5.三方对账:支持用户支付订单、核心业务系统(如HIS)订单和支付平台网关交易记录三方对账。6.坏账监管:支持针对一些单边账、坏账进行预警、监控,一致性校验,系统自动对账。7.服务窗/微信支付:支持服务窗微信支付在线进行挂号费支付、门诊费支付、押金预存、住院费支付。8.自助机扫码支付:支持通过自助机扫码支付、在线进行挂号费支付、门诊费支付、押金预存、住院费支付。9.窗口扫码支付:支持通过窗口扫码支付在线进行挂号费支付、门诊费支付、押金预存、住院费支付。10.支付宝支付:支持通过支付宝支付在线进行挂号费支付、门诊费支付、押金预存、住院费支付。11.多渠道对账:支持通过支付平台支持包括微信、支付宝移动支付平台在内的多个渠道的账务对账功能。12.自动对账:支持后台收单行绑定医院开户行即可,不再需要单独与各银行人工逐一对账,在正常情况下系统会自动完成账务核对工作;不同院区,不同商户和支付方式剥离自动对账。13.差异帐单:支持差异帐单明细统计。14.交易分析:支持自动生成日报汇总和明细。15.实时交易数据展示:支持图文形式直观展示实时交易数据。16.支付安全管理:支持系统支持对订单支付交易关键数据和痕迹的保留。17.功能权限:支持根据用户分组管理设置不同菜单权限。18.支持未来电子医保卡升级,电子发票应用等。19.支持按招标方的格式要求生成日报、月报、年报,至少包括以下参数:总收入、挂号/药品/检查/检验/治疗分项收入、退款数量和金额、支付方式和金额、单边账和坏账数量和金额等,以上参数应包含汇总、按科室、按个人三个层面展示。四、互联网医院患者平台(微信小程序)互联网医院主要面向部分常见病以及慢病复诊患者群体,延伸医院医疗服务半径,优化医院服务流程,提高患者就医体验。1.登录授权:支持通过登录开放接口获取用户登录凭证,进而换取用户登录态信息,包括用户身份唯一标识openid 以及该次登录的会话秘钥。授权用户微信身份(头像、昵称)。2.OCR就诊实名识别:系统支持通过上传患者身份证照片OCR自动识别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身份证信息。3.绑定手机/建档:支持授权用户验证患者身份证信息后,通过手机注册发送验证码绑定患者。4.人脸核身:支持参照公安部“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服务平台标准,依托腾讯公司相关基于微信平台生物识别技术,建立微信“实名实人信息校验能力”,即通过人脸识别+公安比对,校验用户实名信息和本人操作。5.绑定就诊卡:支持通过系统查询院内HIS历史建档记录绑定患者就诊卡。6.预约挂号:支持患者可预约选择一定期限内开放的号源,根据自身病情选择对应科室、日期和医生。7.门诊缴费:互联网医院支持线下业务包括待缴费提醒通知,待缴费查询,在线支付,缴费成功通知(与医院现有公众号保持一致)。8.检查检验报告查询:互联网医院支持线下业务,支持查询患者历史报告单的信息列表、报告单详情等(与医院现有公众号保持一致)。9.住院日清单:住院患者查看住院日清单,支持根据日期筛选。10.住院预交金:支持住院患者住院充值。11.线上预诊问卷:支持对接预诊问卷系统,获取病情描述、检验检查报告等内容,支持文字、图片等形式。★12.一对一咨询问诊:患者提交预诊问卷,对接即时通信平台,患者以IM形式和医生一对一,点对点进行对话,支持发送文字,图片。13.医嘱建议:可以查看医生针对问诊的医嘱建议等。14.在线诊断:可以查看医生针对问诊的病情诊断记录等。15.图文咨询状态显示:支持患者端实现待支付、支付失败、待回复、咨询中、申请退款等状态的分类和查询。16.咨询状态提醒管理:支持患者端实现医生回复后,实时聊天消息提醒,退款成功与否等途径接收短信或推送提醒。17.问诊记录:支持查询自己和其他就诊人(就诊人为自己名下添加的其他就诊人)的图文咨询记录。18.我的医生:支持展示我关注的全部医生记录。19.评价医生:就诊结束后支持患者通过标签、打星评价医生。20.分时段预约:支持患者端分时段预约医生视频问诊,支持以短信方式告知患者。21.科室分类:可根据his科室为基础,进行分类单独形成主页,支持自定义修改。22.支持建立疾病专属区,实现专区管理。23.医生列表:支持显示按科室显示医生,支持按综合、评价、职称、工作量等多种排名方式显示医生排名顺序,患者可自行选择排名方式;支持医生在多科室同时展示。24.支持按科室、医生姓名、擅长疾病等条件智能搜索医生。25.支持医生展示界面、在专属区页面等处可直接挂互联网咨询号、诊疗号和门诊号。26.患者在终端查询公共信息和个人信息。可查询公共信息,如医院收费项目公示,包括收费项目名称、医保类别、物价等。个人信息、如日清单、出院明细、诊断书、出院小结、发票、检查、化验、病理等,设置查询身份验证,并按类分列,每类按时间倒序排列。27.支持按科室展示文章、公告等。28.关注科室:支持患者关注科室。29.转发主页:支持转发科室主页。30.维护通知:支持医生主页显示医生维护内容,提醒患者或公告。31.分享医生主页:支持将小程序医生主页分享到微信好友、群聊。32.医生信息展示:展示医生头像、标签、简介、擅长、支持下拉展示更多。33.关注医生:在我的关注里面可以对当前就诊医生进行关注,后续复诊咨询可以直接查找该医生。34.微信头像昵称显示:系统关联用户微信账号,并默认为当前就诊人,显示当前用户微信头像昵称。35.就诊人管理:支持患者端实现添加非本人的“就诊人”信息,可选择默认就诊人,实现对就诊人的增删改查操作。36.用户建卡模块:患者通过上传身份证照片OCR自动识别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身份证信息,并输入个人手机号码,通过验证码注册建卡。37.用户绑卡模块:通过系统查询院内HIS历史建档记录绑定患者就诊卡。38.就诊人切换:可以在添加的就诊人之间进行切换当前就诊患者。39.就诊二维码:在就诊人列表中选择就诊人二维码,在使用时,向医生出示此就诊码,其中包含姓名、登记号、手机号、就诊卡号、身份证号等信息。40.帮助中心:支持解答患者使用小程序中的常见问题。41.问题反馈:支持患者反馈互联网医院小程序的问题。42.消息通知:包括挂号、就诊、视频、医生回复、退款等消息通知提醒。43.支持各种查询结果后面附带功能区域,宣传区域模块。如查询到医生主页显示挂号链接和该医生发布的科普宣教等信息。44.挂号后24小时内医生未接诊,自动退号。45.支持患者端发起加号申请(包括互联网诊疗加号、门诊加号)、续方申请、住院申请等。46.可查看检查、检验的预约状态。47.支持以身份证号为主索引合并患者就诊记录。48.应具有药品不良反应反馈功能。五、互联网医院医生平台(App)模块通过统一的平台规划,实现针对医生端移动化诊疗服务办公需求的全覆盖,从管理层到业务层到作业层提供全面的移动信息化解决方案。通过手机App实现医生在线问诊入口,实现医生工作互联网化,医生可以进行日常工作、查询患者临床资料等功能。1.工号认证:医生工号密码认证,与HIS信息同步。2.人脸识别登录:医生拍照上传人脸信息,进行人脸识别登录。3.订单列表: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患者病历卡等,可对订单列表进行时间筛选,状态筛选操作,医生可查看既往诊疗患者列表。4.医患图文交流:支持图片上传聊天、文字聊天、语音文字转换、查看患者电子病历、在线录入医嘱、诊疗建议录入。5.支持医生对患者进行标签标定分组,可分组并查看,支持模糊全字段查询;支持对分组患者群发消息;支持自定义发送复诊复查等个性化提醒;支持自定义并且推送各种预诊表、问卷(不含预问诊科普);支持快捷推送个人科普或科室科普文章(不含科普微网站系统);支持对患者做多项智能自动化回复(预置)。6.退费系统:医生在结束服务前可以为患者退费。7.结束服务:医生给出诊疗建议后可结束服务。8.标记患者:对需要重点关注的患者可在系统标记,辅助医生区分患者。9.图文预约加号:支持医生通过图文问诊为患者加号。10.通行证:支持医生发送通行证,支持医生选日期。11.图文问诊服务限制:医生可对相关问诊服务进行限制,如问诊时间,费用等。12.订单列表: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患者病历卡等,可对订单列表进行时间筛选,状态筛选操作。13.医患高清视频:医生在预约时间邀请患者加入高清视频,通过音视频进行交流、医生可查看患者电子病历在线录入医嘱、诊疗建议录入等。14.支持即时消息提醒:包括新挂号患者提醒、服务开始提醒、服务结束提醒、填写诊疗建议提醒、医院推送的信息提醒、科室推送的信息提醒等;支持在非工作时间或特殊时间内启动消息免打扰。15.图文消息通知:聊天内容消息实时推送。16.支持通过医院通讯与科室下所有医生即时通讯;支持与医院其他科室所有医生即时通讯;支持与医生与护士间建立即时群聊;支持对话状态下医生之间推送患者信息和转诊功能,包括病志信息、加号申请、住院申请、开药申请等;17.视频服务限制: 医生可对相关视频问诊服务进行限制,如问诊时间等。18.移动医疗医生工具出诊信息:可查看移动医疗医生多天出诊信息。19.版本控制:了解版本情况。20.图文出诊信息:可查看出诊信息、号源数、已挂、剩余号数、可修改图文排班,支持多天排班。21.视频出诊信息:可查看出诊信息、号源数、已挂、剩余号数、支持多天排班。22.预约挂号出诊信息:可查看出诊信息、号源数、已挂、剩余号数、支持多天排班。23.移动医疗医生工具危急值管理:包括危急值提醒、患者信息、在线审批、数据过多分页加载、时间筛选、状态筛选等。24.移动医疗医生工具会诊管理: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会诊类型、时间筛选、状态筛选、会诊信息、跳转患者资料等。25.移动医疗医生工具抗生素管理: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时间筛选、状态筛选、抗生素信息、跳转患者资料等。26.医嘱录入:可对门诊、住院患者进行医嘱录入,选用已有医嘱套,检验医嘱录入、检查医嘱录入、检查申请单、药品录入等。27.住院患者信息:包括住院患者基本信息、过敏史、病程、病情信息、费用信息、检查检验、检查项目、检查图像、医嘱信息、医嘱名称、(医嘱、护嘱筛选、长期、临时筛选、在用、停用筛选)、体温单、温单pdf图片描点、文字版电子病历、就诊记录切换、电子病历pdf图片展示、入院记录、手术记录、知情同意、多媒体病历、结果显示、曲线展示等。28.CA证书下载:支持互联网医院APP下载北京CA证书。29.线上CA签字:支持线上开医嘱CA签字。30.CA扫码认证:支持CA线上签名扫码签名服务。31.诊断录入:支持手机录入his诊断。32.检查录入:支持手机录入his检查医嘱。33.检验录入:支持手机录入his检验医嘱。34.处方录入:支持手机录入his处方医嘱。35.手术信息:支持查看手术信息。36.加号申请:支持医生对输入患者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为患者建卡加号。37.通知维护:支持医生自定义100字文字维护显示在患者小程序、支持修改、删除。38.线上问诊:支持查看图文、视频问诊记录。39.支持医生和患者间采用“免费咨询”和“互联网诊疗”两种模式交流,医生可随时对单一患者选择切换交流方式,对应收费方式切换设置包括:关闭、短期免费(可设置具体天数)、永久免费、收费、免费追问包、免费延长时间(可设置具体时间)等。40.线上排班:支持医生自助为自己排班(图文、视频),可在手机端集中管理自己免费咨询和互联网诊疗号;自由控制暂停接诊;支持一键开始或关闭在线问诊。41.医生名片:支持医生通过APP分享医生名片,患者扫码可进入。42.个人信息:支持医生维护个人头像、手机号码、个人简介、个人擅长、特别擅长等资料。43.常用智能回复:支持医生维护常用回复;支持自定义快捷方式回复(快捷回复分组,搜索);支持智能秘书,实现多种丰富的智能自动化回复(按照预定规则)。44.门诊患者:挂号患者支持时间筛选、图文患者支持时间筛选、视频患者支持时间筛选。45.全部患者(包括门诊、住院和互联网患者):科室切换、患者分页加载、支持按患者姓名、登记号、身份证号、手机号搜索,支持查看患者资料、支持电子病历查看、支持医嘱录入(检查、检验)。46.支持医生在线上诊疗对话过程中查看患者的预诊、化验信息、检查信息、药物信息、手术信息、出院小结等信息(全景视图);支持医生看既往就诊对话信息。47.支持面对面手机添加患者,与患者建立即时互动交流(可语音、文字、图片);支持医生转发加号连接到微信,允许患者自填信息;支持面对面加号(患者手机扫描医生手机二维码);支持免费对话界面下推送挂号或者加号功能。48.应具有查看患者药品不良反应反馈,以及审核、上报功能。六、互联网医院医生平台(PC)模块需要建设互联网医院医生PC端,实现医生通过PC端应用,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主要功能有,图文问诊与视频问诊。同时与HIS系统相结合,实现开医嘱、开诊断等诊疗操作,实现药品配送到家。1.登录界面:医生工号密码认证,与HIS信息同步。2.视频问诊:患者在线进行等待,医生发起呼入,进入问诊。3.图文问诊:医患进行在线图文沟通。4.医生在线开医嘱:医生在线开具医嘱。5.HIS排班:通过his系统进行统一视频排班。6.诊断录入:支持PC版调起his诊断录入页面实时录入诊断。7.检查录入:支持PC版调起his医嘱录入页面实时录入检查医嘱。8.检验录入:支持PC版调起his医嘱录入页面实时录入检验医嘱。9.处方录入:支持PC版调起his医嘱录入页面实时录入处方医嘱。10.药房:互联网医院通过his药房药库发药。 11.配药选择:支持患者选择自提或者配送。 12.快递对接:支持对接第三方快递,小程序中可查看配送状态。 13.医嘱在线支付及药品配送:在线医嘱、药品等支付。 14.服务评价:就诊服务服务。七、统一消息平台模块消息平台支持互联网医院多终端消息推送微信小程序、医生APP、PC医生端,通过与his业务深度结合,统一用户体系实现智能推送1.员工管理:员工中心主要对员工用户体系的用户数据、存储和服务接口进行统一和集中管理。员工包括企业内部员工及相关连的上下游的企业员工2.患者管理:患者中心主要对患者用户体系的用户数据、存储和服务接口进行统一和集中管理。3.统一认证:对外提供统一登录管理,对接入系统进行用户列表和用户信息的授权管理,并做登录行为的审计。4.微信公众号推送:接入微信公众号的推送接口,并对消息的类型和内容进行配置管理。5.微信小程序推送:接入微信小程序的推送接口,并对消息的类型和内容进行配置管理。6.支付宝生活号推送:接入支付宝生活号的推送接口,并对消息的类型和内容进行配置管理。7.APP推送:接入极光推送IOS和安卓的推送接口,并对消息的类型和内容进行配置管理。8.短信推送:接入短信平台的推送接口,并对消息的类型和内容进行配置管理。9.消息单发:提供主动给用户推送消息的API或者H5功能。10.消息群发:提供对用户组进行群发消息的功能。11.单点通信:提供1V1进行实时通信的能力。12.群组通信:提供群组实时通信的能力。13.多消息类型支持:支持多种类型的实时消息,包括文本消息、图片消息、语音消息、模板消息和系统消息等。14.消息管理:在一段时间内消息平台会保存对应的消息,并且提供对应的拉取接口。15.用户画像:对接入用户中心的属性和行为进行分析,形成对应的用户画像,有益于精准运营。16.消息记录:记录消息推送和即时通信模块形成消息,方便问题追踪和后续的消息统计。17.消息统计:基于消息记录的明细数据形成多维护的统计分析。八、运营监管平台对接需求模块本系统需要对接互联网医院服务监管平台,根据《互联网医院服务监管平台数据采集接口规范》,对互联网医院医疗服务数据集及医疗资源数据集两大类项目数据按照相关机制进行采集监管。1.个人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数据集2.医疗服务:就诊记录数据集、医嘱数据集、诊断信息数据集、转诊记录数据集3.医疗资源:机构资源(机构信息、接诊点信息、科室信息)、人力资源、机构开展业务情况数据集、设备资源、接诊点业务开展情况九、数据监控管理平台模块1.咨询功能应单独统计,不计入挂号统计,支持单独上传至卫健委主管部门的监管平台。2.除要求的数据统计参数外,咨询、挂号、退号(包括退号原因)、检查、检验、治疗、药嘱等项目进行当日、当月以及分段选择的实时统计,并进行分类统计,按时间轴展示变化趋势(可选按日、星期、月为单元)。3.医院整体、科室、个人(带组医生)接诊量、业务量、各种医嘱量、化验量、引导关注量,可视化,同比、环比。4.挂号到接诊时间、接诊到结束问诊时间、挂号时间段、接诊时间段、对话条数和字数等统计,包含三个层次(个人、科室、全院),电子医保统计。5.诊疗行为的参数与投诉种类、满意度评价等关联统计,实现服务内容、挂号科室、疾病种类、接诊时间、接诊间隔、处理时间、处理间隔、接诊方式(图文、视频、电话)等业务相关参数与满意度、投诉、互联网再次就诊、关联人再次就诊等反应对互联网医院认可度参数实现相关性分析。6.具有就诊人地域分布、病种分布、年龄、性别等属性的统计与变化趋势分析。7.可实时查询相关性分析结果,并按月(季度,年份,自定义周期)给出报表。结果应支持电脑端和手机端均可查看。十、系统对接和兼容要求1.投标方所提供的互联网医院诊疗平台系统必须包含标准化的数据接口,完成与院内现有的HIS系统(东华公司)、PACS系统(GE公司)、院前急诊急救系统(东软汉枫)、慢病管理系统(神州医疗)、辅助检查预约系统(易联众)、智能推送平台(瀛鹏国际)、数据统计平台第三方业务关联系统的标准接口对接,实现数据互通,若由此产生的医院相关第三方系统的接口开发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如果第三方厂家修改功能产生费用或因第三方对接投标方系统产生的投标方开发费用,由投标方与第三方厂家协商解决。2.上传至省卫建委监控平台的数据,每月生成上传统计与上传明细报表,并支持查看上传历史记录,支持与院内数据业务核对。3.需对接统一预约系统,推送返回展示预约状态,实现患者自助预约功能。4.需提供全部开发文档,提供数据库结构,部署形式等说明文档,所有存储数据和业务流程数据表单结构,并按甲方要求实现数据统计功能。5.中标后三个月内需提供该商品的第三方软件系统评测报告。6.构建出诊人员信息库并与第三方人员信息库对接并同步,系统必须识别医生的行政科室、互联网医院展示科室,工作量按行政归属科室统计、互联网医院展示科室等多种划分方式统计。7.完成与院前急诊急救(东软汉枫)、慢病管理(神州医疗)、分级诊疗(心医国际)、智慧体检预约(契合科技)系统的APP融合,实现统一登录、业务互通。十一、互联网端安全要求1、身份鉴别管理要求对系统管理端提供角色管理,至少区分系统管理员和普通用户。用户密码至少 8 位字符,其中要包含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能够禁用账户,在系统受到威胁时使凭证失效或禁用账户。用户连续登录失败后锁定账户,防止黑客暴力猜测口令。账户锁定后可以由系统管理员解锁,也可以在一段时间后自动解锁。2、访问控制管理要求提供管理端和业务端两个不同的入口,管理端不得从互联网侧进行访问。区分公共访问区域和受限访问区域,受限区域只能接受特定用户的访问,而且用户必须通过站点的身份验证。以文件形式存储的系统数据、系统配置不得放在公共访问区域。防止SQL注入攻击,暴力破解对输入进行过滤与编码检查3、加密要求不得明文存储用户密码、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隐私数据。4、审计要求以下操作有日志可以审计:审计功能的启动和关闭用户管理、访问控制信息应用系统的启动和停止配置变化用户对数据的异常操作事件5、备份与恢复要求支持数据导出备份、按指定文件恢复6、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投标方所提供的软件必须符合《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相应级别要求,并承诺配合医院按照等保要求对软件安全防护进行升级改造。十二、商务要求★ 1.本项目软件部分须提供3年免费质量保证;并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资料;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要求技术工程师驻场服务3年以上(要求提供承诺函,否则导致视为不响应)。2.投标方必须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3. 配置专业视频制作团队提供视频制作辅助服务。★ 4.投标方必须做出培训承诺,须提供免费的系统培训,并详细说明培训计划,通过培训使用户方能独立操作、维护、管理,从而使用户方能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等日常工作,确保系统能正常安全运行(要求提供承诺函,否则导致视为不响应)。★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完成软件应用开发部署安装调试及验收(要求提供承诺函,否则导致视为不响应)。6.投标方应具备较高水平的医疗卫生信息化行业技术研发能力;具备成熟的软件研发能力,从软件设计、研发、实施、售后均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备行业领先的信息安全管理能力,所设计开发的软件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护标准。7.投标方应详细列出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姓名、年龄、学历、职责分工、专业技术培训认证情况、曾参与类似项目所担任的工作等,着重介绍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各实施阶段负责人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标书中的承诺将人员指派到位,其中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专职全程参与本项目的开发、实施过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 ★ 8.质量保证期过后,第一年维护费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的8%,并保证不少于一名技术人员7*24响应服务(要求提供承诺函,否则导致视为不响应)。★ 9.承诺在服务期内(包括质量保证期和后续维护期),除技术人员外,至少派驻二名以上的驻场服务人员(要求提供承诺函,否则导致视为不响应)。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1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填表要求: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1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完成软件应用开发部署安装调试及验收。(要求提供承诺函,否则导致视为不响应) | |||
★2 | 交货地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软件部署安装后支付55%款项;项目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剩余45%款项。 | |||
★4 |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验收报告:按采购方验收报告填写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5 | 质量保证期:本项目软件部分须提供3年免费质量保证;并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资料。 | |||
★6 | 质量保证期(上门免费服务):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要求技术工程师驻场服务3年以上。(要求提供承诺函,否则导致视为不响应) | |||
★7 | 承诺在服务期内(包括质量保证期和后续维护期),除技术人员外,至少派驻二名以上的驻场服务人员(要求提供承诺函,否则导致视为不响应)。 | |||
★8 | 培训服务:投标方必须做出培训承诺,须提供免费的系统培训,并详细说明培训计划,通过培训使用户方能独立操作、维护、管理,从而使用户方能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等日常工作,确保系统能正常安全运行。(要求提供承诺函,否则导致视为不响应) | |||
★9 | 质量保证期过后,第一年维护费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的8%,并保证不少于一名技术人员7*24响应服务。(要求提供承诺函,否则导致视为不响应) | |||
★10 | 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所投所有产品必须为原厂正规渠道产品。 | |||
★11 | 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投标无效 | |||
★12 | 采购活动中如有虚报和欺瞒,一经发现采购单位将拒绝付款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必须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 |||
★13 |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人负责所有系统/软件的供应、安装、调试等。 | |||
其他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15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格式16(不适用)
签字人(签字):签字人姓名:签字人职务和部门: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4)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3)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7(以上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就以上内容自拟格式,但必须体现出制造商名称及地址、被授权单位名称及地址,授权事项中要求明确体现出制造商同意对投标人提供其制造的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内容)日期:
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8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人必须按规定格式正确填写内容,否则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一旦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到备份文件,我方承诺默认备份文件密封完好。我方以快递邮寄形式递交备份文件,全权负责由快递引发的一切不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快递的迟达、丢失、未按规定密封、包装破损等,我方自行承担责任及风险,我方同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因此提出的质疑。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作出如下承诺:(采购人名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承诺函格式19
格式20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公章)特此承诺。采购全过程直至中标结果公示发布止,我方承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因我方原因,造成无法联络而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
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承诺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如因我单位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我单位无条件自行承担一切不良后果。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文件保持一致,内容、格式无任何差别。我单位承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第三章货物需求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承诺。
主要实现以下目标:建设以“在线问诊”为基础的互联网医院诊疗平台,实现网上咨询、出具诊断、开具医嘱、线上查房、线上会诊、线上管控等一系列功能,为医院、医生、患者、监管部门,提供各自功能入口,打通医患沟通渠道,并充分利用医院已有信息化建设成果,实现线上线下数据融合利用。通过构建连接医院与患者的服务平台,打造开放的“医疗服务连接器”,将医院门诊与住院服务中的流程延伸到移动互联网,帮助医院高品质、高起点地利用移动互联网,推动医院服务转型,创新医疗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同时,借助已广泛普及的移动互联网和成熟的移动音视频技术,在“全流程”服务基础上建设互联网医院线上门诊,“让信息多跑路,老百姓少跑路”,最大限度地提高医疗服务的便利性,提升医院互联网化水平、提高医院服务品牌与效益。(二)、项目建设目标随着“互联网+医疗健康”时代的到来,借助新兴互联网技术改善医疗服务,提高患者就医体验是大势所趋。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指出:要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2018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对互联网医院的定义、申请准入要求、执业规则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允许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在国家和省卫健委的一系列政策支持和推动下,医院将加快互联网医院的建设,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一)、项目概述
6、整合医院资源,降低运营成本。医院减轻就诊压力后,可以减少院内运营成本,可以将院内资源集中在重大疾病,紧急疾病以及住院病人的治疗护理上,实现资源整合。5、医嘱诊断记录随时取阅,可通过电子处方获取药品。与医院信息实时同步,患者也可以在移动端查询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查看医生的医嘱建议、健康指导等。4、部分常见病及慢病患者更轻松就医。对于常见病患者以及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患者可在移动端与医生进行在线问诊与咨询,不必到医院就诊,就可以享受医院专家提供的正规诊疗服务。3、优化门诊患者的就医体验,提升智慧服务能力。移动医疗助力医疗机构完成患者诊疗服务流程再造,实现顺畅的全流程就医体验。移动医疗服务平台为患者提供院前、院中、院后等全流程管理,使患者足不出户即能获取智能导诊、预约挂号、在线问诊、在线支付、在线查看医嘱建议、药品配送、查看病历、反馈就医满意度”等医疗服务。2、驱动培育医生在线问诊新模式。医生通过移动端手机APP远程问诊的形式,可以对患者提交的病情描述、既往病史等进行一对一的图文以及音视频在线问诊,有效开辟了线上问诊的新模式。1、避免医院交叉感染,简化就医流程,提高患者满意度,降低医患矛盾。部分常见病或慢性病复诊患者通过互联网医院图文咨询或者视频问诊,无需到医院就诊,可以减少医院就诊压力,实现患者分流,针对当下新冠病毒疫情,避免医院聚集交叉感染。
3.投标人所提供的患者服务应用软件必须符合《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并承诺配合医院按照等保要求对软件进行升级改造。2.投标人所提供的应用软件必须保障系统在对患者提供互联网端服务时,不会产生安全风险。1.本项目所建设的互联网医院诊疗平台的主要功能是完成互联网诊疗服务,包括实现图文和视频咨询;开具诊断、医嘱;完成缴费收费;进行患者管理等功能。该系统应部署在医院指定的院内服务器中,并支持在和平院区和浑南院区使用。总体要求(三)、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7、促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扩大区域辐射范围。互联网医院的实现是数字化医院的亮点,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高级阶段。建设医生PC端工作站以及手机APP、患者微信小程序等内容,可以提升医院的信息化建设程度,并且使数字化的优势直接便利到人民群众,使老百姓切实体会到数字医疗带来的益处,扩大医院各院区区域辐射范围,加强医患互动,建设品牌效应。
互联网开放平台是基于目前医院系统接口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综合性系统需求,针对医院系统对外接口混乱,难以管理和认证,在HIS访问高峰期也没有一定的流量防范措施,同时对HIS的正常服务容易造成非常大的冲击、严重影响HIS的业务服务质量等问题。二、互联网开放平台模块7.系统应符合国家卫健委《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文件中的六级及以上标准;符合国家卫健委《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文件中六级及以上标准。6.系统实现应用多层次应用体系架构设计,运用基于构件技术的系统搭建模式和基于组件模式的系统内核结构。通过建立统一接口标准,统一接口管理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集成共享,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和授权控制,实现业务集成、界面集成。5.投标人应建设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提供标准化、强大的数据交换共享能力和业务集成能力;提供标准化、可视化、可配置性、全局性的高效接入管理服务。4.实施期间,投标人应根据甲方需求对软件功能进行升级改造。
6.接口独立性:当应用接口变化时,平台可以通过配置管理保证接口的独立性,外部应用无需任何改变。5.日志系统:支持通过强大而灵活的日志系统,方便管理员对接口进行管理,保证业务的稳定运行。4.安全保障:能通过数据加密,调用令牌凭证,身份认证等技术手段,接口认证授权、接口安全管理、接口隐私保护、对接口的调用进行严格的控制和把关,拒绝非法调用。3.管理工具:能提供灵活的接口组织方式,冗余检测,实时备份。2.生命周期管理:支持生命周期管理,包括,API创建、测试、发布、下线、升级、维护等。1.接口管理:支持接口统一集中管理,避免接口杂乱无章,难以管理。
12.视频拼接:支持设置推流中断自动拼接时间(最长可设置5分钟,即最长支持将中断5分钟的推流拼接成一个文件),在最后一次正常推流结束后,能自动拼接断流时间内的内容并生成HLS录制文件。11.视频录制:支持视频录制功能,可录制多种规格的视频。流名称多级别录制,可以在推流域名、流名称级别配置是否需要录制。按指定时间段录制,可以通过调用API控制录制的开始与结束时间,能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录制。10.云端混流:能支持最大同时16条流混流,支持混入5种输入源类型(音视频、纯音频、纯视频、水印、画布),支持混流合成全新流,支持裁剪,水印功能,支持模板配置,支持混流录制,支持自动混流,支持实时混流种类与位置切换,混流启动与取消无缝平滑过渡。9.流量控制:平台支持灵活控制流量,可以设置按分钟、小时、天的调用量控制,根据接口、分类、应用、授权等任意组合进行全方位的流量管理。8.分布式管理:分布式群集,提高应用性能,支撑业务的高并发要求,保证应用稳定性。并通过消息队列保证数据多点一致性。7.缓存策略:能提供多种缓存策略:数据库缓存,文件缓存,Redis缓存。
18.流量监控:支持对服务器流进行的监控,包括数据的流出、数据的流入的速度、总流量等。17.应用监控:支持对LVS,Nginx,MySQL,PHP,REDIS,RABBITMQ等应用程序进行监控。16.硬件监控:支持磁盘监控,内存监控,CPU负载监控,缓冲区监控,磁盘阵列监控。15.人脸检测:支持多脸检测、人脸静态活体检测、人脸检测检索。14.人脸统计分析:支持统计分析人员和人脸的日期趋势图和组趋势图、组、人员和人脸的总数、日增长数、周增长数。13.人脸信息管理:支持各层次信息查询和删除,包括组、人员、人脸。
24.就诊分析:支持查询互联网医院就诊记录,管理员可以通过此功能对医生出诊情况监管记录,对医患纠纷保留证据;同时无缝对接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23.数据分析:支持统计就诊人数,小程序、APP、WEB端使用量,就诊人数年龄分布,性别分布等。22.后台统计:支持服务调用量,消费者数量,服务器数量,用户量等。21.接口统计:支持接口的日,周,月的调用量,接口的平均访问时间,接口的最大耗时等。20.访问量统计:支持接口访问量实时统计,接口调用成功率,接口覆盖率等。19.综合统计:支持对平台整体进行统计,包括:应用数量,接口数量,用户数量,设备数量等。
三、统一支付平台模块29.支持按招标方的格式要求生成日报、月报、年报,至少包括以下参数:服务器数据的流出量、数据的流入量、应用数量、接口数量、用户数量、设备数量、接口访问量、调用成功率、接口覆盖率、接口平均访问时间、接口的最大耗时、消费者数量、服务器数量、用户量、就诊人数、小程序/APP/WEB端使用量、用户年龄分布、性别分布、科室工作量统计、医生工作量统计、患者反馈与建议等。28.患者评价:支持就诊后患者评价展示与查看。27.患者反馈与建议:支持查看患者的反馈与建议。26.医生工作量统计:支持统计医生的问诊量、排班量、接诊数、接诊率、退号数、被关注数量。25.科室工作量统计:支持统计各科室的问诊量、排班量、接诊数、接诊率、退号数。
5.三方对账:支持用户支付订单、核心业务系统(如HIS)订单和支付平台网关交易记录三方对账。4.退款处理:支持通过支付网关进行退款处理。3.交易记录:支持通过登记号查询交易记录,维护人员可快捷查账。2.订单列表:支持查询订单号码、交易日期、订单内容、交易金额、手续费、交易结果、清算状态等。1.支付类型:系统支持微信、支付宝钱包以及扫码、快捷支付、支付宝专用扫码支付、网上银行等,用户提供统一的网上支付和清算功能。平台需要采用SOA面向服务设计、负载均衡技术,完成各业务系统之间的消息转发以及消息的逻辑处理,为各业务系统和外部对接系统提供统一接口,能够分布式部署,增强业务处理能力。
11.多渠道对账:支持通过支付平台支持包括微信、支付宝移动支付平台在内的多个渠道的账务对账功能。10.支付宝支付:支持通过支付宝支付在线进行挂号费支付、门诊费支付、押金预存、住院费支付。9.窗口扫码支付:支持通过窗口扫码支付在线进行挂号费支付、门诊费支付、押金预存、住院费支付。8.自助机扫码支付:支持通过自助机扫码支付、在线进行挂号费支付、门诊费支付、押金预存、住院费支付。7.服务窗/微信支付:支持服务窗微信支付在线进行挂号费支付、门诊费支付、押金预存、住院费支付。6.坏账监管:支持针对一些单边账、坏账进行预警、监控,一致性校验,系统自动对账。
17.功能权限:支持根据用户分组管理设置不同菜单权限。16.支付安全管理:支持系统支持对订单支付交易关键数据和痕迹的保留。15.实时交易数据展示:支持图文形式直观展示实时交易数据。14.交易分析:支持自动生成日报汇总和明细。13.差异帐单:支持差异帐单明细统计。12.自动对账:支持后台收单行绑定医院开户行即可,不再需要单独与各银行人工逐一对账,在正常情况下系统会自动完成账务核对工作;不同院区,不同商户和支付方式剥离自动对账。
2.OCR就诊实名识别:系统支持通过上传患者身份证照片OCR自动识别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身份证信息。1.登录授权:支持通过登录开放接口获取用户登录凭证,进而换取用户登录态信息,包括用户身份唯一标识openid以及该次登录的会话秘钥。授权用户微信身份(头像、昵称)。互联网医院主要面向部分常见病以及慢病复诊患者群体,延伸医院医疗服务半径,优化医院服务流程,提高患者就医体验。四、互联网医院患者平台(微信小程序)19.支持按招标方的格式要求生成日报、月报、年报,至少包括以下参数:总收入、挂号/药品/检查/检验/治疗分项收入、退款数量和金额、支付方式和金额、单边账和坏账数量和金额等,以上参数应包含汇总、按科室、按个人三个层面展示。18.支持未来电子医保卡升级,电子发票应用等。
8.检查检验报告查询:互联网医院支持线下业务,支持查询患者历史报告单的信息列表、报告单详情等(与医院现有公众号保持一致)。7.门诊缴费:互联网医院支持线下业务包括待缴费提醒通知,待缴费查询,在线支付,缴费成功通知(与医院现有公众号保持一致)。6.预约挂号:支持患者可预约选择一定期限内开放的号源,根据自身病情选择对应科室、日期和医生。5.绑定就诊卡:支持通过系统查询院内HIS历史建档记录绑定患者就诊卡。4.人脸核身:支持参照公安部“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服务平台标准,依托腾讯公司相关基于微信平台生物识别技术,建立微信“实名实人信息校验能力”,即通过人脸识别+公安比对,校验用户实名信息和本人操作。3.绑定手机/建档:支持授权用户验证患者身份证信息后,通过手机注册发送验证码绑定患者。
14.在线诊断:可以查看医生针对问诊的病情诊断记录等。13.医嘱建议:可以查看医生针对问诊的医嘱建议等。★12.一对一咨询问诊:患者提交预诊问卷,对接即时通信平台,患者以IM形式和医生一对一,点对点进行对话,支持发送文字,图片。11.线上预诊问卷:支持对接预诊问卷系统,获取病情描述、检验检查报告等内容,支持文字、图片等形式。10.住院预交金:支持住院患者住院充值。9.住院日清单:住院患者查看住院日清单,支持根据日期筛选。
20.分时段预约:支持患者端分时段预约医生视频问诊,支持以短信方式告知患者。19.评价医生:就诊结束后支持患者通过标签、打星评价医生。18.我的医生:支持展示我关注的全部医生记录。17.问诊记录:支持查询自己和其他就诊人(就诊人为自己名下添加的其他就诊人)的图文咨询记录。16.咨询状态提醒管理:支持患者端实现医生回复后,实时聊天消息提醒,退款成功与否等途径接收短信或推送提醒。15.图文咨询状态显示:支持患者端实现待支付、支付失败、待回复、咨询中、申请退款等状态的分类和查询。
26.患者在终端查询公共信息和个人信息。可查询公共信息,如医院收费项目公示,包括收费项目名称、医保类别、物价等。个人信息、如日清单、出院明细、诊断书、出院小结、发票、检查、化验、病理等,设置查询身份验证,并按类分列,每类按时间倒序排列。25.支持医生展示界面、在专属区页面等处可直接挂互联网咨询号、诊疗号和门诊号。24.支持按科室、医生姓名、擅长疾病等条件智能搜索医生。23.医生列表:支持显示按科室显示医生,支持按综合、评价、职称、工作量等多种排名方式显示医生排名顺序,患者可自行选择排名方式;支持医生在多科室同时展示。22.支持建立疾病专属区,实现专区管理。21.科室分类:可根据his科室为基础,进行分类单独形成主页,支持自定义修改。
32.医生信息展示:展示医生头像、标签、简介、擅长、支持下拉展示更多。31.分享医生主页:支持将小程序医生主页分享到微信好友、群聊。30.维护通知:支持医生主页显示医生维护内容,提醒患者或公告。29.转发主页:支持转发科室主页。28.关注科室:支持患者关注科室。27.支持按科室展示文章、公告等。
38.就诊人切换:可以在添加的就诊人之间进行切换当前就诊患者。37.用户绑卡模块:通过系统查询院内HIS历史建档记录绑定患者就诊卡。36.用户建卡模块:患者通过上传身份证照片OCR自动识别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身份证信息,并输入个人手机号码,通过验证码注册建卡。35.就诊人管理:支持患者端实现添加非本人的“就诊人”信息,可选择默认就诊人,实现对就诊人的增删改查操作。34.微信头像昵称显示:系统关联用户微信账号,并默认为当前就诊人,显示当前用户微信头像昵称。33.关注医生:在我的关注里面可以对当前就诊医生进行关注,后续复诊咨询可以直接查找该医生。
44.挂号后24小时内医生未接诊,自动退号。43.支持各种查询结果后面附带功能区域,宣传区域模块。如查询到医生主页显示挂号链接和该医生发布的科普宣教等信息。42.消息通知:包括挂号、就诊、视频、医生回复、退款等消息通知提醒。41.问题反馈:支持患者反馈互联网医院小程序的问题。40.帮助中心:支持解答患者使用小程序中的常见问题。39.就诊二维码:在就诊人列表中选择就诊人二维码,在使用时,向医生出示此就诊码,其中包含姓名、登记号、手机号、就诊卡号、身份证号等信息。
通过统一的平台规划,实现针对医生端移动化诊疗服务办公需求的全覆盖,从管理层到业务层到作业层提供全面的移动信息化解决方案。通过手机App实现医生在线问诊入口,实现医生工作互联网化,医生可以进行日常工作、查询患者临床资料等功能。五、互联网医院医生平台(App)模块48.应具有药品不良反应反馈功能。47.支持以身份证号为主索引合并患者就诊记录。46.可查看检查、检验的预约状态。45.支持患者端发起加号申请(包括互联网诊疗加号、门诊加号)、续方申请、住院申请等。
6.退费系统:医生在结束服务前可以为患者退费。5.支持医生对患者进行标签标定分组,可分组并查看,支持模糊全字段查询;支持对分组患者群发消息;支持自定义发送复诊复查等个性化提醒;支持自定义并且推送各种预诊表、问卷(不含预问诊科普);支持快捷推送个人科普或科室科普文章(不含科普微网站系统);支持对患者做多项智能自动化回复(预置)。4.医患图文交流:支持图片上传聊天、文字聊天、语音文字转换、查看患者电子病历、在线录入医嘱、诊疗建议录入。3.订单列表: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患者病历卡等,可对订单列表进行时间筛选,状态筛选操作,医生可查看既往诊疗患者列表。2.人脸识别登录:医生拍照上传人脸信息,进行人脸识别登录。1.工号认证:医生工号密码认证,与HIS信息同步。
12.订单列表: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患者病历卡等,可对订单列表进行时间筛选,状态筛选操作。11.图文问诊服务限制:医生可对相关问诊服务进行限制,如问诊时间,费用等。10.通行证:支持医生发送通行证,支持医生选日期。9.图文预约加号:支持医生通过图文问诊为患者加号。8.标记患者:对需要重点关注的患者可在系统标记,辅助医生区分患者。7.结束服务:医生给出诊疗建议后可结束服务。
18.移动医疗医生工具出诊信息:可查看移动医疗医生多天出诊信息。17.视频服务限制:医生可对相关视频问诊服务进行限制,如问诊时间等。16.支持通过医院通讯与科室下所有医生即时通讯;支持与医院其他科室所有医生即时通讯;支持与医生与护士间建立即时群聊;支持对话状态下医生之间推送患者信息和转诊功能,包括病志信息、加号申请、住院申请、开药申请等;15.图文消息通知:聊天内容消息实时推送。14.支持即时消息提醒:包括新挂号患者提醒、服务开始提醒、服务结束提醒、填写诊疗建议提醒、医院推送的信息提醒、科室推送的信息提醒等;支持在非工作时间或特殊时间内启动消息免打扰。13.医患高清视频:医生在预约时间邀请患者加入高清视频,通过音视频进行交流、医生可查看患者电子病历在线录入医嘱、诊疗建议录入等。
24.移动医疗医生工具会诊管理: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会诊类型、时间筛选、状态筛选、会诊信息、跳转患者资料等。23.移动医疗医生工具危急值管理:包括危急值提醒、患者信息、在线审批、数据过多分页加载、时间筛选、状态筛选等。22.预约挂号出诊信息:可查看出诊信息、号源数、已挂、剩余号数、支持多天排班。21.视频出诊信息:可查看出诊信息、号源数、已挂、剩余号数、支持多天排班。20.图文出诊信息:可查看出诊信息、号源数、已挂、剩余号数、可修改图文排班,支持多天排班。19.版本控制:了解版本情况。
30.CA扫码认证:支持CA线上签名扫码签名服务。29.线上CA签字:支持线上开医嘱CA签字。28.CA证书下载:支持互联网医院APP下载北京CA证书。27.住院患者信息:包括住院患者基本信息、过敏史、病程、病情信息、费用信息、检查检验、检查项目、检查图像、医嘱信息、医嘱名称、(医嘱、护嘱筛选、长期、临时筛选、在用、停用筛选)、体温单、温单pdf图片描点、文字版电子病历、就诊记录切换、电子病历pdf图片展示、入院记录、手术记录、知情同意、多媒体病历、结果显示、曲线展示等。26.医嘱录入:可对门诊、住院患者进行医嘱录入,选用已有医嘱套,检验医嘱录入、检查医嘱录入、检查申请单、药品录入等。25.移动医疗医生工具抗生素管理: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时间筛选、状态筛选、抗生素信息、跳转患者资料等。
36.加号申请:支持医生对输入患者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为患者建卡加号。35.手术信息:支持查看手术信息。34.处方录入:支持手机录入his处方医嘱。33.检验录入:支持手机录入his检验医嘱。32.检查录入:支持手机录入his检查医嘱。31.诊断录入:支持手机录入his诊断。
42.个人信息:支持医生维护个人头像、手机号码、个人简介、个人擅长、特别擅长等资料。41.医生名片:支持医生通过APP分享医生名片,患者扫码可进入。40.线上排班:支持医生自助为自己排班(图文、视频),可在手机端集中管理自己免费咨询和互联网诊疗号;自由控制暂停接诊;支持一键开始或关闭在线问诊。39.支持医生和患者间采用“免费咨询”和“互联网诊疗”两种模式交流,医生可随时对单一患者选择切换交流方式,对应收费方式切换设置包括:关闭、短期免费(可设置具体天数)、永久免费、收费、免费追问包、免费延长时间(可设置具体时间)等。38.线上问诊:支持查看图文、视频问诊记录。37.通知维护:支持医生自定义100字文字维护显示在患者小程序、支持修改、删除。
48.应具有查看患者药品不良反应反馈,以及审核、上报功能。47.支持面对面手机添加患者,与患者建立即时互动交流(可语音、文字、图片);支持医生转发加号连接到微信,允许患者自填信息;支持面对面加号(患者手机扫描医生手机二维码);支持免费对话界面下推送挂号或者加号功能。46.支持医生在线上诊疗对话过程中查看患者的预诊、化验信息、检查信息、药物信息、手术信息、出院小结等信息(全景视图);支持医生看既往就诊对话信息。45.全部患者(包括门诊、住院和互联网患者):科室切换、患者分页加载、支持按患者姓名、登记号、身份证号、手机号搜索,支持查看患者资料、支持电子病历查看、支持医嘱录入(检查、检验)。44.门诊患者:挂号患者支持时间筛选、图文患者支持时间筛选、视频患者支持时间筛选。43.常用智能回复:支持医生维护常用回复;支持自定义快捷方式回复(快捷回复分组,搜索);支持智能秘书,实现多种丰富的智能自动化回复(按照预定规则)。
4.医生在线开医嘱:医生在线开具医嘱。3.图文问诊:医患进行在线图文沟通。2.视频问诊:患者在线进行等待,医生发起呼入,进入问诊。1.登录界面:医生工号密码认证,与HIS信息同步。需要建设互联网医院医生PC端,实现医生通过PC端应用,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主要功能有,图文问诊与视频问诊。同时与HIS系统相结合,实现开医嘱、开诊断等诊疗操作,实现药品配送到家。六、互联网医院医生平台(PC)模块
10.药房:互联网医院通过his药房药库发药。9.处方录入:支持PC版调起his医嘱录入页面实时录入处方医嘱。8.检验录入:支持PC版调起his医嘱录入页面实时录入检验医嘱。7.检查录入:支持PC版调起his医嘱录入页面实时录入检查医嘱。6.诊断录入:支持PC版调起his诊断录入页面实时录入诊断。5.HIS排班:通过his系统进行统一视频排班。
消息平台支持互联网医院多终端消息推送微信小程序、医生APP、PC医生端,通过与his业务深度结合,统一用户体系实现智能推送七、统一消息平台模块14.服务评价:就诊服务服务。13.医嘱在线支付及药品配送:在线医嘱、药品等支付。12.快递对接:支持对接第三方快递,小程序中可查看配送状态。11.配药选择:支持患者选择自提或者配送。
6.支付宝生活号推送:接入支付宝生活号的推送接口,并对消息的类型和内容进行配置管理。5.微信小程序推送:接入微信小程序的推送接口,并对消息的类型和内容进行配置管理。4.微信公众号推送:接入微信公众号的推送接口,并对消息的类型和内容进行配置管理。3.统一认证:对外提供统一登录管理,对接入系统进行用户列表和用户信息的授权管理,并做登录行为的审计。2.患者管理:患者中心主要对患者用户体系的用户数据、存储和服务接口进行统一和集中管理。1.员工管理:员工中心主要对员工用户体系的用户数据、存储和服务接口进行统一和集中管理。员工包括企业内部员工及相关连的上下游的企业员工
12.群组通信:提供群组实时通信的能力。11.单点通信:提供1V1进行实时通信的能力。10.消息群发:提供对用户组进行群发消息的功能。9.消息单发:提供主动给用户推送消息的API或者H5功能。8.短信推送:接入短信平台的推送接口,并对消息的类型和内容进行配置管理。7.APP推送:接入极光推送IOS和安卓的推送接口,并对消息的类型和内容进行配置管理。
八、运营监管平台对接需求模块17.消息统计:基于消息记录的明细数据形成多维护的统计分析。16.消息记录:记录消息推送和即时通信模块形成消息,方便问题追踪和后续的消息统计。15.用户画像:对接入用户中心的属性和行为进行分析,形成对应的用户画像,有益于精准运营。14.消息管理:在一段时间内消息平台会保存对应的消息,并且提供对应的拉取接口。13.多消息类型支持:支持多种类型的实时消息,包括文本消息、图片消息、语音消息、模板消息和系统消息等。
1.咨询功能应单独统计,不计入挂号统计,支持单独上传至卫健委主管部门的监管平台。九、数据监控管理平台模块3.医疗资源:机构资源(机构信息、接诊点信息、科室信息)、人力资源、机构开展业务情况数据集、设备资源、接诊点业务开展情况2.医疗服务:就诊记录数据集、医嘱数据集、诊断信息数据集、转诊记录数据集1.个人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数据集本系统需要对接互联网医院服务监管平台,根据《互联网医院服务监管平台数据采集接口规范》,对互联网医院医疗服务数据集及医疗资源数据集两大类项目数据按照相关机制进行采集监管。
7.可实时查询相关性分析结果,并按月(季度,年份,自定义周期)给出报表。结果应支持电脑端和手机端均可查看。6.具有就诊人地域分布、病种分布、年龄、性别等属性的统计与变化趋势分析。5.诊疗行为的参数与投诉种类、满意度评价等关联统计,实现服务内容、挂号科室、疾病种类、接诊时间、接诊间隔、处理时间、处理间隔、接诊方式(图文、视频、电话)等业务相关参数与满意度、投诉、互联网再次就诊、关联人再次就诊等反应对互联网医院认可度参数实现相关性分析。4.挂号到接诊时间、接诊到结束问诊时间、挂号时间段、接诊时间段、对话条数和字数等统计,包含三个层次(个人、科室、全院),电子医保统计。3.医院整体、科室、个人(带组医生)接诊量、业务量、各种医嘱量、化验量、引导关注量,可视化,同比、环比。2.除要求的数据统计参数外,咨询、挂号、退号(包括退号原因)、检查、检验、治疗、药嘱等项目进行当日、当月以及分段选择的实时统计,并进行分类统计,按时间轴展示变化趋势(可选按日、星期、月为单元)。
5.中标后三个月内需提供该商品的第三方软件系统评测报告。4.需提供全部开发文档,提供数据库结构,部署形式等说明文档,所有存储数据和业务流程数据表单结构,并按甲方要求实现数据统计功能。3.需对接统一预约系统,推送返回展示预约状态,实现患者自助预约功能。2.上传至省卫建委监控平台的数据,每月生成上传统计与上传明细报表,并支持查看上传历史记录,支持与院内数据业务核对。1.投标方所提供的互联网医院诊疗平台系统必须包含标准化的数据接口,完成与院内现有的HIS系统(东华公司)、PACS系统(GE公司)、院前急诊急救系统(东软汉枫)、慢病管理系统(神州医疗)、辅助检查预约系统(易联众)、智能推送平台(瀛鹏国际)、数据统计平台第三方业务关联系统的标准接口对接,实现数据互通,若由此产生的医院相关第三方系统的接口开发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如果第三方厂家修改功能产生费用或因第三方对接投标方系统产生的投标方开发费用,由投标方与第三方厂家协商解决。十、系统对接和兼容要求
用户密码至少8位字符,其中要包含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对系统管理端提供角色管理,至少区分系统管理员和普通用户。1、身份鉴别管理要求十一、互联网端安全要求7.完成与院前急诊急救(东软汉枫)、慢病管理(神州医疗)、分级诊疗(心医国际)、智慧体检预约(契合科技)系统的APP融合,实现统一登录、业务互通。6.构建出诊人员信息库并与第三方人员信息库对接并同步,系统必须识别医生的行政科室、互联网医院展示科室,工作量按行政归属科室统计、互联网医院展示科室等多种划分方式统计。
防止SQL注入攻击,暴力破解区分公共访问区域和受限访问区域,受限区域只能接受特定用户的访问,而且用户必须通过站点的身份验证。以文件形式存储的系统数据、系统配置不得放在公共访问区域。提供管理端和业务端两个不同的入口,管理端不得从互联网侧进行访问。2、访问控制管理要求用户连续登录失败后锁定账户,防止黑客暴力猜测口令。账户锁定后可以由系统管理员解锁,也可以在一段时间后自动解锁。能够禁用账户,在系统受到威胁时使凭证失效或禁用账户。
审计功能的启动和关闭以下操作有日志可以审计:4、审计要求不得明文存储用户密码、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隐私数据。3、加密要求对输入进行过滤与编码检查
支持数据导出备份、按指定文件恢复5、备份与恢复要求用户对数据的异常操作事件配置变化应用系统的启动和停止用户管理、访问控制信息
3.配置专业视频制作团队提供视频制作辅助服务。2.投标方必须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1.本项目软件部分须提供3年免费质量保证;并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资料;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要求技术工程师驻场服务3年以上(要求提供承诺函,否则导致视为不响应)。十二、商务要求投标方所提供的软件必须符合《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相应级别要求,并承诺配合医院按照等保要求对软件安全防护进行升级改造。6、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9.承诺在服务期内(包括质量保证期和后续维护期),除技术人员外,至少派驻二名以上的驻场服务人员(要求提供承诺函,否则导致视为不响应)。★8.质量保证期过后,第一年维护费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的8%,并保证不少于一名技术人员7*24响应服务(要求提供承诺函,否则导致视为不响应)。7.投标方应详细列出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姓名、年龄、学历、职责分工、专业技术培训认证情况、曾参与类似项目所担任的工作等,着重介绍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各实施阶段负责人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标书中的承诺将人员指派到位,其中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专职全程参与本项目的开发、实施过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6.投标方应具备较高水平的医疗卫生信息化行业技术研发能力;具备成熟的软件研发能力,从软件设计、研发、实施、售后均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备行业领先的信息安全管理能力,所设计开发的软件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护标准。★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完成软件应用开发部署安装调试及验收(要求提供承诺函,否则导致视为不响应)。★4.投标方必须做出培训承诺,须提供免费的系统培训,并详细说明培训计划,通过培训使用户方能独立操作、维护、管理,从而使用户方能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等日常工作,确保系统能正常安全运行(要求提供承诺函,否则导致视为不响应)。
(一)评标原则二、评标原则及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一、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开标及评标”、“七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第四章评标方法
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2、符合性审查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1、资格审查(二)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8条第(1)款执行。★4、同一品牌产品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3、样品及演示
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比较及评价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10%(1)非联合体投标6.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6.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
6.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2-3%)。(2)联合体投标(不适用)
(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6.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不适用)
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8、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7、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6-8%)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不适用)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三、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资格审查表附件1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税务登记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7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8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11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12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 | |||
结论 |
注:1、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日期:审查人签字: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1 | 投标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2 |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开标一览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4 | 分项报价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息完整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5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7 |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 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 | |||
8 | 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 |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
9 | 投标报价 | 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投标须知26.2所述情形 | |||
10 | 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结论 |
附件3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
1.术语定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评分细则
包号 | 001 | ||
项目 | 分项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价格部分 | 投标报价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30 |
技术部分 | 对本项目整体方案设计 | 根据对本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需求理解程度,进行评分。①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具有先进性、合理性、完整性,阐述条理清晰、流程合理高效的得3分; ②方案内容较为完整合理、条理比较清晰、流程完整的得2分;③方案内容有阐述、有流程的得1分。 | 3 |
总体技术能力 | 对投标人技术方案的项目整体架构、技术路线、系统集成等的先进性、合理性、完整性等以及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用户要求方面进行评价,按响应度赋分:1.投标人对互联网医疗平台业务的容错(医疗安全、业务容错)能提供具体解决机制,得 1 分。 2.采用微服务的系统架构,得 1 分。 3.和医院现有信息系统深入对接,提供合规合理的接口方案,得 1 分。4. 投标人提供互联网医疗平台通过第三方安全评测报告,得 1 分。5.投标人对互联网医疗平台业务的容错(医疗安全、业务容错)能提供应急方案,得 1 分。 6.投标人提供互联网医疗平台与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接的详细方案,得 1 分。7.投标人提供互联网医疗平台运营综合解决方案,提供详细的运营推广计划,得 1 分。 | 7 | |
软件系统功能 | 根据第三章货物需求中第(三)节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中,下述重要技术参数请提供对应的系统截图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者提供证明材料不满足技术要求的每负偏离1项扣3分。重要技术参数:1)互联网医院医生平台(App)模块第4点,医患图文交流:支持图片上传聊天、文字聊天、语音文字转换、查看患者电子病历、在线录入医嘱、诊疗建议录入(3分)。2)互联网医院医生平台(App)模块第18点,移动医疗医生工具出诊信息:可查看移动医疗医生多天出诊信息(3分)。3)互联网医院医生平台(App)模块第23点,移动医疗医生工具危急值管理:包括危急值提醒、患者信息、在线审批、数据过多分页加载、时间筛选、状态筛选等(3分)。4)互联网医院医生平台(App)模块第24点,移动医疗医生工具会诊管理: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会诊类型、时间筛选、状态筛选、会诊信息、跳转患者资料等(3分)。5)互联网医院医生平台(App)模块第25点,移动医疗医生工具抗生素管理: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时间筛选、状态筛选、抗生素信息、跳转患者资料等(3分)。6)互联网医院医生平台(App)模块第26点,医嘱录入:可对门诊、住院患者进行医嘱录入,选用已有医嘱套,检验医嘱录入、检查医嘱录入、检查申请单、药品录入等(3分)。7)互联网医院医生平台(App)模块第27点,住院患者信息:包括住院患者基本信息、过敏史、病程、病情信息、费用信息、检查检验、检查项目、检查图像、医嘱信息、医嘱名称、(医嘱、护嘱筛选、长期、临时筛选、在用、停用筛选)、体温单pdf图片描点、文字版电子病历、就诊记录切换、电子病历pdf图片展示、入院记录、手术记录、知情同意、多媒体病历、结果显示、曲线展示等(3分)。8)互联网医院医生平台(App)模块第31点,诊断录入:支持手机录入his诊断(3分)。9)互联网医院医生平台(App)模块第32点、33点、34点,支持手机录入his检查医嘱、检验医嘱、处方医嘱(3分)。10)互联网开放平台模块第2点,生命周期管理:支持生命周期管理,包括,API创建、测试、发布、下线、升级、维护等(3分)。11)统一支付平台模块第5点,三方对账:支持用户支付订单、核心业务系统(如HIS)订单和支付平台网关交易记录三方对账。支持针对一些单边账、坏账进行预警、监控,一致性校验,系统自动对账(3分)。 | 33 | |
项目实施保障方案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方案中具备系统部署、各阶段目标、各阶段须完成的建设内容、质量管理体系、风险管控措施、系统终验。实施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六项内容得3分,每缺少1项内容或已提供但内容与本项目无关、内容不具有针对性、逻辑性描述错误的扣0.5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本项共3分) | 3 | |
提供功能内容 | 需按下列功能要求分别提供相应功能的截图。医生端截图功能点要求: 互联网医院医生平台(App)模块第5点,支持医生为就诊患者免费发送消息、群发消息、群发科普、患者管理(0.5分)互联网医院医生平台(App)模块第5点,支持医生通过APP撰写发布科普文章,医生信息数据显示与HIS一致(0.5分)互联网医院医生平台(App)模块第16点,支持医生日常工作,加号申请(0.5分)互联网医院医生平台(App)模块第20点、21点、22点,支持医生日常工作,门诊出诊信息(包含:可查看出诊信息、号源数、已挂、剩余号数、支持多天排班)(0.5分)互联网医院医生平台(App)模块第35点,支持医生日常工作,手术信息查询(0.5分)互联网医院医生平台(App)模块第40点,支持医生自主排班(排班与his同步)(0.5分)互联网医院医生平台(App)模块第45点,支持医生对就诊患者进行患者管理(0.5分)2、互联网开放平台功能点截图要求:互联网开放平台模块第4点,接口安全保障:能通过数据加密,调用令牌凭证,身份认证等技术手段,接口认证授权、接口安全管理、接口隐私保护、对接口的调用进行严格的控制和把关,拒绝非法调用。(1分)3、运维统计功能点截图要求:截图展示运营管理端WEB系统,展示单个医院互联网医院上一年度相关运营指标,具体包括:(1)互联网开放平台模块第23点,支持统计就诊人数,小程序、APP、WEB端使用量,就诊人数年龄分布,性别分布等(0.5分)(2)互联网开放平台模块第24点,支持查阅所有医生诊疗详细内容(对医生出诊情况监管记录,对医患纠纷保留证据)(0.5分)(3)互联网开放平台模块第25点,支持查阅科室工作量统计(排班量、问诊量、接诊数、接诊率、退号数)(0.5分)(4)互联网开放平台模块第26点,支持查阅医生工作量统计(排班量、问诊量、接诊数、接诊率、退号数、被关注数量)(0.5分)(5)互联网开放平台模块第27点,支持查阅患者反馈意见并支持回复、支持查阅医生评分(0.5分) | 7 | |
售后服务 |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范围及内容,列出免费和收费服务清单的得0.5分;能提供本地售后服务机构且有证明资料得0.5分;能提供售后专职技术服务人员列表得0.5分;能提供日常巡检方案且方案合理得0.5分。 | 2 | |
技术支持及培训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方式、技术支持手段、教培人员配置(提供清单及简介)、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次数、用户参加培训人次数、培训授课讲师清单及介绍(若有原厂培训讲师,请注明)进行评审。方案科学、全面、技术支持可靠、培训课程丰富、可行性强,得3分;方案内容齐全、技术支持具体、有具体的培训内容的,得2分;方案缺少项目针对性或内容不具体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 | 3 | |
商务部分 | 体系认证证书 | 投标人提供的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备一种得1分,最多得3分。 | 3 |
合规性与安全性 | 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经营性),得0.5分;2. 投标人所投互联网医院产品具有信息系统安全三级等保备案证明,得0.5分;3. 投标人须提供患者端平台Android、IOS安全检测报告、医生端平台Android、IOS安全检测报告,得1分(缺项不得分)。注:需要提供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 2 | |
项目人员 | 投标人拟派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系统分析师证书(高级)”三种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备两种的得2分,具备一种的得1分,最高3分。注:提供有效证书,未提供不得分。 | 3 | |
投标人类似业务合同 |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或协议书签署日期为准),投标人的类似业务合同。提供1份符合要求的合同,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的合同至少包含了首页、反映采购内容页、签字盖章、合同签署时间信息等内容。 | 4 | |
合 计 | - | 100 |
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1.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约定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0“保修期”指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1.8“验收书”指需方对供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和评估意见的文件。1.7“检验”指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人。
2.2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2.技术指标1.14“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1.13“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5.付款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4.合同金额3.2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供方应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其他资料。3.1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3.交货
6.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6.3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6.2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6.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6.验收5.1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
7.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需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7.1供方应保证其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7.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6.6货物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6.5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3.2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9.伴随服务8.3包装费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8.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8.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降,需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8.包装要求7.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9.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需方人员掌握全部上述技能为止。9.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9.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9.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9.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9.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11.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性能。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该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11.质量保证10.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0.1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0.质量保证期9.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12.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12.2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12.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2.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1.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11.2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2.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12.2.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12.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12.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12.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12.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13.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3.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3.违约责任12.2.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12.2.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12.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
13.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3.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需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13.1.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13.1.4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13.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13.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4.不可抗力13.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3.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3.3.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0.05%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
15.4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3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2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5.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5.争端的解决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16.1.2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6.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16.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均无效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6.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8.适用法律:
20.5中标通知书;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20.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0.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20.1招标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签订地点: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合同格式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招标文件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5.中标通知书;
1.交货时间: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五、付款方式及条件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2.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1.供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八、违约责任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七、验收要求2.交货地点:
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合同生效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争议解决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邮编:邮编: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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