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0684730
预算金额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基本信息
需求描述:法律顾问应当遵循合法、高效、尽责、敬业的原则,主要为所聘请的单位开展以下工作:
1. 日常工作:(1)为服务单位日常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单位和学校的合法权益。(2)对服务单位重大决策开展合法性论证,提供法律意见。(3) 协助服务单位开展法律普及活动,参与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并提出法律审查意见。(4) 参与服务单位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5)经服务单位批准列席相关会议,提出法律意见。(6) 协助服务单位开展法治教育,参与法律知识培训活动。(7) 协助服务单位处理重大*事项。(8) 对服务单位行政管理和政府法治建设中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意见和建议。
2.专项工作:(1)接受委托代理服务单位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协调等行政涉法事务。(2)接受委托代理服务单位的民商事诉讼、仲裁等民商事涉法事务。 (3)办理其他服务单位交办的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工作方式主要为会议工作制和委托办事制,具体通过调查研究、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有关会议、参与商务谈判、个别咨询、委托代理等形式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单位决定事项涉及法律事务的,可以通知法律顾问参加,也可将相关事项交由法律顾问审查出具法律意见。 法律顾问对其提供的法律服务、出具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负责。
四、法律顾问服务年限
法律顾问实行聘用制,原则上聘任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从2021年招标采购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对年时间止。其中,服务期内,负责人提供的服务时间不得少于50%。
预算金额:20000元
采购编号:10684730
采购人信息
重庆市丰都中学校
分包名称:丰都县中学校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 中选供应商:重庆天宇三星律师事务所 实际成交金额: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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