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铜仁公路管理局2024年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第二批)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857.83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520600202400058s001001
预算金额857.83万元
招标联系人-1368856881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通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5858118465
中标联系人毛全裕
公告正文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省铜仁公路管理局 的铜仁公路管理局2024年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第二批)施工E520600202400058S001001 已于2024年09月20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公路建设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桥梁养护甲级、隧道养护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评审得分: 0.00
投标报价: 857.838738(万元)
质量: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交货期):2024年11月30日前完工
项目负责人:毛全裕
项目负责人资质:公路工程贰级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贵2522006200823140
企业业绩(如需要):1、2019年公路养护工程—S203线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薄层罩面) 2、2019年公路大中修工程 3、铜仁公路管理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及养护工程一体化(2020年迎国检国道路面修复养护(大中修)工程) 4、S210禹罗线(原S102)K27-K28、K31-K32路面大修工程项目 5、贵阳公路管理局2021年第二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沥青路面预防养护工程 6、铜仁公路管理局2022年公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第一批实施) 7、铜仁公路管理局2023年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1.铜仁公路管理局2022年公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第一批实施) 2.铜仁公路管理局2023年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凯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评审得分: 0.00
投标报价: 858.331449(万元)
质量: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交货期):2024 年11月30日前完工,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项目负责人:梁藏智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贵2522009201026266
企业业绩(如需要):1、镇远县2019年县乡公路中修工程 2、从江县四寨河至岜扒旅游公路路面大修工程(第二期)项目 3、台江县阶薅至翁农公路大修工程 4、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2019年S202线(锦屏境内)升级改造后遗留路段大中修养护项目 5、镇远县天马至羊场公路(K54+080-K66+080段)预防性修复工程 6、榕江县晚寨路口至晚寨公路大修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1、从江县四寨河至岜扒旅游公路路面大修工程(第二期)项目 2、台江县阶薅至翁农公路大修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明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评审得分: 0.00
投标报价: 858.914021(万元)
质量: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交货期):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完工
项目负责人:李朝锋
项目负责人资质: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豫241131445401
企业业绩(如需要):1、“迎国检”国道大修(结构性修复)工程G320线K2239+000~K2250+200段 2、S326线(夏邑南关-中锋西)公路大修工程 3、兴义公路管理局2022年沥青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4、昆明公路局2022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资金补助项目养护工程3标段 5、2023年G556镇安-瑞丽公路路面养护工程 6、大方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主干线公路建养一体化实施项目(二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1. “迎国检”国道大修(结构性修复)工程G320线K2239+000~K2250+200段 2. 2023年G556镇安-瑞丽公路路面养护工程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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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示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6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电话:0851-84811731) 投诉。

招标人: 贵州省铜仁公路管理局(联系电话:13688568811)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华通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858118465)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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