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儋州市东坡文化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儋州市那大国盛路南侧望海国际花园8幢72B房(商铺)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相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PA-DZ-2024-002
2、项目名称:儋州市东坡文化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610470.00元
5、最高限价: 610470.00元 ,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
6.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均在儋州市东坡文化旅游区规划范围内,包括修建游客步行道、游客座席、停车场等东坡文化旅游区核心区(东坡书院)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建设苏东坡桄榔庵遗址保护与展示建设工程;中和古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儋州故城“三通一平”等相关配套工程等。具体如下:
(一)东坡文化旅游区核心区(东坡书院)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修建游客休息平台、游客步行道、停车场及其配套工程等。
(二)苏东坡桄榔庵遗址保护和展示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2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遗址保护与展示馆、游客中心、旅游厕所及其配套工程等,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三)中和古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包含吉贝路、沿江路、环城路及北门街延长线等旅游道路修复改造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和沿江路立面修缮工程。其中:吉贝路改造长度为1957.40米,沿江路改造长度为970.12米,环城路改造长度为1756. 69米,北门街延长线新建道路长度为104.08米,沿江路建筑外立面修缮面积17394.72平方米。
(四)儋州故城“三通一平”等相关配套工程:主要开展场地清理,“三通一平”等,包含建筑场地平整工程、道路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6.2采购范围: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7、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9、响应有效期: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3.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工程设计资质或者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 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师资格。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打印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需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3.4、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需提供)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7日,请于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儋州市那大国盛路南侧望海国际花园8幢72B房(商铺)
3、方式:现场购买;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份(开标现场递交),供应商需持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5时00(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6开标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3月11日15时00(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6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7.2、在开标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响应文件
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的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提供的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必须与纸质版响应文件的正本保持一致(含盖章及签字),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儋州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儋州市
联系方式:姜工/0898-31117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儋州市那大国盛路南侧望海国际花园8幢72B房(商铺)
联系方式:孙工/ 0898-23888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0898-23888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