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明街道明城社区社区用房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3-11-10 16:38:36 阅读:次1. 招标条件
福明街道明城社区社区用房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为2303-330212-04-01-13699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业主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福明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福明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概算总投资 592.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517.24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改造提升面积 3327.84 平方米,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 3303.65 平方米,公共区域 24.19 平方米。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
2.2 招标控制价: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的收费的基础上浮动-55%(含本数),约为123688元。
2.3 招标范围:福明街道明城社区社区用房提升工程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2.4 服务期限: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另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5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其他: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网址: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进行企业注册,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 请投标人于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在鄞州区镇街道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镇街道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1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福明街道办事处(宁穿路969号)一楼人大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福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齐老师
电话:0574-83097627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陈佳、王玲、唐虹波
电话:0574-87298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