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绥化市2021年北辰小区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1200g230908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绥化市房屋和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左莹莹
招标代理机构绥化恒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女士0455-831127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9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绥化市2021年北辰小区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1200G23090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2021年北辰小区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根据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绥发改【2021】138号文件开展招标工作,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绥化市房屋和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绥化恒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绥化市2021年北辰小区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绥化市北林区;
2.3建设规模:新建道路长度1335米,机动车道宽度15米,非机动车道宽度7米,人行道宽度8米,绿化带宽度10米。规划雨水管线1290米,规划污水管线1290米,规划建设电力管线长度1305米,规划建设通讯管线长度1375米,配套道路设施等。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完成标准以省市检查验收通过为准(以招标人具体要求时间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设计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报批、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运营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等;
2.6.2工程监理: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等;
2.6.3设计服务: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6.4造价咨询服务:造价咨询服务范围为涉及本工程的全部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工程变更联系单预算编审、现场工程量签证和形象进度付款控制、结算审计、竣工决算等至质量保修期结束的全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120万元;
2.8.1项目管理: 4万元;
2.8.2设计服务: 60万元;
2.8.3造价咨询服务:14万元;
2.8.4工程监理: 42万元;
2.8.6投标总价及各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联合体)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且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中应包含项目管理、监理、设计、造价等业务范围
3.1.1项目管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项目管理或工程管理服务等相关服务内容,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3.1.2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造价咨询资质:营业执照中应包含造价咨询等相关业务范围;
注:投标申请人如具备以上全部资质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工程设计资质须为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监理资质须为市政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牵头人:
牵头人如是设计单位,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
牵头人如是监理单位,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且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拟派项目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人: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人员,应具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职业资格与专业咨询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其中:
(1)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类国家级注册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
(2)监理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
(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4)设计负责人:具有在国家注册的一级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师职业资格证书。
注:以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 本项目总负责人及其他各项目服务负责人须提供前三个月(2023年6月-2023年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规定的 6 种类型除外),其他各项目服务负责人须承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特点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他人员,配备的人员(包括兼职等)应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其中对监理人员要求如下:
监理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 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监理员1人(监理员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合计4人,并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法人、项目总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须登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自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注: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所有联合体内成员的信誉证明材料。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需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00时00分至2023年9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网上递交,网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9日9时00分。
6.2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按照"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9.本项目的招标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
联系电话: 0455-8317044
招 标 人: 绥化市房屋和公用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地 址: 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
联 系 人: 左莹莹
电 话:13836411888
代理机构: 绥化恒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绥化市黄河北路建设大厦
联 系 人: 于女士
电 话: 0455-8311272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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