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苹果产业体系陇东矮砧苹果试验示范中心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平凉市灵台苹果试验示范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16.65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1/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wy-2021-020
预算金额116.6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彪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经理153933141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15
公告正文
国家苹果产业体系陇东矮砧苹果试验示范中心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平凉市灵台苹果试验示范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苹果产业体系陇东矮砧苹果试验示范中心和农林科技大学平凉市灵台苹果试验示范建设项目已由灵果办发【2021】9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绿源扶贫林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GSWY-2021-020

  项目名称:国家苹果产业体系陇东矮砧苹果试验示范中心和

  农林科技大学平凉市灵台苹果试验示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16.655万元(其中一包:76.85万元;二包:39.805万元)

  最高限价:116.655万元(其中一包:76.85万元;二包:39.805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两包。

  

  高于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8年7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提供)。

  (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4)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与招标内容相符合的经营范围。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为: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台县中台镇西大街社区溪河大道2号),同时须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携带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进行现场核查,复印件留存(两份)。

  3.报名成功后在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台县中台镇西大街社区溪河大道2号)领取招标文件。

  六、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其它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15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灵台县绿源扶贫林果业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台县门户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一包:15000.00元(壹万伍仟元整)

  二包:7000.00元(柒仟元整)  

  户名: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708 0665 0910 0035 31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2532158219@qq.com邮箱。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绿源扶贫林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台县东大街57号

  联系人:杨彪

  电 话:15379206619

  代理机构: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中台镇西大街社区溪河大道2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1539331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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