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咸安区中心】咸安区南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咸安区南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第三标段(XAZX-202403SL-007001003)招标公告[报名中]
金额
1938.7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azx-202403sl-007001003
预算金额1938.79万元
招标联系人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工1867151055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5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安区南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咸安区南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第三标段(XAZX-202403SL-00700100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202403SL-007001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南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24]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安区南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项目管理部,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100.0%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香城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咸安区
建设规模:中型工程
其他:渠道整治、骨干渠系建筑物整治、新建量水设施、安全警示标牌80个、巡检工作站1座、新建渠顶道路等工程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该标段为第三标段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06
合同估算价:1938.79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项目施工的能力。3.1.2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3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1.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357.153万元且建设规模在中型及以上的灌区工程施工业绩。(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中录入的业绩为有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以及中标通知书、合同、其他证明材料(如有)进行认定,若以上材料不能体现工程等级、具体建设内容,则须另提供①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②验收鉴定书或业主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3.1.5投标人信誉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信誉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3月25日至2024年03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咸
安区香城
农业投资
发展有限
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恒越
商务服务
有限公司
地址:
咸宁市咸
安区双峰
地址:
咸宁市咸
安区长安
大道12
8号5楼
(区市场
监督管理
局正对面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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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程先生
联系人:
周工
电话:
0715-8909002
电话:
1867151055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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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3月22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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