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3年质量月家庭室内空气甲醛含量检测项目的询价公示
金额
8.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实施市场监管惠民工程,普及和宣传认可与检验检测知识,2023年质量月期间,无锡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家庭室内空气甲醛含量免费检测活动,面向无锡市市区范围内新装修完成、未入住(完工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进行的免费室内空气甲醛含量检测。现对该项目采样、检测、结果分析等相关技术支持服务工作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预算:
上限人民币8.2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该任务检验项目的法定资质,承检机构必须自觉接受无锡市市场监管管理局的监督和检查;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行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类似公益项目实施经验且无负面反馈。
三、项目需求
1.承检机构在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下进行宣传并组织报名,在公正机关监督下抽取80户家庭,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家庭的联系、抽样、检测、结果告知工作。
2.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有关要求开展家庭室内空气甲醛含量检测工作。
3.承检机构要填写每户检测家庭的确认单,并留存检测家庭门牌号、3个检测点位的电子照片。
4.检验任务数量:家庭检测共80户,每户3个点位,共计240个点位。
5. 承检机构负责检测结果汇总、分析报告撰写、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宣传等相关工作。
四、报价文件内容:
1、法人授权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信用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实施类似公益项目经历相关材料;
7、报价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封面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一式两份。
本单位将根据报价情况组织比价或竞争性磋商。请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于2023年9月17日24点前将报价材料送达至江苏省无锡市永和路28号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04办公室,联系人:袁慕天,联系电话:0510-81009063。
附件:报价单.docx
为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实施市场监管惠民工程,普及和宣传认可与检验检测知识,2023年质量月期间,无锡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家庭室内空气甲醛含量免费检测活动,面向无锡市市区范围内新装修完成、未入住(完工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进行的免费室内空气甲醛含量检测。现对该项目采样、检测、结果分析等相关技术支持服务工作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预算:
上限人民币8.2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该任务检验项目的法定资质,承检机构必须自觉接受无锡市市场监管管理局的监督和检查;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行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类似公益项目实施经验且无负面反馈。
三、项目需求
1.承检机构在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下进行宣传并组织报名,在公正机关监督下抽取80户家庭,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家庭的联系、抽样、检测、结果告知工作。
2.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有关要求开展家庭室内空气甲醛含量检测工作。
3.承检机构要填写每户检测家庭的确认单,并留存检测家庭门牌号、3个检测点位的电子照片。
4.检验任务数量:家庭检测共80户,每户3个点位,共计240个点位。
5. 承检机构负责检测结果汇总、分析报告撰写、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宣传等相关工作。
四、报价文件内容:
1、法人授权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信用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实施类似公益项目经历相关材料;
7、报价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封面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一式两份。
本单位将根据报价情况组织比价或竞争性磋商。请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于2023年9月17日24点前将报价材料送达至江苏省无锡市永和路28号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04办公室,联系人:袁慕天,联系电话:0510-81009063。
附件: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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