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区永安二路3号9-10卡物业租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物业租赁公示
莫兰芳租赁本社位于南区永安二路3号9-10卡的物业(项目编号:LX(2023)000012,交易编号:JY(2023)0000145)于2022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根据股民代表的表决和《南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五点”可自行交易的规定。本社拟以30.8元/月·平方米的价格将该物业租赁给莫兰芳,租赁期为三年,现予公示。
本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本次租赁有异议的,请向南区竹秀园经联社或南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盖章。
反映情况受理单位:
南区竹秀园经联社 电话:88897001 联系人:吴权再
南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 电话:23338019 联系人:黄凯硕
南区竹秀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盖章)
2023年4月27日
注:本公示适用于自行交易的公示
物业租赁公示
莫兰芳租赁本社位于南区永安二路3号9-10卡的物业(项目编号:LX(2023)000012,交易编号:JY(2023)0000145)于2022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根据股民代表的表决和《南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五点”可自行交易的规定。本社拟以30.8元/月·平方米的价格将该物业租赁给莫兰芳,租赁期为三年,现予公示。
本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本次租赁有异议的,请向南区竹秀园经联社或南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盖章。
反映情况受理单位:
南区竹秀园经联社 电话:88897001 联系人:吴权再
南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 电话:23338019 联系人:黄凯硕
南区竹秀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盖章)
2023年4月27日
注:本公示适用于自行交易的公示
莫兰芳租赁本社位于南区永安二路3号9-10卡的物业(项目编号:LX(2023)000012,交易编号:JY(2023)0000145)于2022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根据股民代表的表决和《南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五点”可自行交易的规定。本社拟以30.8元/月·平方米的价格将该物业租赁给莫兰芳,租赁期为三年,现予公示。
本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本次租赁有异议的,请向南区竹秀园经联社或南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盖章。
反映情况受理单位:
南区竹秀园经联社 电话:88897001 联系人:吴权再
南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 电话:23338019 联系人:黄凯硕
南区竹秀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盖章)
2023年4月27日
注:本公示适用于自行交易的公示
物业租赁公示
莫兰芳租赁本社位于南区永安二路3号9-10卡的物业(项目编号:LX(2023)000012,交易编号:JY(2023)0000145)于2022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根据股民代表的表决和《南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五点”可自行交易的规定。本社拟以30.8元/月·平方米的价格将该物业租赁给莫兰芳,租赁期为三年,现予公示。
本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本次租赁有异议的,请向南区竹秀园经联社或南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盖章。
反映情况受理单位:
南区竹秀园经联社 电话:88897001 联系人:吴权再
南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 电话:23338019 联系人:黄凯硕
南区竹秀园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盖章)
2023年4月27日
注:本公示适用于自行交易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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