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定点减桶”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1/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tp-qzf-2023002
预算金额61.7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聪华0570-803308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定点减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TP-QZF-2023002

项目名称: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定点减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617500

最高限价(元):617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定点减桶”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17500
单位: 1
简要规格描述: 君悦东方小区(共设置五个)、南苑御景湾小区(共设置2个)共计7个垃圾分类投放点收集设备安装、整体运维、运营保障和配套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需求范围内所有货物的采购(或生产制作)、包装、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试运行(如需)并通过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2、采购需求范围内所有货物质保期限和运维服务期不少于三年,自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1)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需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2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号评标室(衢江区水利局5楼);同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谈判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570-8762709)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衢州市衢江区东方广场7号楼405室;
(1)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东方广场7号楼405室,联系人:李聪华,联系电话:0570-8033087/13735093979;
(2)采购人: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仙岩路32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70-2298698;
3、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5、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ccgp-zhejian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6、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本项目相关公告(包括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及更正公告等)均以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7、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谈判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照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谈判响应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谈判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供应商应当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非强制性要求,建议EMS邮寄形式)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注:“备份响应文件”接收地址为衢州市衢江区东方广场7号楼405室,联系人:李聪华,联系电话:0570-8033087/13735093979,“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915482302@qq.com),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因邮寄造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备份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时限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备份响应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备份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5)、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如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谈判响应无效。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特别提醒: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衢江区仙岩路3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2298698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0-2298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衢江区东方广场7号楼4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聪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8033087

质疑联系人:余小明

质疑联系方式:0570-803308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衢江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衢州市衢江区政和路6号

传 真:0570-8762709

联系人 :杨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0-876270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定点减桶”项目定稿发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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