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
司法拍卖公告
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9日10时至2022年7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iPhone7plus,黑色,128G,有使用痕迹,数据已清除
市场参考价:1200元
起拍价:1000元
保证金:200元
增价幅度:10元及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供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要求
1、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2、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馆陶县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办理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手续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办理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6月29日起至2022年7月1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等事务,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咨询电话:0310-8902605,于法官)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任何保证。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标的物拍卖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次拍卖已通知相关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买受人应当在2022年7月26日17时前将拍卖尾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馆陶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馆陶县支行,账号:5017800104002276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原交款账户。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应及时到馆陶县人民法院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因报名、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310-8902605监督电话:0310-8902623
联系地址:馆陶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