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82]fjlq[gk]2021012
预算金额7890.00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黄为强18750776615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福州兴煌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FJLQ[GK]2021012的新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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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单位) 单价(元) 金额 产地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60801 厨房操作台 单星盆台 兴煌 10(台) 1930 19300 国内 XH-DXPT-1000
1-2 A060801 厨房操作台 双星盆台 兴煌 2(台) 1330 2660 国内 XH-SXPT-1500
1-3 A060801 厨房操作台 杀鱼台 兴煌 1(台) 1250 1250 国内 XH-SYT-1500
1-4 A060801 厨房操作台 不锈钢工作台(双层) 兴煌 4(台) 1770 7080 国内 XH-GZT-1800
1-5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四层格栅货架 兴煌 8(台) 1480 11840 国内 XH-SCGSHJ-1500
1-6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四层格栅货架 兴煌 3(台) 1330 3990 国内 XH-SCGSHJ-1200
1-7 A060802 炊事机械 开水器连底座 成就 3(台) 2630 7890 国内 AV-B-120A
1-8 A060802 炊事机械 灶间拼柜 兴煌 4(台) 1230 4920 国内 XH-ZJPG-400
1-9 A060802 炊事机械 单头单尾电磁炉 佳厨 1(台) 10800 10800 国内 JC-DW-15A
1-10 A060802 炊事机械 双门蒸饭车 乐远 2(台) 9520 19040 国内 LY-AC-24P
1-11 A060802 炊事机械 双头电磁矮汤炉 佳厨 1(台) 12450 12450 国内 JC-TL-30A
1-12 A060802 炊事机械 电磁大锅炒灶 佳厨 4(台) 13320 53280 国内 JC-DG-20A
1-13 A060801 厨房操作台 双层工作台 兴煌 12(台) 1780 21360 国内 XH-SCGZT-1800
1-14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保鲜工作柜 金松 4(台) 4660 18640 国内 QB0.4L2U
1-15 A060801 厨房操作台 双星盆台 兴煌 1(台) 1330 1330 国内 XH-SXPT-1600
1-16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四门雪柜 金松 3(台) 6470 19410 国内 QB1.0L4HU
1-17 A060801 厨房操作台 单星盆台(浸泡水池) 兴煌 1(台) 1930 1930 国内 XH-DXPT-1000
1-18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双星洗手池 兴煌 1(台) 1080 1080 国内 XH-SXXSC-900
1-19 A060801 厨房操作台 双层工作台 兴煌 7(台) 1780 12460 国内 XH-SCGZT-1800
1-20 A060802 炊事机械 保温饭汤桶车 兴煌 4(台) 2780 11120 国内 XH-BWTC-700
1-21 A060801 厨房操作台 炖罐保温台 兴煌 2(台) 3480 6960 国内 XH-DGBWT-1500
1-22 A060801 厨房操作台 不锈钢保温售卖台 佳厨 4(台) 4530 18120 国内 JC-BWT-002
1-23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玻璃门展示柜 金松 1(台) 4800 4800 国内 QBT0.4L2U
1-24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四门高身储物柜 兴煌 7(台) 3400 23800 国内 XH-GSCWG-1200
1-25 A060801 厨房操作台 不锈钢洗刷台 兴煌 1(台) 1330 1330 国内 XH-BXGXST-700
1-26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四层格栅货架 兴煌 2(台) 1180 2360 国内 XH-SCGSHJ-1000
1-27 A060801 厨房操作台 残食台 兴煌 3(台) 890 2670 国内 XH-CST-1200
1-28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热风循环高温消毒柜 乐远 2(台) 10730 21460 国内 RTD-600
1-29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管道增压泵 颐博 1(台) 2980 2980 国内 IP40/135-20/17-2.2/2
1-30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不锈钢油网烟罩 兴煌 11(米) 1280 14080 国内 XH-YZ
1-31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不锈钢隔油网 兴煌 22(片) 230 5060 国内 XH-GYW
1-32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不锈钢后封板 兴煌 22(片) 250 5500 国内 XH-HFB
1-33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镀锌板烟管 兴煌 120(平方米) 230 27600 国内 XH-YG
1-34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镀锌板弯头 兴煌 4(个) 630 2520 国内 XH-WT
1-35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镀锌板变径 兴煌 4(个) 800 3200 国内 XH-BJ
1-36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镀锌板三通 兴煌 1(个) 1470 1470 国内 XH-ST
1-37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法兰角铁吊杆 兴煌 40(对) 200 8000 国内 XH-FLJTDG
1-38 A060802 炊事机械 翼式风机 肇丰 1(台) 11470 11470 国内 6.5E-11KW
1-39 A060802 炊事机械 油烟净化器 华达 1(台) 15880 15880 国内 HD-JHQ-22A
1-40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智能配电柜 泓韬 1(个) 1980 1980 国内 InA=1500A~400A
1-41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防爆灯 中科芯耀 1(盏) 140 140 国内 ZYF-G10M-20W
1-42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风机底座及防震垫 兴煌 1(台) 1180 1180 国内 XH-DZ\FZD
1-43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净化器底座及防震垫 兴煌 1(台) 780 780 国内 XH-DZ\FZD
1-44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帆布软解 兴煌 1(对) 110 110 国内 XH-FBRJ
1-45 A060899 其他厨卫用具 风机启动保护器 正泰 1(台) 720 720 国内 PZ30-4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陆仟元整(¥426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4.3交付条件: 货到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1年(招标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中另有要求外);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乙方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并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按合同规定赔偿及负责违约责任。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所有货物按厂家货物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乙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自检后,乙方与甲方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甲方使用要求。若发现未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需立即进行整改,并通过最终验收。在本采购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及交付甲方能正常使用之前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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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95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持有正式发票和用户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
2 5 待所采购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乙方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应向甲方缴交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满(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义务而造成的损失。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0、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福州市长乐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 福州兴煌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长乐市航城街道里仁村厚德一号 住所: 福州市仓山区盘屿路850号华威酒店用品(设备)交易中心 2-110店面
单位负责人: 郑德煌 单位负责人: 陈燕
委托代理人:
黄为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600876829 联系方法: 1875077661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奥体支行
账号: 账号: 13115401040006282

签订地点: 长乐 签订日期:2021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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