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库车市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质量提升补助)抚育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2.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cs2023-wt043
预算金额82.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乾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伟177995300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库车市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质量提升补助)抚育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8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3-WT043 
    项目名称:库车市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质量提升补助)抚育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25000  
    最高限价(元):82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库车市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质量提升补助)抚育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25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对塔里木乡10000亩胡杨林进行人工修枝服务(修枝、林地清理及剩余物处理运输)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8日至2023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8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18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
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下载文件时须上传的附件: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明细、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政府采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的查询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发布公告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结果有效期内)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注:项目报名时需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传以上资料清晰原件扫描件;报名时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质审查的通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库车市农林大厦
联系方式:15999412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乾泽辰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新城街道杏花苑社区五一路与文化路交汇处时尚居住小区9号楼一段地下室门面房
联系方式:17799530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伟
电 话:1779953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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