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孟娜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老飞机场地块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2)145号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老飞机场地块市政配套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扬州市 N5 单元【双桥北片区】境内,地块东临维扬路,西临新城河路。
2.2 工程规模:拟建共包含三条路、公园绿地、地下车库+过街通道。拟建规划道路一:西起新城河路,东至维扬路,全长约794m,路幅标准宽度15m;邗扬路:西起新城河路,东至维扬路,全长约768m,路幅标准宽度20m;规划道路二:北起规划道路一,南至锦汇华府小区东北侧与现状衔接,全长约453m,路幅标准宽度12m、18m不等;拟建公园绿地: 规划C地块南侧公园绿地用地面积约为 19240m2,规划D 地块公园绿地用地面积约为 16921m2;拟建地下车库+过街通道:(1)地下车库面积约约10731 ㎡,(2)地下车库出屋面楼梯面积约160 ㎡,(3)下沉广场面积约890 ㎡,(4)配套用房面积约550 ㎡,(5)过街通道面积约650 ㎡。
2.3招标范围:老飞机场地块市政配套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512日历天,实际服务期限以实际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为准,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本工程暂估建安投资额约13210.80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163.46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城镇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管理等等相关或相近专业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测量工程、岩土工程、环境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人数:2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项目总监不允许兼职;
3.10 其它要求:
3.10.1投标单位不属于《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且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
3.10.2 投标人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住建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无需提供人员信用管理手册。*
3.10.5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10.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报价45分,监理大纲25分,总监综合能力14分,项目组人员配置6分,信用分10分(其中投标单位信用分7分,投标总监信用分3分),满分为100分。

5.投标登记
5.1登记时间: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2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2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2月20日9时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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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68327238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734189
邮箱:memgna@dlzb.com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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