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政和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承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和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答疑(一)
各潜在投标人:
政和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3507250701100028002)答疑澄清如下:
一、问:根据闽建筑[2017]39号文:五、类似业绩的设定条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三)类似业绩指标应为《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特殊性划分标准》中没有的工程特征指标,不得设置。《特殊性划分标准》中对于装配式总承包项目的明确是: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本招标文件加设业绩类型为工业建筑,不符合文件要求。建议按照文件要求设置业绩为:单体建筑面积8200㎡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为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要求?请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谢谢!
答:投标人拟派出的相关人员社保为分公司缴纳的,视为满足要求。
三、原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1754912元(含暂列金:7702615元)元;
现更正为:160358128元(含暂列金:1587704元)。具体详见本答疑最新上传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四、最新图纸已上传本答疑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3.2条款K的取值区间及抽取办法: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8%~10%(含8%,10%)……。
现更正为: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8%~10%(含8%, 不含10%)……。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有同等效力,投标人需自行前往原报名平台下载查阅,未下载和查阅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省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承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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