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361124202105120101的澄清文件
金额
2287.4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9/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361124202105120101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1-09-22 16:50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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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2,874,41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BJCNF_JXFJ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铅山县小作坊集中加工示范区建设项目(一期) 答疑说明文件 原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业主单位上饶市信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邓仁贵,现变更为许福权。 上饶市信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15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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