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淄自然交告字〔2024〕34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淄自然交告字〔2024〕34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于海英
招标代理机构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平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淄自然交告字〔2024〕34号

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370303104202GB00023W00000000[经开区2024(增量)-010号]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和土地出让条件

序号

宗地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规划

容积率

出让

方式

出让

年期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1

370303104202GB00023W00000000[经开区2024(增量)-010号]

淄博经济开发区重庆路以东、华福大道以南、南京路以西、横三路以北

17764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0且≤2.1

网上
挂牌

70

6929

3464.50

50

2

370303104202GB00022W00000000[经开区2024(增量)-011号]

淄博经济开发区重庆路以东、华福大道以南、南京路以西、横三路以北

11395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0且≤2.1

网上
挂牌

70

4446

2223

20

说明事项:以上2宗地竞得人均须按照《淄博市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成验收合格后将产权无偿移交给傅家镇政府所有。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已经办理有效数字证书认证,按照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三、出让信息获取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有效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交易。申请人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查询下载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缴纳

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申请人须在2024年11月20日00时至2024年12月18日9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时00分。370303104202GB00023W00000000[经开区2024(增量)-010号]宗地竞买保证金汇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370303104202GB00022W00000000[经开区2024(增量)-011号]竞买保证金汇入兴业银行淄博分行。因银行竞买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五、网上报价时间

网上开始报价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00时,报价截止时间为:

370303104202GB00023W00000000[经开区2024(增量)-010号]:2024年12月20日9时00分;

370303104202GB00022W00000000[经开区2024(增量)-011号]:2024年12月20日10时00分。

六、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竞得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淄博市国土资源保障中心(张店区联通路118号)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

挂牌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代缴或退还。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要求将竞买保证金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余款由竞得人在税务部门出具的《缴款通知书》标明的截止日期前自行申报缴纳。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不能按约定时限缴纳成交价款时,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依法依规追究其违约责任。交易中心将保证金(定金及成交价款)产生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转至利息归集户,定期按程序上缴国库。

八、联系方式

淄博市国土资源保障中心

联系人:于海英

联系电话:0533-2777691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平

联系电话:0533-2270037

数字证书单位

联系人: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3-3592521

数字证书单位

联系人: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山东分中心

联系电话:0533-3590310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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