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通银行中心机房配电设备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2/11/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交通银行中心机房配电设备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0747-2260SCCSHP53 招标编码:CBL_20221122_127703715
开标时间:2022-12-19 标讯类别: null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null
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交通银行中心机房配电设备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0747-2260SCCSHP53;
交通银行编号:CGXM31599922090011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中心机房配电设备框架协议采购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为加快交通银行中心机房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就机房用STS(静态切换开关)、机房用精密配电柜和机房用配电小母线进行框架协议采购。
本项目分为三个包件:
包件一:STS(静态切换开关);
包件二:精密配电柜;
包件三:配电小母线;
投标人可投一个或多个包件,每个包件分别入围2家供应商。
本项目的框架协议适用范围为交通银行及各境内子公司、各村镇银行。
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招标人指定内容的供货资格。
招标人不承诺在项目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授予的采购产品数量、合同数量、总金额。
入围有效期内,入围供应商不能拒绝招标人任何分行的供货订单,否则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若入围供应商累计三次(不可抗力除外)未在要求日期内供货,则招标人有权终止与入围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签署的框架采购协议,并取消其入围资格。
协议期限:连续合同期限三年,首次框架协议签订1年,并在3年内根据市场价格研判情况发起商务谈判或续签申请,在符合续签条件下,合同一年一签。
在框架协议期内,对于入围供应商某一档次设备出现型号更新的情况,由入围供应商提供功能和性能不低于原选型型号,且价格不高于原选型型号的设备作为替代。
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 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一个财务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
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6)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函)(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7)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8) 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
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9) 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0) 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11) 投标人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可控及其他要求(提供承诺函);
(1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投标人须为所投整机货物的原厂商(提供原厂商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件一投标人须为STS原厂商,包件二投标人须为精密配电柜原厂商,包件三投标人须为配电小母线原厂商,包件一、包件二中配套线缆除外);
(16) 投标人所投整机货物应具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品牌同类设备(包件一为STS,包件二为精密配电柜,包件三为配电小母线)案例(案例若为总价合同,则单笔合同中包件一STS所占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包件二精密配电柜所占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包件三配电小母线所占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案例中若是通过代理商提供服务的可提供代理商签订的合同;
案例若为框架协议,应提供框架协议+供货凭证或发票证明,供货凭证或发票证明的累计金额包件一STS不少于100万,包件二精密配电柜不少于100万,包件三配电小母线不少于200万);
(17)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保证本次入围选型设备的长期供货、顺利投产和按时供货,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入围并与招标人签署采购框架协议且在招标人和/或招标人下属分行及支行(以下均统称为“招标人”,具体视情况而定)产生具体采购需求并履行相关程序(若需)后,投标人应与招标人直接签署采购合同;
若投标人入围后,因销售政策或管理要求等原因不能直接与招标人签署采购合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时针对本项目指定唯一代理商(该代理商只能作为投标人的代理,不得同时作为其他投标人的代理商。
此外投标人须于投标时书面承诺:i) 同意在其入围后招标人有权根据合同实际履行的满意度随时要求投标人更换代理商和/或增加代理商数量;
ii) 就更换及增加代理商向招标人出具授权函;
iii) 更换及增加的代理商亦须满足以下第b) 项对代理商资质之要求)以便招标人与该代理商按照约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价、货款结算条件及方式、产品及服务交付、产品及服务验收、售后服务、产品及服务质保等标准及要求等)及本项目招投标文件项下的要求签署采购合同,并在后续由招标人按照约定的条件与代理商进行款项结算并由代理商直接向招标人供应投标人入围的产品,同时,投标人还须提供代理商的以下证明材料:
a) 投标人对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同时,投标人须书面承诺:(i) 其对代理商(包括招标人后续更换及增加的代理商)向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产品直接进行保修和服务的承诺;
(ii) 其对代理商(包括招标人后续更换及增加的代理商)履行与招标人间签署的采购合同项下的义务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即视同投标人系采购合同项下的一方,与代理商共同连带向招标人履行采购合同项下的义务;
(iii) 保证促使代理商(包括招标人后续更换及增加的代理商)签署合同附件所示的《保密协议》;
b) 代理商应具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设备(包件一为同品牌STS,包件二为同品牌精密配电柜,包件三为同品牌配电小母线)案例(案例须为总价合同,单笔合同中包件一STS所占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包件二精密配电柜所占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包件三配电小母线所占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注:
(1) 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指定代理商与招标人签署采购合同的,上述条款中1至11及17条同时适用于代理商,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响应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相关承诺函可集中单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2日9:00至2022年11月29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7、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30日17:00前
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疑问函的扫描件及word文档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9日9:30(北京时间)。
9、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上海市
10、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投标人代表如系法定代表人的,须交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系委托的授权代理人的,须交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未携带以上材料的,投标人代表不得参加开标仪式。
1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0747-2260SCCSHP53 招标编码:CBL_20221122_127703715
开标时间:2022-12-19 标讯类别: null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null
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交通银行中心机房配电设备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0747-2260SCCSHP53;
交通银行编号:CGXM31599922090011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中心机房配电设备框架协议采购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为加快交通银行中心机房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就机房用STS(静态切换开关)、机房用精密配电柜和机房用配电小母线进行框架协议采购。
本项目分为三个包件:
包件一:STS(静态切换开关);
包件二:精密配电柜;
包件三:配电小母线;
投标人可投一个或多个包件,每个包件分别入围2家供应商。
本项目的框架协议适用范围为交通银行及各境内子公司、各村镇银行。
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招标人指定内容的供货资格。
招标人不承诺在项目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授予的采购产品数量、合同数量、总金额。
入围有效期内,入围供应商不能拒绝招标人任何分行的供货订单,否则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若入围供应商累计三次(不可抗力除外)未在要求日期内供货,则招标人有权终止与入围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签署的框架采购协议,并取消其入围资格。
协议期限:连续合同期限三年,首次框架协议签订1年,并在3年内根据市场价格研判情况发起商务谈判或续签申请,在符合续签条件下,合同一年一签。
在框架协议期内,对于入围供应商某一档次设备出现型号更新的情况,由入围供应商提供功能和性能不低于原选型型号,且价格不高于原选型型号的设备作为替代。
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 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一个财务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
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6)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函)(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7)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8) 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
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9) 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0) 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11) 投标人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可控及其他要求(提供承诺函);
(1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投标人须为所投整机货物的原厂商(提供原厂商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件一投标人须为STS原厂商,包件二投标人须为精密配电柜原厂商,包件三投标人须为配电小母线原厂商,包件一、包件二中配套线缆除外);
(16) 投标人所投整机货物应具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品牌同类设备(包件一为STS,包件二为精密配电柜,包件三为配电小母线)案例(案例若为总价合同,则单笔合同中包件一STS所占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包件二精密配电柜所占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包件三配电小母线所占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案例中若是通过代理商提供服务的可提供代理商签订的合同;
案例若为框架协议,应提供框架协议+供货凭证或发票证明,供货凭证或发票证明的累计金额包件一STS不少于100万,包件二精密配电柜不少于100万,包件三配电小母线不少于200万);
(17)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保证本次入围选型设备的长期供货、顺利投产和按时供货,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入围并与招标人签署采购框架协议且在招标人和/或招标人下属分行及支行(以下均统称为“招标人”,具体视情况而定)产生具体采购需求并履行相关程序(若需)后,投标人应与招标人直接签署采购合同;
若投标人入围后,因销售政策或管理要求等原因不能直接与招标人签署采购合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时针对本项目指定唯一代理商(该代理商只能作为投标人的代理,不得同时作为其他投标人的代理商。
此外投标人须于投标时书面承诺:i) 同意在其入围后招标人有权根据合同实际履行的满意度随时要求投标人更换代理商和/或增加代理商数量;
ii) 就更换及增加代理商向招标人出具授权函;
iii) 更换及增加的代理商亦须满足以下第b) 项对代理商资质之要求)以便招标人与该代理商按照约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价、货款结算条件及方式、产品及服务交付、产品及服务验收、售后服务、产品及服务质保等标准及要求等)及本项目招投标文件项下的要求签署采购合同,并在后续由招标人按照约定的条件与代理商进行款项结算并由代理商直接向招标人供应投标人入围的产品,同时,投标人还须提供代理商的以下证明材料:
a) 投标人对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同时,投标人须书面承诺:(i) 其对代理商(包括招标人后续更换及增加的代理商)向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产品直接进行保修和服务的承诺;
(ii) 其对代理商(包括招标人后续更换及增加的代理商)履行与招标人间签署的采购合同项下的义务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即视同投标人系采购合同项下的一方,与代理商共同连带向招标人履行采购合同项下的义务;
(iii) 保证促使代理商(包括招标人后续更换及增加的代理商)签署合同附件所示的《保密协议》;
b) 代理商应具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设备(包件一为同品牌STS,包件二为同品牌精密配电柜,包件三为同品牌配电小母线)案例(案例须为总价合同,单笔合同中包件一STS所占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包件二精密配电柜所占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包件三配电小母线所占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注:
(1) 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指定代理商与招标人签署采购合同的,上述条款中1至11及17条同时适用于代理商,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响应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相关承诺函可集中单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2日9:00至2022年11月29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7、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30日17:00前
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疑问函的扫描件及word文档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9日9:30(北京时间)。
9、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上海市
10、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投标人代表如系法定代表人的,须交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系委托的授权代理人的,须交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未携带以上材料的,投标人代表不得参加开标仪式。
1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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