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灌南县新安镇中心小学线路改造、变压器扩容工程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3.12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18-8526239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灌南县新安镇中心小学线路改造、变压器扩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南县新安镇中心小学线路改造、变压器扩容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教育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教复〔2023〕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南县新安镇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南县新安镇中心小学线路改造、变压器扩容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灌南县新安镇中心小学
2.1.2建设规模:灌南县新安镇中心小学线路改造、变压器扩容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  531227.48 元 ,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作废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 20日历天。(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灌南县新安镇中心小学线路改造、变压器扩容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þ 自 2021 年  7  月  18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þ 自 2022 年  7  月  18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þ 自 2023 年  4  月   18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拟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及无不良行为证明查询、企业信用查询等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注:根据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规定,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无不良行为证明按以下要求提供:
根据苏建招函【2018】17号通知,暂时停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查询工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承诺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包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等。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书面承诺。未提供书面承诺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通报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不少于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至少包括2023年1月至 2023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中标后,承包人须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费用按照省住建厅公告(2019)19号文执行),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应的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有关规定的通知》(连建发【2019】1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8)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7月18日至2023年07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灌南县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guannan.gov.cn/ggzy/;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年   7   月  28   日  10  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远程不见面交易要求)
特别提醒: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3年1月至 2023年6月);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6 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 20 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 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合计数量R=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7.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þ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1)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规定: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或方法二抽取方法为: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K值在开标时通过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摇号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摇号确定。K2的取值范围  90%  。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方法二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灌南县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guannan.gov.cn/ggzy/)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南县新安镇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南县新安镇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0号312
邮    编:222599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张主任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13815625142                    电    话:0518-8526239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27110210@qq.com     
 
10. 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 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一正四副共五份书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及资格审查材料)。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说明
投标人请到灌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限额平台专用投标制作软件”,并下载CA锁驱动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灌南县进行限额以下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登录网站:灌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 【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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