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二期 3#堆场工程项目检测试验委托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二期 3#堆场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全部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检测试验委托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福建省沿海中部湄洲湾内东吴港区,为新建一个20.23万㎡的煤炭堆场,工程造价约2.1亿元,年设计煤炭运量205万吨,堆场总堆存容量60万吨。工程利用14#装船泊位后方现状陆域进行堆场扩容建设,陆域呈长方形,南北向约443m,东西向约467m,陆域设计高程取8.7m。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斗轮机基础、防风网、斗轮机等工艺设备安装等内容。
3#堆场区域主要采用插塑料排水板+强夯进行动力排水固结加固,其中斗轮机基础区上方进行堆载预压,堆场区利用使用期料堆分级堆载达到最终使用要求;西侧已建码头后方 20m 安全区进行插塑料排水板+振动碾压加固;南、北、东三侧 20m 范围安全区、外卡缓冲停车场、汽运道路及场外连接道路区均采用振动碾压法加固。
3#堆场区域采用高强联锁块面层结构方案,外卡缓冲停车场、汽运道路及场外连接道路区采用高强联锁块面层结构方案。堆场西侧布置 1 条斗轮机基础,采用一线双机布置,配置1 台斗轮堆取料机,形成 2 个流程化的条形煤堆,斗轮机基础采用轨枕道砟+直立式挡墙结构。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检测试验委托技术服务
付款条件及方式:按月度支付,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后并提供检测费用结算单(如结算单中所载明内容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以本合同条款所列明内容为准),经甲方核实后, 结算单以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结算单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办理完月度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结算单将上月检测费100%比例支付给乙方。
支付方式:现汇/银行转账、银承或供应链金融(E信通)。招标人以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支付货款时视为等额现金支付,招标人不承担贴息费用,招标人根据自身资金状况自由选择付款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单位需具备由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水运工程材料乙级、水运工程结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针对部分无法检测的分项,需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可以委托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资质, 业绩:近3年内能够提供相关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