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源连平供电局高莞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234.9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7/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7-441623-44-03-000067
预算金额234.94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0762-33186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07/26
公告正文
河源连平供电局高莞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河源连平供电局高莞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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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连平供电局高莞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已由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项目批复备案[编号:2017-441623-44-03-000067]核准招标。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安排解决,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河源连平供电局高莞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施工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河源市连平县高莞镇184县道高莞国土所旁

2、工程规模:河源连平供电局高莞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总占地面积1544.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建筑3层,包含营业服务、日常办公、设备仓库、抢修车辆停放等正常办公需求。工程招标最高限价为2349450.13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4、招标内容: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4、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企业注册所在地不在河源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人员;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如若发现当废标处理。

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7、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8、拟派本工程的测量员必须有《测量员证》(岗位证)。

9、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619日至2017623每天8:3012:00, 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62317:3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报名时即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如若发现当废标处理)。

4、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汇款凭证必须注明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本工程名称(如名称过长可简写)、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拟派本工程的测量员必须具有《测量员证》(岗位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必须由工商管理部门监制的原件填写)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A证)。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0、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测量员和专职安全员在本公司已缴纳社保近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自备,以便核验,未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1、投标企业须具备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位一体认证证书复印件。

12、企业需提供近三年230万元单项以上已完成工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网上查询,如果发现虚假行为,拒绝报名。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同时提交)。

13、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14、投标人报名前须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人员档案查询记录情况。

注明:

(1)报名资料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要求顺序页码装订成册,并加装封面;

(2)报名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报名资料每一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单位骑缝章;

(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发现有虚假或有冒名顶替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取消投标资格;

(4)报名资料未按以上要求,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提交4.5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银行转账的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报名企业必须在自身投标报名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汇款凭证必须注明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本工程名称(如名称过长可简写)、保证金金额)。

开户单位: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平县支行

账号:9440 0701 0000 8189 31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2-4388789

2、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家数不足3家,重新组织招标。

3、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及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测量员和专职安全员五人必须参加投标报名、开标会等,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4、按照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2012]361号)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在报名前到连平县检察院对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当地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72610:30地点为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招标公告在民营经济报、">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连平县政府门户网同时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62-3369328-874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黄工 联系电话:0762-3318683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2-4388789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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