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丰县城市配电网改造-紫城村10kV泉水线线路迁改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6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24CG036
项目名称:新丰县城市配电网改造-紫城村10kV泉水线线路迁改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34,097.18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新丰县城市配电网改造-紫城村10kV泉水线线路迁改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034,097.1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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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新丰县城市配电网改造-紫城村10kV泉水线线路迁改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34,097.18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新丰县城市配电网改造-紫城村10kV泉水线线路迁改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新丰县城市配电网改造-紫城村10kV泉水线线路迁改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供应商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供应商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④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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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广东省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2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方式:18924257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地 址: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号新丰县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A栋2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13570797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570797877
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