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文安县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qtzb-2024-1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文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联系人张凯0316-52317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启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凯0316-708452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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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发布时间: 2024-09-20 | ||||||||||||||||||||||||
采购项目编号:
HBQTZB-2024-102
采购人名称: 文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联系方式: 0316-5231727 采购人地址 : 廊坊市文安县兴文道447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河北启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证大大拇指广场4幢1单元804号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6-7084520 项目实施地点 : null null null 采购内容: #detail#C#_@_@A#_@_@92131026MA087Y312L#_@_@文安县兴和停车场#_@_@文安县西关村南环路中段#_@_@文安县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_@_@null#_@_@#_@_@#_@_@null#_@_@1000000#_@_@null#_@_@按照采购需求。#_@_@中标价:“同意”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完善道路车辆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发改服务价格〔2019〕1625号)收费标准执行,项目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00万元。说明:本项目依据国家停车场收费标准,以事故、违法车辆停放、救援等实际产生费用按季度支付,如年度总费用达不到最高限价,按实际产生费用支付;如年度总费用超出最高限价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_@_@文安县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_@_@合格#_@_@null#_@_@null#_@_@0#_@_@88#_@_@#filename#公示信息#_#pdf#_#11e0e822-0f6d-497e-800b-fe0a7879170f@_@(终稿2024.8.26)招标文件-文安县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_#pdf#_#593a25e3-560a-4713-a5e3-9bea5ae7dd5b@_@承诺函-停车场租赁服务#_#pdf#_#5e005612-ba15-49a5-9733-6dea648a4732@_@中小企业声明函-停车场租赁服务#_#pdf#_#d56f658e-60fe-4381-baef-c41dbd14a7dc@_@ 采购公告期: 0001年01月01日
开标地点: null 评标地点: 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 null 传真电话: null 受理质疑电话: null 备注: (一)中标价:“同意”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完善道路车辆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发改服务价格〔2019〕1625号)收费标准执行,项目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00万元。 说明:本项目依据国家停车场收费标准,以事故、违法车辆停放、救援等实际产生费用按季度支付,如年度总费用达不到最高限价,按实际产生费用支付;如年度总费用超出最高限价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二)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孟立新(主任)、刘凤霞、刘艳平、肖楠、张卫刚(采购人)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本项目所涉及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等进行收取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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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
发布时间: 2024-09-20 | ||||||||||||||||||||||||||||||||||||||||||
一、项目编号: HBQTZB-2024-102 二、项目名称: 文安县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孟立新(主任)、刘凤霞、刘艳平、肖楠、张卫刚(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150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所涉及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等进行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价:“同意”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完善道路车辆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发改服务价格〔2019〕1625号)收费标准执行,项目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00万元。 说明:本项目依据国家停车场收费标准,以事故、违法车辆停放、救援等实际产生费用按季度支付,如年度总费用达不到最高限价,按实际产生费用支付;如年度总费用超出最高限价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二)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文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 廊坊市文安县兴文道447号 联系方式: 张卫刚 0316-5231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启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证大大拇指广场4幢1单元804号房 联系方式 : 张凯 0316-7084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凯 电话: 0316-7084520 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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