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某单位水池平台扩建及陵墓修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38.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hnpzc-g3003
预算金额38.6万元
招标公司东莞某单位
招标联系人吴助理18928891530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倪小姐177869590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莞某单位水池平台扩建及陵墓修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08月19日 22:5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某单位水池平台扩建及陵墓修缮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东莞市公告时间2024年08月19日 22:58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电子邮件登记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38.60550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18928891530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助理 18928891530
代理机构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13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倪小姐 177 8695 9003/区先生 18011812219
附件:
附件1附件资料.docx

项目概况

东莞某单位水池平台扩建及陵墓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件登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HNPZC-G3003

项目名称:东莞某单位水池平台扩建及陵墓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8.60550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60550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件登记

方式: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13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13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东莞某单位水池平台扩建及陵墓修缮项目(项目编号:2024-JHNPZC-G3003)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

2.2谈判项目招标控制价:386055.04元(标段一:水池平台扩建 247945.77元;标段二:陵墓修缮 138109.27元)

2.3计划工期:标段一:30日历天;标段二:30日历天

2.4谈判范围:本项目包含两个标段,分别是水池平台扩建陵墓修缮,各标段可兼投兼中其中标段一水池平台扩建建筑面积约398㎡,含拆除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标段二陵墓修缮,针对烈士墓修缮进行修缮。(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5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适用于各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各标段)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3.2 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供应商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书面声明》及《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资格声明函)

3.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3.5 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3.6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资格声明函);

3.7提供《诚信保证金承诺书》;

3.8供应商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plap.mil.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军队采购暂停名单”记录名单。(以谈判小组于投标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plap.mil.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以上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9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谈判小组于投标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0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和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核验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3.1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供应商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

注:①如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件,应由持证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样式无要求手写签名的除外)。③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负)。④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3.1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审查,所有通过初步审查的有效供应商均可以参加评审。(由潜在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其是否符合最终经本项目相关评审程序的审核结论为准)。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zdyr_zb@163.com”进行报名资料审核,联系人:倪小姐,联系方式:177 8695 9003,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供应商报名资料通过且收到报名费用后视为供应商报名成功。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登记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标段号;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倪小姐; 联系电话:177 8695 9003;联系邮箱:zdyr_zb@163.com)

6.2 获取谈判文件资料要求(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搜索本项目采购公告,进行附件下载

(1)投标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

(2)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谈判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4)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5)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6)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格式详见附件)

(7)费用缴纳凭证。

注: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由潜在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其资格是否符合最终经本项目相关评审程序的审核结论为准。

6.3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按标段收取,售后不退,报名的潜在供应商须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缴纳标书款时备注单位简称。购买谈判文件的费用只接受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微信扫码付款的方式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

 

7.报价文件的递交

7.1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3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4谈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13单元);

7.5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

7.6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媒介上发布,如出现信息不一致,以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联系方式:吴助理 18928891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13单元)             

联系方式:倪小姐 177 8695 9003/区先生 180118122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助理

电 话:  1892889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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