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12345热线诉求的签收,将市民提出的咨询、投诉、举报和建议等工单转派到相应的职能部门进行处理,负责热线工单跟踪、延期、退回、回访,及时将诉求办理结果上传至12345热线系统等;2、负责对书记(市长)信箱码上办、市长信箱(政府网站)等渠道群众留言及时受理、转派,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群众;3、负责信息报送、信息库维护、数据统计及数据分析等工作;4、负责外包工作人员的招聘、管理和培训,以及工资、福利、工装等发放,如外包工作人员不符合工作要求应及时更换;5、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局交待的其他工作。
实行整体劳务打包。
按招标采购要求及合同条款执行。
按招标采购验收标准执行。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使用本业务的过程中,有权利通过正式的书面通知要求乙方对人员数量、工作时间、业务流程等方面进行调整;
2.甲方对乙方招聘录用的12345热线服务外包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外包工作人员)的初审、面试、试用期满录用等程序,拥有前置决定权,对服务外包工作人员的岗位是否适合要求,拥有最终决定权;甲方有权对服务外包人员进行直接管理。
3.确定和调整服务外包工作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4.甲方在使用本业务过程中,对乙方的服务质量、系统数据、人员管理、业务培训、工资发放等方面有知情权、监督权;
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6.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赔偿责任。
7.乙方招聘的服务外包工作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如所聘服务外包工作人员的相关权益受到损害,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8.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办公场地。
9.针对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1)服务外包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者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
(3)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或在工作中不服从管理的;
(4)服务外包工作人员出现重大工作失误。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合同条款规定招聘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工作人员到甲方工作,乙方负责服务外包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人员管理、工装配备、工资发放等相关方面的工作,同时应当将工作情况及时向甲方反馈,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考核;
2.乙方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服务外包工作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服务外包工作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服务外包工作人员有关资料,包括健康证、劳务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等,并随时接受甲方对其服务外包费用支付情况的监管;
3.服务外包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4.服务外包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乙方的员工手册,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完成30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待甲、乙双方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5.乙方招聘录用的服务外包工作人员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大专学历以上,原则上30岁以下,三个月试用期合格;
6.服务外包工作人员必须采取末位淘汰制;
7.乙方及服务外包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市民反映的不宜公开的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不宜公开的工单处理情况,严禁将投诉情况透露或者转交给被投诉的对象;不得公开和向利害相对人提供“来电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单位、家庭住址等信息;
8.服务外包工作人员因乙方原因或个人原因退回或者合同到期,其经济补偿等费用,由乙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9.乙方确保12345热线工单办结率、满意率等数据的真实性以及相关指标达到绩效考核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确保所招聘的服务外包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宁乡12345热线工作,不得从事其他业务。
10.乙方应及时支付服务外包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用,对服务外包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
7.3甲方应及时、足额地向乙方缴纳本合同第五条中约定的相关费用。甲方如逾期不缴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所欠费用。并向甲方每日加收所欠费用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如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未缴纳费用,乙方将暂停向甲方提供服务;甲方如在乙方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交费用的违约金,乙方将终止提供服务,并将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直到甲方足额支付费用并向乙方提供出书面的继续使用劳务的申请。
7.4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甲方提供服务,则视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退回所收合同款,同时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合同违约金。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