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腾冲市凤里片区(2、3、4号地块)A1、A2、A3地块与道路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金额
1531.1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31.1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仁凯
招标代理机构腾冲市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辉昌0875-51620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1
公告正文

腾冲市凤里片区(2、3、4号地块)A1、A2、A3地块与道路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腾冲市凤里片区(2、3、4号地块)A1、A2、A3地块与道路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概算总投资1531.1万元,其中:绿化总投资430.6万元,硬化、铺装及配套工程总投资1020.5万元,设计费80万元(绿化设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3-21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5-5164108)
评审办法: 资格预审(合格制)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腾冲市利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经办人: 赵仁凯
办公电话: 15925056206
招标代理机构: 腾冲市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陈辉昌
办公电话: 0875-5162066 移动电话: 1346614669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500202400092001001
标段名称: 腾冲市凤里片区(2、3、4号地块)A1、A2、A3地块与道路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3-27 23:59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4-04-01 08:30
开标地点: 腾冲市开标室3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531.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设计:完成腾冲市凤里片区(2、3、4号地块)A1、A2、A3地块与道路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设计方案汇报、成果的评审和审查、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施工阶段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 施工内容包含设计施工图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个法人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6条规定要求; (2)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法人组织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负责土建施工的一方,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相关负责人资格和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单位)本单位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拟派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牵头单位)本单位人员,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时,可以兼职施工负责人; (4)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注:施工负责人与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业绩要求:
其他: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资格预审公告.docx2024-03-20 16:56:25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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