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梅花鹿融合发展示范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审批〔2022〕76号、东发改审批〔2022〕7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丰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丰梅花鹿融合发展示范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
2.2建设规模:
(1)东丰县梅花鹿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41992.72平方米,项目土建部分已经完成,主要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工程;
(2)东丰县梅花鹿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位于东丰县梅花鹿国际创投园,利用园区既有建筑,建筑面积1129.46平方米,主要进行内部装饰装修;
(3)东丰县梅花鹿屠宰及肉制品加工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4933.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718.15平方米。新建生产管理用房、待宰圈、屠宰车间、辅助厂房、防疫室、污水处理池以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
(4)东丰县梅花鹿饲料加工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4876.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24.59平方米。新建原材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生产管理用房、污物处理用房、防疫室以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
(5)梅花鹿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位于东丰国际梅花鹿产业创投园综合服务楼内,建筑面积2873.6平方米。项目主要为建筑装饰装修;
(6)智慧鹿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项目新建数据中心,利用东丰国际梅花鹿产业创投园既有建筑,建筑面积1047.16平方米。数据中心负责建设智慧平台及8个系统的软件开发运行。主要服务于东丰县东丰国际梅花鹿产业创投园内及全县梅花鹿养殖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吉林东丰经济开发区、东丰国际梅花鹿产业创投园。
2.4招标范围:东丰梅花鹿融合发展示范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其中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协助编制竣工图文件、工程量清单、设备技术标书、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配合服务等工作。施工包括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试运行等。
2.5项目总投资:约40740.87万元。
2.6计划工期:2023年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材料设备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总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确认技术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总承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个资质其中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资质投标: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单资质投标:
①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
②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单位近三年(2019年-2021年)至少一项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且具备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建筑师资格证书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担任过同类或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
3.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证书或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5投标单位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及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7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信息的截图(单位、法人、授权人);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投标单位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得业绩不予认定。
四.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资格确认
4.1参与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进行网上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资格确认,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到2022年12月2日。CA锁办理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多渠道办理,各市场交易主体可登录网站(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liaoyuan)自行办理,详见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关于线上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相关业务的通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选择CA登录,进入系统后点击“交易文件领取”,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投标的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经过确认要参加本次评标活动,需在投标资格确认处于规定时间内填写相应的信息进行资格确认,否则无法参与投标活动。
4.3答疑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先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中下载招标文件且进行资格确认后,方可点击“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于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答疑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4.4在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方面问题时请拨打:40099800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东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东丰县住建局南侧老民政局办公楼2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
七.疫情期间投标申请人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投标申请人实时关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的通知,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东丰镇南照山南山宾馆
联系人:李梓毓
联系电话:0437-621686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领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6777号君临东方B栋113-1号
联系人:孙笑男
电 话:15568772918
行政主管部门:东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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