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监控中心基础设施维护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需实施2024年监控中心基础设施维护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服务内容
1.监控中心大屏设备维护
(1)全年提供不少于12片的LED面板原厂送修服务,并且确保有足够的正常备件替换,保证大屏的正常使用。另提供200颗LED灯珠,供厂家现场维修使用。
(2)拼接控制器、发送器控制芯片,核心主板,电源板维修维保(不包含设备更换)。
(3)系统补丁升级:因应用系统软件改版或功能扩充等原因进行系统升级。
(4)至少安排厂家到现场核心设备保养、应急维修1次。
(5)巡检服务:服务商提供10次系统运行性能诊断及设备检修保养服务,减少故障发生率及延长使用周期。
(6)故障处理:通过电话获取远程故障处理,无法远程处理时提供工程师现场处理。
(7)操作培训:针对设备使用规范操作、系统软件场景实操等内容安排技术人员开展1次实操培训。
2.终端设施维护
(1)提供日常电子设备维护。每月进行1次巡检。维护设备包括电脑终端、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维护内容分硬件与软件部分,硬件包括故障检测、硬件更换、使用培训。软件部分包括:病毒木马防范和清除,软件故障排除,系统驱动升级,数据备份/恢复,外设安装调试,新系统安装配置。
(2)提供专项技术协助。对每年各项政务专项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包括邮箱、云盘,安全检查,接入终端线路检查,正版软件使用,国产电脑软硬件适配,视频会议协助等。维护期内完成2次终端接入线路检查。
3.环境信息管理系统维护
(1)工作流功能维护:做好公文工作流功能的维护,满足业务人员公文传阅需求。
(2)系统查询模块:做好优化提高收文查询、发文查询、待办查询、经办查询等功能模块。
(3)远程收发文功能维护:保证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能稳定高效接收广东省生态环境厅OA系统来文和发布发文。
(4)做好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维护工作,进行系统安全管理、数据管理;根据问题性质决定解决问题的方法并跟踪其执行。
(5)定期对系统例行维护,进行诊断测试,查看错误信息、性能调优、功能完善等,并提供巡检报告,保证系统处在一个良好的工作状态。其中巡检内容包括:每月常规检查,具体为检查硬盘空间、网速如何、杀毒软件更新情况、备份文件是否正常,检查程序目录是否正常,检查数据库基本数据是否正常;详细记录现有服务器运转的状态等情况,提交巡验报告。服务期内完成至少10次巡检。
(6)日常报障响应:安排专人对我局用户在日常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故障进行及时跟进处理。响应次数不少于24次。
(7)根据用户需求,提供必要的升级维护服务,优化系统应用功能,服务期内完成1次功能优化调整。
(8)系统操作培训:针对系统升级优化功能的使用操作等内容开展1次实操培训。
(9)完成环境信息管理系统省云信创区迁移。
(10)组件升级保障:项目系统升级后,及时对配套组件进行适配性升级。
(二)工作要求
1.服务供应商应制定服务规范并建立维护技术档案。
2.服务供应商应定期(每季度)总结服务履行情况,编制履行报告。项目结束后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开展绩效考核。
3.一般维护工作以电话、微信、远程等方式进行,必要时提供技术人员上门服务。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1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服务费用
本次服务总价上限为人民币200000元(贰拾万元整)。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方式为总包干价,即报价包含劳务费、交通费、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报名材料清单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见附件1)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社保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
(三)评分表(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四)如投标供应商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3),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评分,综合得分平均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3日起至2024年7月5日,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以下邮箱:sthjj_cw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 编:529000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江工,0750-3502041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冯小姐,0750-3502098
附件:1.报价单
2.评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日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服务内容
1.监控中心大屏设备维护
(1)全年提供不少于12片的LED面板原厂送修服务,并且确保有足够的正常备件替换,保证大屏的正常使用。另提供200颗LED灯珠,供厂家现场维修使用。
(2)拼接控制器、发送器控制芯片,核心主板,电源板维修维保(不包含设备更换)。
(3)系统补丁升级:因应用系统软件改版或功能扩充等原因进行系统升级。
(4)至少安排厂家到现场核心设备保养、应急维修1次。
(5)巡检服务:服务商提供10次系统运行性能诊断及设备检修保养服务,减少故障发生率及延长使用周期。
(6)故障处理:通过电话获取远程故障处理,无法远程处理时提供工程师现场处理。
(7)操作培训:针对设备使用规范操作、系统软件场景实操等内容安排技术人员开展1次实操培训。
2.终端设施维护
(1)提供日常电子设备维护。每月进行1次巡检。维护设备包括电脑终端、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维护内容分硬件与软件部分,硬件包括故障检测、硬件更换、使用培训。软件部分包括:病毒木马防范和清除,软件故障排除,系统驱动升级,数据备份/恢复,外设安装调试,新系统安装配置。
(2)提供专项技术协助。对每年各项政务专项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包括邮箱、云盘,安全检查,接入终端线路检查,正版软件使用,国产电脑软硬件适配,视频会议协助等。维护期内完成2次终端接入线路检查。
3.环境信息管理系统维护
(1)工作流功能维护:做好公文工作流功能的维护,满足业务人员公文传阅需求。
(2)系统查询模块:做好优化提高收文查询、发文查询、待办查询、经办查询等功能模块。
(3)远程收发文功能维护:保证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能稳定高效接收广东省生态环境厅OA系统来文和发布发文。
(4)做好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维护工作,进行系统安全管理、数据管理;根据问题性质决定解决问题的方法并跟踪其执行。
(5)定期对系统例行维护,进行诊断测试,查看错误信息、性能调优、功能完善等,并提供巡检报告,保证系统处在一个良好的工作状态。其中巡检内容包括:每月常规检查,具体为检查硬盘空间、网速如何、杀毒软件更新情况、备份文件是否正常,检查程序目录是否正常,检查数据库基本数据是否正常;详细记录现有服务器运转的状态等情况,提交巡验报告。服务期内完成至少10次巡检。
(6)日常报障响应:安排专人对我局用户在日常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故障进行及时跟进处理。响应次数不少于24次。
(7)根据用户需求,提供必要的升级维护服务,优化系统应用功能,服务期内完成1次功能优化调整。
(8)系统操作培训:针对系统升级优化功能的使用操作等内容开展1次实操培训。
(9)完成环境信息管理系统省云信创区迁移。
(10)组件升级保障:项目系统升级后,及时对配套组件进行适配性升级。
(二)工作要求
1.服务供应商应制定服务规范并建立维护技术档案。
2.服务供应商应定期(每季度)总结服务履行情况,编制履行报告。项目结束后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开展绩效考核。
3.一般维护工作以电话、微信、远程等方式进行,必要时提供技术人员上门服务。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1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服务费用
本次服务总价上限为人民币200000元(贰拾万元整)。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方式为总包干价,即报价包含劳务费、交通费、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报名材料清单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见附件1)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社保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
(三)评分表(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四)如投标供应商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3),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评分,综合得分平均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3日起至2024年7月5日,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以下邮箱:sthjj_cw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 编:529000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江工,0750-3502041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冯小姐,0750-3502098
附件:1.报价单
2.评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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