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灵寿县2023年农村道路及桥梁水毁恢复工程(五标段)(二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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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000782J00173001001 | ||||||||||||||||||||||||||||||||||||||||
招标内容: | |||||||||||||||||||||||||||||||||||||||||
灵寿县2023年农村道路及桥梁水毁恢复工程(五标段)(二次)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2023年农村道路及桥梁水毁恢复工程(五标段)(二次)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LSX-231013-01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灵寿县财政局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灵寿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 建设地址:灵寿县寨头乡、南管乡、陈庄镇、岔头镇、燕川乡、慈峪镇、狗台乡、塔上镇、北洼乡。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主要涉及(1)路网内路线38条,具体为南营乡11条、陈庄镇15条,寨头乡7条,燕川乡3条、狗台乡1条、岔头镇1条;(2)路网外路线26条,具体为塔上镇3条、慈峪镇3条、岔头镇1条、南营乡3条、陈庄镇4条、寨头乡2条、燕川乡9条、北洼乡1条;(3)桥梁18座,具体为南营乡10座、陈庄镇3座、岔头镇1座、寨头乡4座;(4)涵洞17道,具体为南营乡6道、陈庄镇8道、燕川乡1道、寨头乡2道。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路面、路基防护及排水,桥梁涵洞、安全设施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0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0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0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5 00:00至2024-02-09 23:59,登录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6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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