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迁学院新校区西北校区智能化工程施工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祥0527-8885603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宿迁学院与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授权委托书》,宿迁学院授权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办理本项目全过程手续,履行工程招投标各项职责等。宿迁学院对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本项目建设中所有文件、合同或协议等负责。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宿迁学院新校区西北校区建设项目已经宿行审投资发[202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已完成,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范围:宿迁学院新校区西北校区智能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

二、标前市场调查

1.调查方式:通过咨询方式选择4个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中标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2.推荐品牌:本次招标工程拟采用推荐品牌,技术参数符合实际使用需求(功能和质量要求),设置的实质性技术参数未指向特定的专利、品牌,所推荐品牌均响应设置的实质性技术参数;推荐品牌通过调研确认属于同档次产品且价格均能满足招标控制价的要求;取得推荐品牌标的的时间和服务等商务要求相差不大。

三、招标文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仅限公共建筑)施工业绩。

注:(1)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合同(需体现签订日期)及符合规范要求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合同中工期应涵盖竣工验收时间,如不一致,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建设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量化指标(合同金额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工程内容等;

4)竣工验收证明需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法定名称章,缺一不可;

5)竣工验收证明需项目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6)业绩证明材料中出现建设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工程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7)验收主体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加盖建设单位法定名称章的证明材料;

9)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需明确体现竣工验收时间。如有多个竣工验收时间,以最后一次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且需按《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商业建筑(商场、金融建筑),旅游建筑(酒店、娱乐场所,不包含酒店式公寓),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通信建筑(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以及其他(派出所、拘留所);    

11)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6.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等额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担保形式);完成工程量30%付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前两次支付款项每次扣除预付款的50%(若前两次支付金额不足扣除50%预付款,不足部分延至下期付款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完成工程量50%付至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完成工程量70%付至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内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

所有付款均不含暂列金额。

注: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发包方案、标前市场调查、招标文件编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资质、业绩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充分竞争。

五、相关要求

1.请各潜在投标人20241029173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277125367@qq.com

或招标代理邮箱:1229028707@qq.com

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

2.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40号(建设大厦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汪斌   0527--84387502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世纪大道102号青海湖路城市之家四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祥   0527-88856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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