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昌街道康养中心医用气体及污水处理工程
金额
27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t2023-035号
预算金额272万元
招标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573-8750227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海昌街道康养中心医用气体及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2023-03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昌街道康养中心医用气体及污水处理工程,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建设项目为海昌街道康养中心医用氧气供应系统、医用气体管道系统、医用气体所设气源、区域、就地报警等系统及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每天处理水量180立方米,每小时污水量7.5立方米。
2.2 建设地点:海宁市海昌街道硖川路北侧、倪家堰港东侧。
2.3 投资概算:约272万元。
2.4 计划工期:与装修施工同步。
2.5 招标范围:海昌街道康养中心医用气体及污水处理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医用气体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安装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牵头人须为安装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18日  09:30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进行注册及办理)。
4.2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为:海宁市建设大楼北楼西连廊10楼开标室(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西路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隆兴路118号  地    址: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207室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3-87656852            
            电    话:0573-87502271
传    真:   /                                    传    真:0573-87501125
 
 
 
 
2023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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