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钢附企公司计量器具/设备校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安钢集团附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期至:2023年2月14日18点
1.招标人
安钢集团附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计量器具/设备校准服务。
2.2招标编号:FQ20230209-01,本项目共1个标段, 67个标件。
2.3招标内容、型号及数量见附表。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河南省安阳市安钢集团附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各车间。
2.6服务要求:
(1)计量器具/设备的校准服务。
(2)根据发标方需要,中标方需要提供部分计量器具/设备的代送检服务。
2.7服务方式、时效:
(1)根据计量工作实际需要,在招标方提供的场地或中标方实验室进行计量技术服务,中标方出具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证书报告。
(2)中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生产需要,不定期到招标方指定现场取送计量器具/设备,一年内不少于4次,所需差旅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3)招标方保留自主送检的权利,有权选择价格或服务合适的计量机构自行送检。
(4)根据招标方要求,中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检测计划后5个工作日内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招标方指定现场取送计量器具/设备,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校准并出具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证书报告。
(5)如因中标方原因造成延误,则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进行扣除,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计量技术服务、计量检测校准或测量设备校准。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投标人须具有计量校准资质,提供有效的CNAS资质证书或CMA证书。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别提醒:如果不按资质要求上传将可能导致废标后果!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均可在招标公告期间在安钢附企公司电子招标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时间为:2023年2月9日-2023年2月14日18:00时。
4.2网上注册报名(温馨提示:为保证资质顺利成功上传,建议使用360浏览器兼容模式)。
4.2.1 未注册供应商网上报名(未注册供应商指首次拟通过安钢附企公司电子招标网投标报价的供应商)。
(1)点击本公告最下方“未注册供应商”链接按钮,打开“未注册供应商”填写界面,按页面内容认真填写供应商全称、业务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等供应商基本信息。下载“公开招标注册申请表模板”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后上传。
(2)提前按照公告的要求把企业资质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成jpeg格式文件。
(3)供应商基本信息填完整、资质材料、注册表等按照对应提示上传按钮分别上传后点击“提交”按钮上传全部资料。
4.2.2 已注册供应商网上报名(已注册供应商指曾通过安钢附企公司电子招标网注册报名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已经分配过登录名和密码)。
已注册供应商报名时点击本公告最下方“已注册供应商”链接按钮,按照“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成图片(jpg格式)进行上传。
4.2.3安钢附企公司招标人员以短信形式通知每一位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
报名成功不代表评标时通过符合性评审。开标时由评标组统一对报名单位的资质材料进行符合性评审。
4.2.4修改已上传资质
注册供应商填报信息或上传材料有误需要修改、补充已上传的材料时点击“修改已上传资质”,根据提示输入公司全称(第一次填报名称)、输入之前注册的手机号获取的修改验证码(验证码短信发送注册手机上),进入修改注册信息页面进行相关项的修正,重新上传注册信息。如果第一次公司名称、手机号输入有误无法进入修改页面,联系安钢附企公司招标办人员删除第一次上传错误记录,重新上传。
4.2.5投标人报名须上传材料
非附企公司合格供应商应在安钢电子招标网上传如下资格审查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3)注册供应商申请表;
(4)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4条附企公司现有合格供应商因在附企公司备案,此次不需提供。
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有效的CNAS资质证书或CMA证书。
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0元。
5.1.1非附企公司合格供应商递交方式:于2023年2月17日10时00分前以转账形式递交至安钢集团附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安钢集团附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行:工行梅支
账号:1706020509021005887
交费时均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交费单位简称及招标编号,不注明则无法辨识。汇款须从本公司账户汇出(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报价时上传转账回执单扫描件。
5.1.2附企公司合格供应商不再另行收取。
5.1.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5.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依据《安钢供应商管理制度》处罚: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4)投标单位如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借用资质、行贿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5.2 履约保证金
5.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后差额)。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合同金额5%缴纳。附企公司现有合格供应商不再另行收取。
5.2.2 凡属供方原因给需方造成安全、生产、质量、设备等事故的,供方赔偿需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2.3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2.4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登录安钢附企公司电子招标网,在首页点击“招标公告”栏,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点击打开后在公告下方“开放附件”内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安钢附企公司电子招标网(http://219.154.46.204:830/)是唯一下载招标文件的地方。在招标文件约定质疑时间之后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无问题质疑。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17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安钢附企公司电子招标网(http://219.154.46.204:830/)网上递交。
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方法:投标人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招标系统,打开“报价管理”,找到本招标项目询价单,点击“报价”,完成报价。
6.3逾期上传的报价和投标文件,系统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钢附企公司电子招标网:http://219.154.46.204:830/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上述网站刊登公告如有不同,以安钢附企公司电子招标网招标公告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钢集团附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张先生(生产运行室) 联系电话:18211617075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2-3121418
监督部门:监督管理部 联系电话:0372-3125919
受控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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