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南海航航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食堂液化气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海南海航航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食堂液化气采购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海南海航航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食堂液化气采购配送项目
2.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物资为瓶装液化气,详细规格见下表
序号 | 类别 | 产品与服务描述 | 品牌、规格 | 预估年度采购量 | 计量单位 |
1 | 物资类 | 瓶装液化气 | 50公斤/瓶 | 107052.96 | 公斤 |
3.采购配送金额:本次预估金额为909950.16元/年(实则按需采购)
4.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需求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各应标方及最终中标方不得以实际订单数量与招标预估数量不符为由取消、变更相应投标或合同条款,不得更改报价,否则视为违约,并纳入海航航空不良供应商名单。
5.合同期限:自2024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16日止
6.配送地址
①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美兰机场路9 号海航美兰基地
②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海南自贸港一站式飞机维修基地6号
7.报价要求
指定地点的交货价,包括提供货物所需的产品、包装材料、装卸/运输、安装、培训、保险及提供的各种服务、税费、进口环节税、增值税、利润、打样、搬货上架等一切为投标和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
1.资质要求
(1)经营者应具备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或有效期内的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有效营业资质证件(经营许可范围具备与本釆购内容相关的许可范围)。
(2)液化气品质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液化气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需提供产品合格证。
(3)液化气钢瓶的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液化气瓶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检测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钢瓶的充装、贮运、使用和检验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4)投标单位应具有专用配送车辆等基础设施设备,必须提供上门服务,确保燃气质量以及燃气运输过程各项安全要求。
(5)业绩要求:在海口区域内至少为2 个以上(含 2 个)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部队提供过液化气配送服务项目。
(6)投标人参加本次釆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良供应商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核查)。
(7)投标人需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提供承诺函)。
2.预审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燃气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配送车辆证明:自有车辆行驶证/或汽车租赁凭证;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结果截图;
(6)投标截止日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安全事故及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安全事故及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业绩证明:与海口至少为2 个以上(含 2 个)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部队签订的液化气配送服务合同或送货单等其他能证明业绩的材料。
3.资料提交要求
(1)各意向人应在截止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并提交预审资料中的所有资料。超过截止时间或报名资料不全者视为放弃。预审材料需发送邮件至此邮箱:hkwyhkfgs@hnair.com,发邮件时请注明邮件主题名称:xxxx公司报名海南海航航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食堂液化气采购配送项目资质文件。所有提供资料按预审材料要求以一份完整的PDF格式文件提交。
(2)预审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人会视情况对通过资质预审的单位进行现场踏勘。
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等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担,全部投标文件、资料、图纸及其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部分费用要求说明如下:
1.本项目需缴纳标书费500 元,供应商自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前,供应商将标书费汇到海南海航航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账户。转账时务必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用途,备注必须填写,否则财务无法查询,影响投标。标书费概不退还。;
2.投标保证金:通过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投标,需在截标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必须公对公账户转账。招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3.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按程序无息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增加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如履约异常,则按相关履约条款予以扣除。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后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1.各有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提交企业资质,经招标方资质审核及现场勘察通过后,招标方凭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无须投标人现场购置标书。
2.标书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本次投标方式为现场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准;开标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以后续邮件发布的招标文件(电子版)为准,发布日期和时间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无须投标人现场购置标书。
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准。开标时间以招标方邮件发布的通知为准。
5.评标方法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招标方项目组对招标公告有最终解释权,在项目组一致意见前提下,有权针对招标公告个别条款进行偏离。
自2023年11月17日- 11月28 日18:00止
联系人:何欣
联系电话:18976657192
报名邮箱:x_he1@hnair.com
1.航空集团审计监察部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子邮箱:hkjtsjjcb@hnair.com
投诉举报手机:17389770429
信函寄送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机场路9号海南航空基地海技楼501室审计监察部总经理(收),邮编:570203。
2.海航物业审监法务部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子邮箱:hhwysjfwb@hnair.com
投诉举报电话:13307542805
信函寄送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机场路9号海南航空基地空勤楼A栋二楼审监法务部负责人(收),邮编:571126。
3.方大集团审计监察部举报邮箱:fdjtjb@hexiefangda.com
举报电话:186122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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