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河州弥勒市太平湖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8
金额
5983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983万元
招标联系人谭语颂1398808675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航0873-618184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公告正文

红河州弥勒市太平湖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红河州弥勒市太平湖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50.0% 自筹 5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1)农产品产业基地提质改造工程 实施农产品产业基地提质改造工程,土地平整面积183.8372公顷,提质改造和土壤改良耕地157.224公顷,新增水田120.8992公顷,建设泵站3座、200立方米水池4座,500立方米水池1座,1000立方米水池1座,新建农渠18条总长3428米,干管4条8353米,支管5条2642米,毛管44条总长14215米,路边沟8条8857米,新建田间道3条,总长7107米;规划生产路25条,总长12203米等基础设施。 (2)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工程 建设2800亩“滇禾优615”优质水稻种植基地,配套建设工厂化育苗基地5亩,稻谷加工设备1套,建设高标准蔬菜种植示范基地700亩,特色果蔬采摘园100亩,配套水电路等设施。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10-28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弥勒市农业农村局0873-6123677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弥勒产发土地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谭语颂
办公电话: 1398808675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航
办公电话: 0873-6181841 移动电话: 1388758441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400669001001
标段名称: 红河州弥勒市太平湖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1-0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20 08:30
开标地点: 弥勒市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98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设计内容:中标单位应结合项目功能需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划等方面的要求,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项设计,直至符合规定并通过审查以及呈报有关部门通过行政审批,施工期间做好技术指导与服务并监督竣工图编制等各阶段的工作。 (2)施工内容:根据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 (3)设备采购内容:根据项目需求完成相应采购。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必须具备以上资质。
资质要求: 3.2.1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其中一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工程设计业务。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水土保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施工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必须具备以上资质。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 3.6.1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扫描件)。 3.6.2施工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本单位,同时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扫描件)。
业绩要求:
其他: 信誉要求: (一)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 (三)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址:https://scjg.mwr.gov.cn/#/home)无不良记录。 (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s://rcpu.cweun.org/)和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ynxy.ynwea.com/Index.aspx)无不良记录。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1-20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20241025_招标公告.pdf2024-10-25 11:52:48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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