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分行寄库押运业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委托,对哈密分行寄库押运业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编号:08-16-04A-2024-D-E24514;
交通银行编号:CGXM65199924100003
1.2项目名称:哈密分行寄库押运业务采购项目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招标内容:
一、营业机构的尾箱接送、提交款、提交凭证押运服务;
二、中间业务押运服务:包括大库与营业网点、大库与人民银行提缴款的押运服务;
三、尾箱的寄库保管业务:
甲方对乙方寄库的款包(含大库款包、各营业网点的现金尾箱)寄库保管服务,操作规程和金库管理严格要求,防范风险,确保安全。
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及服务要求》
1.5采购规模:具体根据招标人的实际委托情况而定。
1.6标包/标段划分:
(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标段,中标人为1个。
序号 | 内容 | 含税最高限价 | 服务地点 | 技术要求 |
1 | 寄库押运业务 | 110000元(每网点/每年) | 伊州区范围 | 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及服务要求 |
2 | 150000元(每网点/每年) | 新星市 | ||
3 | 150元(每点/每次) | 设备机加款、上门收款 |
(2)业务内容及人员数量:两名业务人员、两名警卫人员。
(3)服务地点:交通银行哈密分行指定目标场所。
(4)含增值税最高限价:伊州区范围110000元(每网点/每年)、新星市150000元(每网点/每年)、设备机加款、上门收款150元(每点/每次)。
(5)合同期限:服务期为三年,合同签订一年一签,根据履约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及服务要求》。
注:本次中标单位获得向招标人提供投标项目相关货物或服务的资格,招标人将定期对中标单位进行服务等方面的评估。
1.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含税最高限价为伊州区范围110000元(每网点/每年)、新星市150000元(每网点/每年)、设备机加款、上门收款150元(每点/每次),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标。
1.9、框架说明:本次框架招标的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做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招标人在需求期内未向中标人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招标人违约,投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证明材料)。
2.4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需要包含:押运)。投标人具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和特殊车辆通行证《营运许可证》,以及必要的通信、报警设备;具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办理公务用枪《持枪证》;具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营运许可证、持枪证等证明材料)。
2.5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2.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退库投标人名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7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
2.8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9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11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提供廉洁承诺书。
2.1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并提供以下供应商的相关打印页面及书面承诺函:
a)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b)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c)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cgp.gov.cn)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
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4年10月24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止,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本项目报名阶段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下列材料(报名阶段上传至【报名所需材料】处):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3)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扫描件。
(5)2023年的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6)《保安服务许可证》《营运许可证》《持枪证》加盖公章扫描件;
上述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并以单位全称命名后上传,潜在投标人须等待确认,资料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后续流程。
2)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3)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4)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文件费用:a)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b)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采购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c)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可下载文件即报名成功。
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格式);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16号12楼第二会议室。
4.2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4.3答疑方式:书面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4.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4.3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http://www.cfcpn.com/)对外公开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楼
联系人:李朝杰、沈鑫、王丽君
联系电话:17699660609、18513130427
电子邮箱:754108777@qq.com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424514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16号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991-232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