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杞县城市管理局杞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排水沟整修及飞灰覆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65.3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汴杞财磋商采购-2023-102
预算金额265.31万元
招标公司杞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崔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汇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893787700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杞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排水沟整修及飞灰覆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kfggzy.kaifeng.gov.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汴杞财磋商采购-2023-102 | |||||||||||
2、项目名称:杞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排水沟整修及飞灰覆盖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653,134.81元 | |||||||||||
最高限价:2653134.8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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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对垃圾处理场临时堆放的飞灰(1.3万吨)进行HDPE膜覆盖和受腐蚀老化的排水沟进行全部整修。 5.2标段划分:1个标段。 5.3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及采购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5.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函) (4) 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6)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财务状况要求:须提供企业近三年任意一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供应商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不足年限要求的,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需提供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2月27日 至 2024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00:01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kfggzy.kaifeng.gov.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 |||||||||||
3.方式:供应商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并取得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kfsggzyjyw.cn/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下载采购文件,(详见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办事指南-操作规程)。CA密钥相关办理咨询电话:信安CA:18639772939或0371-96596,华测CA:0371-22651668,深圳CA:0371-23621733或400-112-3838,北京CA:13193769863。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1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室(地址:杞县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0371-28666651。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3、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01月03日) 4.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371-2866697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杞县城市管理局 | |||||||||||
地址:杞县南环路中段 | |||||||||||
联系人:崔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2277936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汇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任寨北街6号院云鹤大厦619号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1893787700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18937877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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