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河无瑕街段护坡水毁修复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田术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居东红022-2366299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海河无瑕街段护坡水毁修复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河无瑕街段护坡水毁修复已经天津市水务津水防御2023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海河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受海河雨季行洪影响,海堤无瑕街护岸段堤防结构冲刷淘蚀严重,造成浆砌石挡墙、护坡、齿脚等堤防结构勾缝脱落,砌石大范围塌落,原筑土淘刷严重;受今年强降雨的影响,原结构损坏更加严重,严重影响堤防结构稳定和海河行洪安全。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22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531计划工期为181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海河无瑕街段护坡水毁修复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海河无瑕街段护坡水毁修复施工,合同编号:HHWXJDHPSHXFSG-2023-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复海河左堤39+186~39+200段挡墙,长度14m;修复海河左堤42+323~42+783段挡墙、戗台、护坡,长度453m;修复海河左堤42+783~43+483段护坡,长度700m。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五年(2018111日~202310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0112023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项目仅限中型、  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投标。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11692023111017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银行账号:77010078801400004180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yuanfangzixun_1@1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1127930,地点: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人:天津市海河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堤头大街115

   人:田术娟

     话:022-58837062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东区2号楼1301

邮政编码:300110

      箱:yuanfangzixun_1@126.com  

    人:居东红

        022-23662999

  期: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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