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齐哈尔机场车辆服务外包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机场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机场车辆服务外包项目2.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机场
2.3主要内容及规模:租用大型客车(30座1辆、50座1辆,每天80人次两时段各一次、两次往返)执行职工通勤车服务,租用18座以上客车执行旅客班车服务,租用18座和50座以上客车执行航延班车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年,具体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的规定时间为准。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控制价:28.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有汽车营运或汽车租赁或包车客运内容;3.3 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车辆为大型中级及以上客车,车辆尾气排放标准达到国4标准,客车为2016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所要求座级车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为准),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路权资质(包含机动车行驶证、年度检验合格证明、交通强制保险证明、尾气合格证明、营运证);3.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文件内自行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近三年是2020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上信誉要求投标文件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但须体现上述要求内容,否则视为无效)3.5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法人及公司股东信息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不存在本条规定的承诺。
3.7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17日每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代理机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或通过电子邮箱形式获取,详情电话咨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3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请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时间之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至代理公司,采用腾讯视频会议远程开标。
5.2地点: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青云街162-1号-35)。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3月6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腾讯视频会议远程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机场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大民镇三家子民用机场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452-2393707
招标代理机构: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青云街162-1号-35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8945234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