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昌钒钛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西昌钒钛产业园区钢钒北路、钢钒西路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结算资料审核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kxd2023-09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老师0834-6955676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柯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熊女士0834-228798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CKXD2023-09号(招标文件编号:SCKXD2023-09号)
二、项目名称:西昌钒钛产业园区钢钒北路、钢钒西路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结算资料审核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禾悦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春城东路82号1层14号
中标(成交)金额:12.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四川禾悦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西昌钒钛产业园区钢钒北路、钢钒西路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结算资料审核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西昌钒钛产业园区棚户区。      (1)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后,不得分包转包委托 事项。按合同及时办理资料交接手续(若资料不齐全,应在一个星期内提出并 退回),达到送审条件方可实施审核。对委托项目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 项目负责人、主审及相关审核人员;所有参审人员必须是成交供应商本公司注 册造价专业人员,实际到场审核人员必须与审核实施方案人员一致。在审核过 程中应积极接受采购人就委托事项的监督管理。 (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全部委托事项,不得任意扩大和缩 减审核的范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财务制度、会计准则、工程定额、行业规 范、招标文件、合同协议、现场签证、结算书等依法开展工作,不受任何第三 方影响,独立承担合同规定委托事项任务,做到不回避问题、不转移矛盾、不 推卸责任,尽职尽责、认真负责。
(3)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范进行调查取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定性准确、手续完备。出具审核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条理清晰、结 论准确。项目完结后应及时装订档案,档案资料应规范、完备。 (4)成交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还应协助采购人及时对工程项目审核 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炼、总结,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 (5)服务要求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要求:成交供应商执业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遵守行业自律和采购人的廉政纪律、保密纪律、回避制度、职业道 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接受采购人监督。参与本项目包内项目的预算编制、预 算评审、结算编制的单位应当回避。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其他要求 (1)按照规范要求,分别对每个项目出具审核报告。 (2)因政策调整、计划变更(含延期)或不具备工作条件等非采购人原 因导致审核无法实施的,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合同,不 视为采购人违约。 (3)某些项目无法实施或某些项目部分无法实施,以实际实施内容支付 服务费。 (4)供应商必须依法依规客观公平的出具结算审核报告,依法接受采购 人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5)按委托要求的时间完成结算审核工作,提供真实、合规合法的结算 审核报告。 (6)供应商在审核工作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服务合 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按已完成的子项审核且已收价款的 1-3 倍的违约金。 (7)供应商必须派采购文件上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各相关专业技术负责 人员参与项目审核,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8)经调查核实,咨询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对其提出警 告、扣减咨询服务费用、取消其承担审核咨询任务、暂停服务期并终止合同、 向有管理权限的部门通报追究其违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审核报告有重大失误或质量低劣,经一次修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②因自身工作过失造成重大质量偏差的; a.材料审核单价高于或低于省、市造价部门公布的当期市场信息价的1 0%; b.结算审核结果与复审(复核)结果误差超3%; c.2个及以上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因资料未及时完整提供 的除外)的; d.结算审核过程中未经允许私自向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透露审 核情况或信息的; e.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委托审核咨询任务的; f.咨询机构或其人员徇私舞弊,向被审核项目相关单位或个人索要财物 的。
③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签订服务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应从接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核报告。如遇非成交供应商原因影响审核时间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 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延期。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审核期 限延迟的,每延迟1天扣减该项目全部审核费的1%,扣完为止。延期1个月以上 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项目委托,不予支付该项目审核服务费。      1.服务质量要求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承包人应保证其资质在合同有效期内满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并指派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资质要求并具有从事审核所必需的经验与能力的的人员完成审核工作。承包人应保证其审核人员在合同期限内,都能按时参加发包人或工程师组织的工作会议;
3.承包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以及《发包人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和相关的其他服务,并对出具的成果负责。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实施的需要及时向发包人说明成果、解释成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永红(组长)、杨国、宋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299号文(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昌钒钛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西昌钒钛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赵老师 0834-6955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柯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西昌市河东路与月海航天大道五段 47 号领地.凯旋国际公馆 9 幢 3 层302铺            
联系方式:熊女士 0834-2287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女士
电 话:  0834-2287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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