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2023年种羊繁育养殖舍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桦南县2023年种羊繁育养殖舍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EPC已由桦农办发〔2023〕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桦南县乡村振兴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桦南县农业农村局,招标编号为JA20230408,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南县2023年种羊繁育养殖舍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EPC;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金生村北沟屯;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种羊繁育养殖舍8栋、隔离羊舍1栋、辅助综合用房1栋、水箱间1栋、养殖设备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2.4计划工期:设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并签署合同,招标人通知进场后7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报送方案送审稿和相关资料;方案通过后3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7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工期:2023年06月01日-2023年11月30日;共计183日历天。(上述开(竣(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设计: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设计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配合等工作。
施工:包含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试运营、完工验收、竣工图编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本次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0.28万元;建安费约为1889.72万元;
注:本项目建安费招标控制价为可研内的估算价格,最终合同价格以中标企业按照设计中标单位递交的施工图编制项目预算,报甲方审核后,由甲方送达桦南县财政局评审中心,以评审后的预算价格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设计单位要求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拟派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2023年1月-2023年3月);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2023年1月-2023年3月);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中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并承诺后期将按照项目实施阶段实际需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增加相应人员;
3.4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招标方在“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招标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查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由牵头人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2)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申明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对所有合同条款所承担的共同义务和各方独自承担的义务,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6投标人需对“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做出承诺,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4月19日17时00分至2023年04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3年05月17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桦南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54-6236279
招 标 人:桦南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桦南县
联 系 人:满女士
联系电话:0454-623495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俊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11号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5663052244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