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第三方进行版权登记项目需求公示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第三方进行版权登记项目需求公示
一、 项目概况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第三方进行版权登记项目。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控制价: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第三方进行版权登记项目,预算控制价为5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要求。
3.需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本项目需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无。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无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采购人完成后续服务,直到项目验收完成。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第三方负责泰安市版权作品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平台上传服务,同时负责版权培训和宣传事宜。
(2)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要求第三方完成10000件以上版权作品登记资料的上传量,考核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3年12月,并确保各项考核在版权作品登记方面不失分。
(3)第三方负责培训版权基础知识,在考核期限内培训次数不少于4次。
(4)第三方负责制作版权宣传材料,并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文化遗产日”等重点时间节点,开展版权宣传,在考核期限内宣传次数不少于4次。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日:自2023年03月02日起,至2023年03月0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03月0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电话(传真):0538-6991979
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26号
联系方式:0538-8221207
一、 项目概况
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第三方进行版权登记项目。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控制价: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第三方进行版权登记项目,预算控制价为5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要求。
3.需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本项目需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无。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无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采购人完成后续服务,直到项目验收完成。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第三方负责泰安市版权作品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平台上传服务,同时负责版权培训和宣传事宜。
(2)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要求第三方完成10000件以上版权作品登记资料的上传量,考核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3年12月,并确保各项考核在版权作品登记方面不失分。
(3)第三方负责培训版权基础知识,在考核期限内培训次数不少于4次。
(4)第三方负责制作版权宣传材料,并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文化遗产日”等重点时间节点,开展版权宣传,在考核期限内宣传次数不少于4次。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日:自2023年03月02日起,至2023年03月0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03月0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电话(传真):0538-6991979
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26号
联系方式:0538-8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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