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2500T折弯机搬迁技措项目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装修工程环保工程钢板桩支护折弯机设备基础地面恢复2500T折弯机搬迁液压机液压剪板机移机深基坑支护深基坑设计施工设备基坑监测监测方案隐蔽工程检查工具箱易燃易爆的材料半成品保护部件隔离柱警戒线建筑垃圾电焊机切割机砂轮机焊渣角磨机防护罩工作服高空作业吊装垂直运输设施起吊重物吊具吊索绳索气瓶气割起重升降机建筑登高架设汽车驾驶有限空间临时线搬运劳务监督管理现场工艺试验完工维护利润保险土建钢结构装饰安装主要管材管件质保服务设计变更补充完善变更施工内容公用管线避雷连接工程设备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临时堆放场地施工进度计划甲供材明细及计划排版图基坑开挖降水工程支护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方案深化设计整套竣工资料竣工图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调整现场工程量签证工程形象进度报告工程款审核竣工结算报告工程移交资料移交工程验收竣工结算报审会签表施工现场及外部有关事宜组织协调安排施工用照明用电施工用水接口定位点线施工通道与场地施工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文物花木临时性工程场地临时道路垃圾清运垃圾堆放点剔槽嵌缝补缝抹面二次灌浆预埋套管配合桥架管线综合布线成品保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电源质监竣工验收消防管理建筑节能城建档案妥善保管档案验收规划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竣工验收备案公建管网景观绿化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特种设备2500T电液伺服数控折弯机方案设计实施地基基础工程照管料场生活区环境保护治安保卫里程碑节点门窗洁具临时设施瓦斯检验进度付款申请单投料试车工程试车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书图纸会审记录工作联系单批价单工期说明监理总结甲供材对账单施工分界界面划分说明建筑构配件太阳能系统淋浴间水箱补水管法兰接口集热器水泵埋地排水附件水箱进水阀组调试电气工程电源配电箱进线敷设接地扁铁预留设备控制箱用电点线缆敷设接地段子防火封堵油液系统相应管线普通支架油液管道阀门柴油桥油防冻液转向液机油变速箱油系统热水管道站房用热设备压缩空气泵房用气用气设备智能化系统配管定位接线盒盖板抗震支架模块面板消防检测电动提升门门套附框加工建筑单体与外网弱电机柜室内管线室外第一个手孔井手孔井砌筑强电电缆井预埋管线给水中水检查井水封井虹吸雨水井暖通水天然气消防弱电消防验收设备安装管路消防控制室外围护钢筋笼型钢镀锌槽钢工字钢镀锌钢带金属耐磨骨料固化剂防火涂料内外墙涂料窗型材石膏板铝扣板铝单板轻钢龙骨矿棉板输电线路线槽灯具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主体结构工程给排水设施配套工程供热供冷系统供冷期消防设施消防设备锅炉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动力设备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施工过程现场保卫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洗车台沉淀池高压水枪消防器材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施工安全文明考核样板开路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灌注桩保养维修钢筋损耗接头定位筋声测管钢管桩基试验级配碎石层综合垫层台阶踏步预埋金属构件水下混凝土混凝土工程预埋铁件混凝土地坪修复环氧涂料地坪密封固化地坪面层设备基础筏板灌浆料灌浆直形墙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8/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2500T折弯机搬迁技措项目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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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重工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zip青岛重工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zip
招标人: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书标招2500T折弯机搬迁技措项目建设工程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
1、2500T电液伺服数控折弯机设备基础及相应支护方案设计、实施及基坑监测、5000KN四柱液压机设备基础、液压剪板机设备基础及部分地面处理等项目。二、招标内容项目名称: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2500T折弯机搬迁技措项目建设工程一、项目名称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022年7月
1、投标条件四、投标说明1、项目地点: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三、项目地点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2、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上述信息已被移除。4)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递交标书时验证资料原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至少一项不低于150万元的基建施工业绩。2)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投标人须具有完全履行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的能力;11)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财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资质和能力;10)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文件副本中可用复印件)及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9)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8)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招标人处《黑名单》(《黑名单》指投标人与招标人在以往或正在进行的合作中,存在招标人认为的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失信行为)的。7)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2、报价17)其他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装修、环保工程等相关资格。1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签订合同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14)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13)投标人须负责提供合理的便于运输的包装物,并承担相关费用;
3.2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3.1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3、付款方式:(2)所有的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税率为9%)。投标人必须自行勘察现场,并进行合理报价。如因对现场情况了解、考虑不周造成的投标风险和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本次招投标为公开招标,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采取多级评标模式。评标流程以及规则详细见投标人须知。
注意:此渠道为官方唯一发布渠道,切勿相信其他来源的信息。中国重汽官网→快讯中心→通知公告栏公布2、发布招标方式1、发标时间:2022年8月2日五、议程安排节点:(1)完成钢板桩支护,承包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次月支付合同款20%(2)设备基础完成,承包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支付合同款35%(3)地面恢复完成,承包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次月付合同款10%(4)竣工验收完成30天内送发包方指定的第三方审计公司审计(审计费由施工方支付),按照审定额进行结算,承包方提供全额的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次月支付至工程审定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到期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质保期遵循工程质量保修书要求,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25日下午17:00点前,逾期不受理。邮箱:zhanghan@sinotruk.com电话:15205416660联系人:张瀚答疑方式: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3、答疑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25日下午17:00点前,逾期不受理。
6、投标地点:青岛重工办公楼第二会议室,若有变动另行通知。5、开标时间:2022年8月26日上午9:0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邮箱:zhanghan@sinotruk.com电话:15205416660联系人:张瀚报名方式:将投标函及投标保证金回执发至联系人邮箱,并电话告知。
从济南搬迁2500T电液伺服数控折弯机、5000KN四柱液压机、及场内液压剪板机移机设备基础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施工项目及内容要求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和要求电话:0532-84962231地址:青岛高新区锦荣路369号
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各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二、技术要求3、本招标项目清单内及清单外所有的措施费固定总价包干使用。无论发生任何变化,措施费均不做调整。2、请投标单位在折弯机设备基础建筑工程清单单价措施项目中按项自报:1、基坑支护设计费用(含专家论证费),要求通过专家论证;2、综合考虑基坑支护设计,自报施工费用。3、基坑支护设计费及基坑支护施工费的清单项价格为固定不变,无论任何变化不作调整1、投标方必须实际到现场勘察,并进行合理报价。如因对现场情况了解、考虑不周造成的投标风险和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意事项
b)施工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并随时接受发包方的检查。a)施工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4.施工要求4、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深基坑设计、施工及基坑监测,中标人须委托进行深基坑支护专项设计(含监测方案),并确保通过专家论证。基坑监测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并提交符合设计要求的监测成果文件。3、图纸以同招标文件一同发出的电子版为准。具体施工范围请对应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2、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程序,建设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工建筑材料及半成品备案证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地质勘察等有关技术说明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
h)如果施工方不能满足质量要求而被业主责令停工超过两次,业主有权要求施工方停工并撤出施工现场。本合同终止,施工方承担违约责任。g)如果在施工或调试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施工方应及时查明原因,制订解决方案,并以书面形式报告业主,并按商定的处理方案实施。f)对施工中完成的阶段成果(隐蔽工程、分项工程、主要部位),由施工方提出申请,业主方组织检验和验收,签署阶段成果检验验收记录。e)对进场的材料须是国内知名厂家的产品。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注明厂名、产品型号、规格、出厂日期和检查编号等。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每批材料应有合格证或质保书。d)施工过程中的水、电、气等能源均由发包方免费提供。c)施工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操作,保证施工质量。
6.文明施工c)施工方要尽可能的做好保障工期的各种预案,对于遇重污染天气,市政府要求的停产停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情况,由施工方自行承担。b)由于施工方原因而未能按业主规定的时间按期交工验收,施工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处罚。a)业主将随时检查和监督施工方施工进度执行情况,并协调各方,使外部环境条件能满足施工要求。5.工程进度I)需提前勘察现场,考察物料人员进场通道。
f)施工方应保持本单位施工区域内的清洁卫生,每天下午下班后必须整理、清扫干净施工的设备和场地,废料集中放置,垃圾倒在指定地方。e)施工方的施工设备、工具箱和材料等不允许堆放在通道上。施工方制作的半成品、部件等未安装前应码放整齐。d)施工方业主存在交叉作业的情况下,应保证业主工作的正常进行。c)施工方应有统一着装(工作服),费用由施工方负担。b)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施工工程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费用。a)施工方应建立管理制度,保证施工现场井然有序。
8.安全要求施工工期为70天,如因发包方生产任务、场地清理等原因不适合施工的,可根据发包方要求适当延期施工,施工现场应设置隔离柱、警戒线等防护措施。7.工期i)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外运至合法堆放地点,运距及费用自行综合考虑。h)施工方应安排好其施工人员的食宿,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费用施工方自理。g)凡使用电焊机、切割机、砂轮机等设备作业时,应注意周围环境,避免焊渣、火星乱溅而影响他人作业或损坏设备及地面,切割机、角磨机必须有防护罩。
f)施工方应在其施工区域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特殊区域、特殊位置应专门设置有针对性的安全警示标志。e)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安全帽、工作服和工作鞋,特殊工种要配置相应的劳保服装和工具。d)工程开工前,施工方应为建设工程、施工设备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如果因施工方未办理保险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全部由施工方负责。c)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到业主有关部门办理动火手续,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备有动火手续复印件,以备有关部门检查。b)施工方要遵守发包方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办理各种安全、出入等手续,接收安全监督和考核,手续费用由施工方负担。a)施工方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保证施工现场的各项作业均遵守相关的国家安全标准规范,严禁违章操作。
l)不得雇佣年老体弱及不具备施工能力的员工,由此出现的问题由施工方自行承担。k)高空作业应有安全保护措施。对生产过程中的吊装、运输等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必须责任到人,并派专人指挥。起吊重物时必须先检查吊具、吊索的工作状态,捆扎牢固,有棱角的物件加垫物,防止磨损或割断绳索。j)电焊机、切割机、砂轮机、气瓶等设备应按安全标准规范合理摆放、固定和使用。i)电、焊、气割、起重、升降机、登高架设作业、汽车驾驶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决不允许无证人员上岗操作。涉及危险作业(动火、有限空间、临时线、高空作业等)的必须按照业主方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h)施工过程中凡利用厂房建筑结构作为起吊或搬运设备承力点时,必须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操作。如果未经过批准或超负荷使用,责任人将承担发生的一切后果。g)施工方应由专业电工负责本单位施工所用设备的临时供电和线路的安全检查。在施工现场,非电工人员不得擅自插接电源。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2年,施工方在质保期内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包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在质保期内,承包内容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施工方在接到业主的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整改,并按要求期限整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保期均按照行业规定。10.质保期b)严禁将污水排放至雨水管道。a)现场需作降尘处理,防止扬尘污染环境。9.环保要求
1、投标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一、投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b)所派驻的业务经理和施工人员应保证不来自于新冠肺炎的疫区;未接触过疫区人员;未接触过疑似和确诊病例。a)其余未尽事宜,投标人应与招标人指派的答疑人员充分沟通,理解认可并接受相关技术规范及服务要求。11.其他
2、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正、副本密封在一起,正本在最上,单独密封。1、资格审查文件一份,单独密封。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电子版投标文件共四部分构成,组成如下:2、投标文件组成1.2除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营业执照复印件;2.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注2:以下需(可)提供的招标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注1:招标文件给定格式的按给定的格式填写,未给定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制,但需包含以下内容。4、USB接口设备存储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PDF及word格式各一份,),单独密封;(USB接口存储设备不退还)3、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正、副本密封在一起,正本在最上,单独密封。
2.2商务部分文件包括:(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投标保证金回执截图(加盖公章);(4)信用中国截图(加盖公章);(3)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至少一项不低于150万元的基建项目施工业绩。(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3技术部分文件包括:(5)投标人认为对其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4)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认同及优惠条件说明;(3)经营业绩一览表;(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1)投标函;
(5)投标单位针对本次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4)提供项目工期,及工期保证的相关措施和证明文件(3)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有客户联系方式及联系人以供招标人核实确认),要求有1项以上同类业绩证明,每类业绩不低于150万元,各原则上提供一份满足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即可;(2)施工流程方案:方案的合理性、实施的安全性、配置的合理性;(1)相关条款偏离表;为提高评标效率,请投标人按照技术部分所列的资料清单内容及顺序编制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照以下内容及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可能会影响技术部分得分,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3.2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按照投标文件组成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3.1投标文件的装订:3、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本的澄清/答疑/修改及“合同条款”的认同及优惠条件说明。(6)服务承诺函;
本次投标报价分工程量清单报价和清单外费率报价两部分。4、投标报价密封件在封口处注明“于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一并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
4.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4.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4.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4.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2016版《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SD01-31-2016)、《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SD02-31-2016)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设计施工图纸及施工现场情况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4.1工程量清单说明工程量清单部分
本招标文件;4.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4.2投标报价说明4.1.6本条与下述第2条、第3条和第4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4.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7)青岛市现行有关规定。(6)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5)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4)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3)2016版《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工程量清单没有体现而施工中又必然发生的费用;1)因招标文件及合同特殊要求而发生的费用;(9)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下费用: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及质量责任事故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并支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就意味着已承认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及要求,并受其约束。(8)其他注意事项:
(1)应按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规定的内容进行编制、填写、签字、盖章。4.2.2投标人报价须知6)投标单位应自行考虑临时停水、停电的应急预案,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5)考虑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及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因素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4)施工过程中政府部门向承包人收取的相应费用和保证金等,以及政府部门要求的工地周边道路扬尘治理、环境卫生、城市美化等费用;3)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中相关约定;
(7)投标人的报价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等内容,且不得有缺漏报价表的情况,否则按评分细则相关约定处理。(6)工程质量:合格标准。(5)各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详见各分项专业的编制说明。(4)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3)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中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2)工程量清单及其报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修改。
(4)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随市场价格及除合同条款约定之外的政策调整而变化,且不随量的调整而变化,并作为结算的依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得调整,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投标人不得以报价时对现场实际情况了解不充分、报价时设计不完善、按主管部门要求必须进行设计修改或方案变更、市场价格浮动因素或其他政策性因素等情况为由,要求招标人调整合同单价。工程量清单应按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应包括为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的风险费用等,招标人的特殊要求等而增加的费用(中标的综合单价在合同期内不得调整)。(3)各投标人须根据下发的图纸,依据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进行自主市场报价,投标人任何漏项、漏报、少报、错报所产生的后果,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投标须知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要求工期(含质保期)的全部工作所需费用总和,各种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4.2.3投标报价的一般规定(报价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及质量责任事故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并支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就意味着已承认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及要求,并受其约束。(8)其他注意事项:(7)投标人可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6)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一起发至投标人。(5)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按图纸设计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竞报。未做要求的其它材料设备由投标单位竞报,均必须标明相应产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等,未填报质量层次的,现场以国标优等品验收(送检的时间在工期范围内)。投标单位所报材料设备的品牌、质量等级等作为评分的一部分。
5)考虑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及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因素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4)施工过程中政府部门向承包人收取的相应费用和保证金等,以及政府部门要求的工地周边道路扬尘治理、环境卫生、城市美化等费用;3)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招标文件第合同主要条款中相关约定;2)工程量清单没有体现而施工中又必然发生的费用;1)因招标文件及合同特殊要求而发生的费用;(9)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下费用:
2)暂估价材料应按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暂估价格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甲供材料暂估价计入。计入错误时,若投标时甲供材料价格高于暂估价时,按投标报价找差;低于暂估价时,按暂估价找差。甲供设备不计入投标总报价。1)招标人对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准确性负责,工程量清单给各投标人价格竞争提供了统一的平台,投标人应按照守法、诚信、合理原则报价,并且承担报价的风险。本次招标投标人应特别注意:投标单位应依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鲁建标字〔2019〕10号文)、社会保障费按照鲁政办发〔2017〕57号执行。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应计入投标报价中(规费取费标准详见最终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税金按“一般计税”法),工程价款结算执行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文件)规定。4.2.5工程量清单报价须知:4.2.4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详见最终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格式)7)不允许投标单位采用不平衡报价,如发现非客观因素不平衡报价,招标人有权对其高报价部分予以调低价格,结算时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结算。6)投标单位应自行考虑临时停水、停电的应急预案,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清单以外项目是指结算时不适用合同专用条款10.4.1《变更估价》(1)、(2)进行结算的项目。4.2.清单以外项目6)税金:本工程增值税税率为9%。5)暂列金额是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确认的费用。暂列金额及应计取的相关规费、税金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暂列金额由招标人估算,投标人不得调整,并在合同中明确。4)按照2016版《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规定,专业工程暂估价仅作为计取总包管理费的基数,不计入投标总报价。3)投标人自购工程设备费计入设备费,不计入清单综合单价(材料和设备划分标准执行《建筑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GB/T50531-2009)。
⑤结算方式:本部分工程造价=税前造价*(1-让利%)+税金;④承包人按上述原则就清单外工作内容按税前造价最终优惠率(即让利%);③人工费土建、安装、装饰、市政元/工日;材料费投标文件中已有价格的材料执行投标价格,投标文件中没有价格的主要材料按照监理方、发包人书面确定的价格执行;②工程类别:建筑执行III类取费,安装执行工业安装取费,装饰执行Ⅲ类取费,市政执行III类取费;①计价依据:2016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版《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版《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版《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补充定额,2019版价目表;4.2.1计价依据:
5.1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5、投标文件签署4.2.2.3投标人应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结算系数的情况,应充分考虑招标项目内容、施工特点以及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风险等所有因素,结合自身综合实力对项目建设进行竞争,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4.2.2.2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应是投标须知所确定工程招标范围内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其中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运输、试验、完工、维护、利润、保险、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及中标人作为本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人,配合招标方办理建设手续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等)。4.2.2.1投标报价方式:投标人依2.1计价依据,就不适用合同专用条款10.4.1《变更估价》(1)、(2)原则外的工作内容按税前造价优惠率(即让利%)进行报价,优惠费率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及投标人自身实力等方面因素自行测算编报。4.2.2投标报价:
(1)投标人在报名参与本项目的同时,应提供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帐户转出并到账,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保证金提交后,请报名时提供转账依据。6、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人代表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5.4签字须使用黑色或蓝色不可退色签字笔。5.3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中须附授权委托书。5.2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式中,标注有盖公章、签字之处,应有投标人的盖章、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签字。
(一)该银行账户只接受电汇(备注“2500T折弯机搬迁技措项目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形式单位名称: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账号:233812953732(2)招标人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4)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3)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2)投标人递送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1)截至开标前2天,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二)投标保证金将于招标人内部完成中标人评审并确认最终中标人后在次月予以原路返还。
二、投标文件递交7.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注:投标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7.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30个日历天。7、投标有效期(5)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8.3招标人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8.2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人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办公楼第二会议室(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9:008.1投标文件(此处不含投标保证金)递交起止时间及地点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0.2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不得涂抹。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一致。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中须附授权委托书。10.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按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10、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9.2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人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9.1本项目只接受现场递交书面形式的投标,其他形式的投标不予接收。9、投标文件签收
11.2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招标人和招标人邀请各投标人派员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1.1本次招标的开标、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11、开标三、开标与评标10.4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10.3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5)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拆启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核验,再拆启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开标一览表暂时不拆启,由招标人指定专人保管。(4)投标人或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投标人未参加现场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投标文件密封完好)。(3)宣读评标纪律,并确认。(2)宣布开标会议开始。(1)投标人、专家组人员签到。11.3开标程序
(11)开标结束后,招标方仍可组织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10)投标前请各投标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项目方案进行充分准备,投标单位已默认认可上述开标、评标过程,无异议。招标人无义务对未入围投标方及未中标方做任何解释。(9)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采取多级评标模式,最终确定中标人。(8)根据技术标及商务标综合得分,形成专家意见汇总,确定投标人排序及入围方。(7)根据技术标评审结果,通知未进入商务标评标资格的投标方离场,商务投标书不可带走。经进入商务标的投标方对投标一览表、商务标书密封性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进入商务标评标资格单位的开标一览表,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授权代表现场确认无误后进行商务标的评标,招标专家组可与投标方进行多次商务谈判。(6)由评标专家组对所有投标方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和打分,确定进入商务标评阶段的投标方。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3)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授权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而未盖章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11.4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权拒绝其投标或作无效投标处理:(12)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指标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招标方和评委判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将要求投标人述标或对投标文件中某些内容做出澄清或说明,但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说明。
(10)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9)其他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的;(8)重要内容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7)投标报价不合理,低于成本的;(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投标报价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标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12.2评标原则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标,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12.1评标委员会12、评标(11)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他恶意串通投标的;有损害招标方和用户利益的规定的。
12.3评审方法(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4)保密性原则: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1)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1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按不响应招标文件或无效投标处理:注2:最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注1:投标人综合评审得分取所有评委对该投标人计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综合评审评分细则(满分100分)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实力最强,投标人的社会信誉好,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并且投标报价合理”的方法依次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并进行打分,形成推荐中标人。
分类 | 评分因素 | 评分内容(100分) | 满分 |
技术部分(20分) | 方案措施 | 对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方案措施进行综合评估,对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满足程度进行打分评委分三个档次打分:优:10~8分,中:7~6分,差:5~0分。 | 10 |
业绩 | 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以来有相似的成功业绩(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50万元),以合同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为准(须有客户联系方式及联系人以供招标人核实确认),每个合同加1分,满分2分,没有不得分。 | 2 | |
供货周期 | 能提供详细的供货计划或生产制造及安装调试验收计划,有详细的确保满足供货期基本要求或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前交货措施的说明及证明材料,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得1-3分;无上述内容不得分。 | 3 | |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 质保期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售后服务措施得当,体系完整,项目所在地有相应的的专业售后服务能力酌情得1-5分;无上述相关内容不得分。 | 5 | |
商务部分(80分) | 价格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80分(标准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80分。 | 80 |
合计 | 100 |
(6)投标报价不合理,低于成本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3)无投标人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货物、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10)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者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8)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重要技术指标和参数不满足招标要求的;
(18)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他恶意串通投标的;有损害招标方和用户利益的规定的,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17)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6)不响应招标文件服务形式、供货时间、质量要求、质保期等实质性内容的;其他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的;(15)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1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1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13.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13.2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报价均不合理或所有投标方案均不能满足招标方要求时,有权否决所有投标,评标委员会也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13.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最高且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被确定为中标人。13、定标四、中标和合同(19)违反法律法规对招投标其他要求、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5)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4)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等违规违法行为的;(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2)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1)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13.6通过对中标候选人的最终审查确定中标人:13.5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方不做未中标解释。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审查。(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2家的;(1)发生影响招标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3.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任何时候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或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1)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在保证采购装备、设备、货物、服务规格型号等内容不变的前提下招标人有变更数量的权利。14、招标人权利(3)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人的询问或考察。(2)最终审查的方式: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或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1)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中标候选人所报货物与服务的产品性能及性价比、安装方案、调试方案、技术状况、生产方案、生产条件、产品质量、交付时间、投标人信誉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审查或了解。
16.3如投标人中标后悔标,招标方将取消该投标人本次中标资格及今后3年内的投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16.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按照招标人管理流程签订合同与招标方签订合同,过期视为放弃中标。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16.1确定中标结果后,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16、中标通知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目应作为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中标人通过了资格审核、初评、现场复审、终评或其他所有相关程序,包括已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中标人被拒绝或该中标人此前的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中标人承担。15、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原则
(1)有效投标不足三家;17.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17.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中标人由于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有严重缺陷,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从中标候选单位中依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17.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履约责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17.1.招标人根据评标工作小组的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书面通知中标人,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17、签订合同
(7)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6)投标人串通投标;(5)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4)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3)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3)投标人的投标均超过了工程预算;(2)出现影响施工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17.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并终止招标(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8)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9、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六、解释权18、本项目招标无相关费用五、相关费用(5)如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提出废标要求时,本次招标作废,同时终止招标的相关内容。(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合同价款的其他约束八、其他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招标有关费用。20、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招标有关费用七、投标费用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第四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备注: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21.4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费用。21.3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问询,均以招标人的书面答复为准。招标人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无任何约束力。21.2要求招标人或相关合同签订单位提供的配合,在标书文件中说明。21.1其余未尽事宜均以协议(或合同)约定为准。
5、所有附件文件应以中文书写,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内容予以保密,但不退还;3、附件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其对一切问题的答复、所做的声明及出具的资格资质文件、资料等具有真实性和准确性;2、对附件文件中所要求的内容应给予明确的答复;1、投标人须认真填写和提交本部分中的附件文件;说明: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4份)。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致(招标人名称):投标函附件格式1
地址:邮编:5.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4.投标人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可能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有效。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附件格式2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及公章):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代表签字:职务:日期:电话:传真:
附件格式32.“索引”一栏填写该主要内容对应于投标文件的“条款号/页号”。注:1.本表填写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以用于开标宣读。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序号 | 主要内容 | 索引 |
项目名称:(XX项目)附件格式4、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日期: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 |||||
总价格(元,含税) | 税率 | 9% | |||
分项报价清单(元,含税) | |||||
报价主要分项 | 数量 | 综合单价 | 合计 | ||
总计 | |||||
清单外工作内容按税前造价优惠率(即让利) %(不填按0计)。 |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是否完全响应)。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委托期限: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人名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XX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认可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致(招标人名称):法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
附件格式5附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号码:职务: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
附件格式6注:为避免歧义,无偏离也应要提报该表,并注明“无”字。如无该表则即使在其它部分已反映,将也被视为“无偏离”。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相关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偏离内容 | |
条款号 | 条款要求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注:1.投标人为满足本招标项目之需,需实际配置的、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设备、人员及其他条目;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模板仅供参考,项目需求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拟格式和内容)企业情况、从业经历、服务承诺一览表
企业情况 |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公司在册员工人数 | 人 | 专业从事产品研发、生产的员工人数 | 人 | ||||||||
企业所通过的体系认证情况 | |||||||||||
公司现有主要研发、实验、生产设备 | |||||||||||
从业经历 | |||||||||||
正在或曾经从事过的项目名称 | 项目起止时间 | 与投标人签订合同的单位名称 | |||||||||
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承诺 | |||||||||||
可为该项目配备人员、相关设备情况 | 设计人员(名) | ||||||||||
研发、实验设备(功能、型号、数量) | |||||||||||
生产设备(功能、型号、数量) | |||||||||||
…… | |||||||||||
…… | |||||||||||
其他 | …… | ||||||||||
…… |
2.评分细则中加分的企业业绩须同时附在本表中,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备注:1.近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三年承担的类似工程情况表附件格式6投标人可在上表内容基础上,酌情自行增加相关条目,以便更好的满足项目开展之需要。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发包人名称 | 合同价格 | 开、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 | 项目经理 |
…… |
承包人:发包人:(以最终签署版本为准)项目名称: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2500T折弯机搬迁技措项目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
1.工程名称: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2500T折弯机搬迁技措项目建设工程。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500T折弯机搬迁技措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6.工程承包范围: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内容:2500T电液伺服数控折弯机设备基础及相应支护方案设计、实施及基坑监测;5000KN四柱液压机设备基础;液压剪板机设备基础;部分地面处理等项目。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中国重汽工艺字〔2022〕315号。2.工程地点: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
工期总日历天数:7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20日。二、合同工期详细的工程施工界面划分表:详见附件2。本工程承包范围为除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及发包人供货的材料及设备外,本工程设计图纸内所包含的土建、钢结构、装饰、安装工程,以及质量保修期内的质保服务,包括发包人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涉及补充、完善和变更施工内容以及生产工艺设备的水、电、气等公用管线的连接。
不含税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增值税税率【9】%,税额元,含税价元人民币(大写:),如国家出台新政策对增值税率进行了调整,则不含税价款不变,本合同含税总价在不含税价基础上根据国家最新税法进行相应的调整;1.签约合同暂定价为:单价合同。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各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三、质量标准其中关键节点工期计划:详见附件3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以下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承包人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一致。五、项目经理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4)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中标通知书(若有);(1)补充协议、承诺书(若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7)投标文件;(6)投标函及其附录(若有);(5)通用合同条款;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在(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为双方签署的最终版本,如有任何与本合同相冲突的版本,均以本合同为准。十一、其他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详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账号:账号:
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据实填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联系单、承诺等资料。1.1.1合同
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根据设计合同据实填写)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1.1.3.9永久占地包括:无。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同《通用合同条款》1.4.1,前述标准规范发生变化的,承包人应按照最新的标准规范施工,确保工程通过各项验收。各标准规范要求不一致时,应以要求较高者为准。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无。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发包人现场指定的现场办公场地、职工生活区、材料加工场地、临时堆放场地及其他临时场地。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协议书第六条合同文件顺序。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
1.6.3图纸的修改和补充(增加)发包人有权根据设计和施工进度分批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顺延工期。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八套纸质版及电子版。已包括承包人为制作竣工图所需要的图纸份数,图纸超过专用条款约定数量部分的复制费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生效后七日内提供;1.6.1图纸的提供
(2)发包人要求的文件:施工进度计划、甲供材明细及计划、排版图等;(1)施工组织设计基坑开挖、降水工程、支护措施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方案、深化设计图纸等;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1.6.4承包人文件如果发包人未能向承包人及时提供设计变更、图纸补充,并且承包人认为这种行为将要对施工工期造成影响时,承包人应立即就此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同时说明所缺图纸的具体细节并解释该图纸的延误对工程施工进度的实际影响以及为避免这种影响该图纸必须提供的最晚期限。如果在该最晚期限届满后,发包人仍然未能向承包人提供所需的图纸且确实影响了关键线路的施工的,则按照第7.5.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约定顺延工期。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本款上述约定通知发包人,承包人无权要求顺延工期。图纸的修改和补充,必须经发包人的设计变更流程下发并经监理人书面提交给承包人,发包人和监理人均需有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有关项目章后方可有效。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现场保存一套盖图纸审查合格章的完整图纸,以供验收时使用。。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文件7天内提出意见;若有异议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直至取得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及电子版,书面资料的格式应符合监理人、发包人、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发包人下达指令七日内,其中竣工资料应在竣工验收之前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满足实际使用要求,其中竣工资料三套;(3)整套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姓名。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项目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中的工程师(发包人)姓名。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项目现场办公室;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七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
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无。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项目现场办公室;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交通设施及道路由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其费用已在签约合同价中。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发包人代表:(据实填写)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0%。本合同为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清单的变化而调整,工程量据实计量,合同价格的调整以最终结算为准。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职务:;身份证号:;姓名:;
发包人可以按单位工程或工程标段分阶段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凡涉及工期调整、工程暂停、工程复工、变更洽商、工作联系单、现场签证、工程计量、价格调整、价格确认、工程验收等其他可能影响发包人利益的内容必须发包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发包人项目章后方可有效。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事宜:对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材料和设备进场进行监督管理;对涉及工期调整、设计变更和现场工程量签证、工程形象进度报告及工程款审核、竣工结算报告等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事项作出处理;办理工程移交、资料移交及工程验收手续;组织竣工结算报审;协调施工现场及外部有关事宜;质量保修期内的组织协调安排。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通用合同条款》,且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2.4.2提供施工条件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资料纸质(3)套,电子扫描文档(刻盘)1套,其中竣工图四套。(说明:根据发包人实际需要,一般是城建档案馆一套,发包人存档一套,工程使用单位存档一套,竣工图需要报结算另备一套,共四套。若项目不需要办理质监备案手续如改造项目,则不需要移交城建档案馆)。(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
3.1.10.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3.1.10.2承包人必须对发包人提供的原始基准点、坐标、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监理人审核。此后控制点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于控制点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带来的其他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1.10.1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据实填写。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工程竣工后竣工验收前提供,否则不予组织竣工验收。
4)向分包人提供施工用照明用电、施工用水接口,费用由分包人承担。3)向分包人提供标高、定位点线、施工通道与场地以及提供现有的施工脚手架和垂直运输设施的使用。2)按进度计划要求移交分包工程所需的工作面,为分包人在使用施工用地、道路和其他公用设施等方面提供方便。1)承包人须对工程整体进度负责,编制含分包工程在内的进度计划。分包工程实施前,承包人应要求各发包人认可的专业分包人提供专业承包的施工组织设计与进度计划。3.1.10.5承包人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文物及花木的保护,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文物及花木被破坏的,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1.10.4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清理所有的临时性工程场地和临时道路,并恢复原状。
10)负责承包人在现场指定的垃圾堆放点的统一垃圾清运并承担费用,承包人应在施工总平面布置中考虑统一的垃圾堆放点。分包人应负责将其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运到承包人在现场指定的垃圾堆放点。9)承包人应做好其他配合工作,如剔槽打眼、嵌缝补缝、抹面、二次灌浆等及因工程实际情况而指定承包人预留预埋和配合的施工,以及所有桥架管线综合布线图。8)要求分包人作好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协调交叉工作面的成品保护工作,整体工程的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7)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承包人负总责。承包人和分包人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担连带责任。6)承包人应审核分包人进场材料必须是经发包人认可并达到相关标准的材料,监督分包人按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参加工程施工验收,对分包人的施工质量和工期、安全文明进行管理并承担总包责任。5)承包人所敷设的临时施工水电源及所搭设的工程脚手架和垂直运输设施应考虑专业分包的施工需要。承包人拆除临时施工水电源、工程脚手架和垂直运输设施前须征得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如擅自拆除上述设施,则承包人需重新完善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的设施。
3.2项目经理3.1.10.10承包人应及时缴纳按政府规定由承包人承担的有关费用、税项等,提供相关资料文件及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政府建设手续,负责办理质监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建筑节能验收、城建档案验收(发包人资料由发包人负责提供,承包人负责妥善保管、一并归档办理档案验收),协助办理规划、环保及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3.1.10.9由于后期工程(公建、管网、景观、绿化、道路等)施工造成的临时设施搬迁重建费及材料的二次倒运费已在措施费中包括,结算时不再调整。3.1.10.8承包人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承包人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3.1.10.7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安装施工,承包人必须确保其通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检验验收。11)承包人应督促、协助分包人完善各阶段的工程归档资料,并归类整理汇入总包工程竣工档案。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按投标文件填写)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5日历天,每少一天,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如遇特殊事项须向发包人代表请假,经批准后可无需支付违约金。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直接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工作。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不迟于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按照投标文件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提供。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每逾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此违约金额累计超过合同签约暂定价(百分之十)的,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最终结算价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没有最终结算价的,按签约暂定价的千分之五计算并按发包人要求换回或者履行变更手续,并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出现1次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以上违约金额累计金额超过合同签约暂定价百分之(十)的,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解除合同,承包人将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最终结算价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没有最终结算价的,按签约暂定价的千分之(一)计算。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人次,按(2000)元/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10000元)/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应按发包人要求予以换回或者履行变更手续,提供与原管理人员资质能力水平相当的人员接替。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提供与原管理人员能力相当的接替人员代行其职责。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按5000元/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发包人有权自行将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作交由指定的分包人进行实施,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或者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并承担总包管理责任。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2500T电液伺服数控折弯机设备基础支护方案设计、实施及基坑监测、地面恢复。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地基基础。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和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外所有建安工程禁止分包。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合同条款》。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若因承包人支付劳务分包人、材料设备供货商等工程款不及时造成上访、围堵等不良影响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向劳务分包人、供货商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就该款项向发包人开具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并应自行解决与劳务分包人、供货商的财务及发票处理问题,同时承包人应承担该款项双倍的违约金,并承担对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内容。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期限:自开出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完成。(说明:若项目为受政府监管的新建项目则至竣工验收备案)若(预计)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时本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期限尚未届满,承包人应提前30天将履约保函的期满日期延长至本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期限,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须承担100000元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剩余合同价款而不构成违约,直至保函延期完成。金额:按招标文件要求,一般为合同签约价的10%。形式:履约保函
姓名:;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按监理合同据实填写)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发包人提供办公及生活场所,不另计取。须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行使的权力:开工、停工、复工令的下达,合同工期、工程变更、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工程付款。监理人针对以上事项通知、指示、批准、同意等文件必须经发包人盖章后方为有效。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任何签证(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量的确认、对材料价格的确认及对工程价款的确认),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监理人方可签字确认;未经发包人书面认可,监理人擅自签字确认,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监理人承担全部责任。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
5.工程质量(3)无。(2)无;(1)无;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按招标文件要求,若无要求则填写无。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若无要求则填写无。5.1质量要求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无。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为现场保卫提供足够的保安人员及相应设施。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要求,同时遵守发包人厂区园区的一切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执行附件10《安全文明施工协议》、附件11《施工现场管理协议》。承包人负责本工程施工作业区、料场、办公区、生活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治安、消防管理等工作,对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承担全部责任。承包人须确保因工重伤、死亡事故为零,若发生重伤、死亡事故,除承担一切责任外须承担违约金100000元/人次。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付款形式: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应依据项目属地政府有关规定,在合同第一次付款时一次性全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详见附件10《安全文明施工协议》、附件11《施工现场管理协议》。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签约价中,不另行计取。6.1.5文明施工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不迟于项目第一次工地例会前七天,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承包人应提交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方案及治安保卫方案。承包人所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不得低于承包人在投标施工组织设计中说明的所有工程内容、标准和承诺。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不迟于项目第一次工地例会前七天。7.3.1开工准备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
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最终结算价的3%,没有最终结算价的,按合同签约暂定价的3%(比例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确定)。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因任何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总工期均不予顺延,停工费用损失不予计取;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任一关键里程碑节点的,各里程碑节点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最终结算价0.5‰的金额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没有最终结算价的,按合同签约暂定价的0.5‰计算;各里程碑节点逾期超过90天,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最终结算价1‰的金额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没有最终结算价的,按合同签约暂定价的0.5‰计算,发包人并有权书面通知单方面解除未完成部分工程的合同。若某个节点未完成,但后续节点按期完成且不影响整体工程如期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无息返还之前未完成节点违约金,但造成发包人的损失部分不予免除。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情形须是造成关键线路上的工期延误承包人才能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发包人据实顺延工期但不予承担延期造成的费用增加。
(3)降雪:暴雪红色预警且实际发生;(2)降雨:连续3日日降雨量超过100毫米;(1)风力:八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不利物质条件发生时,承包人应在24小时内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收到通知24小时内发包人完成核实并通过监理人发出指示。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7.9提前竣工的奖励承包人需要主动采取合理措施处理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以继续施工,如果承包人没有采取合理措施,导致损失扩大,那么无权就损失扩大部分向发包人主张赔偿。同时,承包人要履行通知义务,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并在通知中对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进行描述,并陈述其在签订合同时对该气候条件难以预见的理由。如果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生在因承包人单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后的时间内,承包人在此种情况下无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其工期及/或赔偿任何损失(4)省级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预报连续3天40摄氏度以上。
主要设备及主要材料品牌按照附件4表中选择。投标文件中已按附件4选择品牌的,按投标文件所报品牌执行;未按附件4选择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此表选择品牌;附表外其他材料,承包人在投标时明确品牌的必须使用投标品牌。另外,材料及设备必须是原厂生产,禁止使用委托第三人生产后贴牌的材料和设备,否则按不合格材料处理,承包人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8.7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本项目中所有使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门窗、洁具以及安装主要管材管件等均须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样品进行书面审批确认后方可采购进场。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必须是原厂正品,若使用冒牌、贴牌产品,一经查处,须承担100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由承包人承担。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承担。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根据项目需要,发包人有权自行将部分乙购材料、设备改为甲供,或将部分甲供材料、设备改为甲指乙购,价格调整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发包人无需为上述采购方式的变化向承包人支付其他额外费用或者补偿,且工期不予顺延。若因市场货源不足或供货时间原因确需采用其他品牌、厂家同类产品替代的,承包人必须报发包人审核批准,并同时核定替代产品的单价。若替代产品的单价高于合同约定(投标)品牌单价,不予调整;若低于合同约定(投标)品牌单价,按实调整。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不得擅自使用替代材料或工程设备,否则视为使用不合格材料,一经发现,无论本工程是否已经竣工或是否验收合格,发包人均有权要求承包人对其进行更换,并按照应该使用的材料及设备总价的2倍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因更换造成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承包人完成更换之前,该部分工程款不予计入进度款或者进行结算。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施工单位自行考虑,满足工程需要。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单位自行考虑,满足工程需要。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单位自行考虑,满足工程需要。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
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满足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规定、项目属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签约价中不单独计取。9.4现场工艺试验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工程设备及工程的检验、检测、试验等(包含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空气质量检测、弱电检测、外墙保温系统型式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沉降观测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包含在合同签约价中;承包人自行委托检测机构的,必须经监理人、发包人和当地质量安全监督等政府部门的认可。发包人可直接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某项或多项检验、检测试验,发生的检测试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若发包人代为支付,则在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费用予以扣除。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0.4变更估价承包人收到书面变更执行实施的指示后,应立即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作,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未能就变更计价达成一致意见而拒绝实施变更工作,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0.3.3变更执行承包人应遵守发包人制定的变更流程。变更指示应当由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发出,发包人也可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任何变更指示须经过发包人签字盖章确认后方才有效。根据发包人需要,承包人须在发包人发出通知后2日内递交拟实施变更部分有关的费用预算。10.3变更程序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②工程类别:建筑执行III类取费,安装执行工业安装取费,装饰执行Ⅲ类取费,市政执行III类取费;①计价依据:2016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版《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版《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版《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相应2020版价目表;2020版《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21版价目表;(3)非以上(1)、(2)两种情况,按照以下原则据实结算:(2)如发生与原子项相类似的清单项,新增清单项的消耗量按原子项执行(高于定额含量的按定额含量执行);新增清单项的人工、机械单价执行原子项单价,投标文件中已有价格的材料执行投标价格,投标文件中没有价格的主要材料按照发包人确认的价格执行;管理费、利润等组成综合单价的其他因素均不作调整。按以上原则生成新综合单价,以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如发生与原子项相同的清单项,以承包人投标书或其他有关文件中已有综合单价乘以工程量进行结算。10.4.1变更估价原则
(5)按上述原则组成的新综合单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时,发包人有权利对其价格进行调整。(4)非以上(1)、(2)、(3)三种情况,由承包人事前提出书面报价,由发包人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确定单价,以实际工程量结算。⑤结算方式:本部分工程造价=税前造价*(1-让利【】%)+税金;④承包人按上述原则就清单外工作内容按税前造价最终优惠率(即让利【】%);(说明:工程类别、人工费单价根据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最终签订合同时与招标文件一致)③人工费土建、安装、装饰、市政【】元/工日;材料费投标文件中已有价格的材料执行投标价格,投标文件中没有价格的主要材料按照监理方、发包人书面确定的价格执行;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0)税金:本工程增值税税率为9%。(根据最新政策调整)(9)本项目总承包服务费及甲供材料(设备)采保费:无。(8)本工程清单内及清单外所有的措施费固定总价包干使用。无论发生任何变化,措施费均不做调整。(7)因变更或其它情况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预算书或工程量清单中有变化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6)招标文件或其他有关文件中所列材料暂定价按照发包人书面确定的价格进行调整。
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天。
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掌握使用,已在合同价格中,使用余额归发包人所有,用于支付合同签订时不确定或不可预见的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索赔、现场签证等的费用。10.8暂列金额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由发包人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9-3种方式确定。由发包人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本合同价格不随法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政策的调整而调整。但增值税税率调整的情况除外。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不作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2.2预付款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可调价材料范围中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执行11.1条,不可抗力按17.3条。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投标时已考虑,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单独列出。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了专用条款11.1条列明的可调价材料范围中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及不可抗力之外的其他风险。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
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招标文件说明。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无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分为(1)完成钢板桩支护、监测(2)设备基础完成(3)地面恢复完成(4)竣工验收审计完毕按分部工程(工程进度节点)计量;说明:对于多个单体的工程项目,以进度最慢的单体的节点为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无。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适用。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发包人的要求。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达到上述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后,经监理人、发包人确认形象进度后,于次月付款至经发包人审定的已完成形象进度产值的65-70%,累计进度款最高付至合同签约价的65-70%;完成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竣工结算申保且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形象进度产值的70-75%,且最高付至合同签约价70-75%;竣工结算审计完毕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付款至工程结算款的95%,结算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发包人所有款项的支付均需承包人持当批付款金额一致的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据、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他发包人财务制度要求的资料办理。)节点:(1)完成钢板桩支护,承包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次月支付合同款20%(2)设备基础完成,承包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支付合同款35%(3)地面恢复完成,承包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次月付合同款10%(4)竣工验收完成30天内送发包方指定的第三方审计公司审计(审计费由施工方支付),按照审定额进行结算,承包方提供全额的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次月支付至工程审定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到期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质保期遵循工程质量保修书要求,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付款方式:六个月银行承。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3天。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或者按发包人管理要求。(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或者按发包人管理要求。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发包人逾期45天支付是可以接受的,不视为发包人违约,承包人应保证正常施工。(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进度款审批后45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或造价咨询人的审核意见后3天内签署意见。造价咨询人在收到监理人确认工程形象计量后3天内完成进度款的审核;
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以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设计人、勘察人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的签署日期为准。13.2.3竣工日期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3.2.2竣工验收程序
为免异议,若双方因任何阶段的工程款金额、支付等事宜产生纠纷的,承包人仍应向发包人移交竣工资料及其他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或拒绝移交,前述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或通过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工程完成后,在组织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移交三套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及全套资料扫描电子版(硬盘存储),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不符合归档及备案要求的,发包人有权退回,承包人应当按要求重新提交合格的竣工资料,在未完成竣工资料移交前发包人不予组织竣工验收,由此造成工期逾期及其他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3.2.6竣工资料移交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最终结算价0.5‰的金额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没有最终结算价的,按合同签约暂定价的0.5‰;逾期超过90天,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最终结算价1‰的金额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没有最终结算价的,按合同签约暂定价的1‰,发包人并有权书面通知单方面解除未完成部分工程的合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验收问题整改完成,经发包人再次验收合格后7天内。
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试车内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
14.1竣工结算申请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视项目具体情况,原则上不晚于两周。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竣工付款申请审批后28天内支付。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经发包人审核完成,并承包人将竣工付款申请单提交发包人后,发包人28天内完成审批。发包人应在收到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及结算资料后120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意见。在结算审计过程中,承包人负责积极配合工程审计单位开展工作,由于结算资料不齐全中需要提供证明文明或者补充相关资料,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的通知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补充资料,逾期可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5天。如果再次逾期,则视为承包人放弃诉求,将以利于发包人的原则处理,承包人须无条件认可最终审计结果。由于承包人补充资料不及时造成的竣工结算审批期限延期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和后果。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结算书、竣工结算报审会签表、竣工图、施工合同、结算依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工程量签证、批价单、工期说明、监理总结、甲供材对账单、施工分界界面划分说明等);资料份数:竣工图一套,其他原件一套,复印件一套。。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报审资料编制规范》,如实编制、申报并完成竣工结算资料的提交,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退回,承包人应当按要求重新提交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逾期完成提交的,每逾期一天视情节严重情况承包人承担1000-5000元的违约金(前后违约条款金额不一致的,以标准高者为准),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三份或按发包人要求。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执行附件5质量保修书。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28天。(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8天。
(3)其他方式:。(2)5%的工程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无。(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之内。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发出延期通知,调整开工日期,工期予以顺延。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
(7)其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执行第20条(争议解决)。(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给给予发包人30天的宽限期,宽限期满仍未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发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根据逾期付款天数计算支付违约金。
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56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6)如发包人发现实际施工人存在借用或冒用承包人的资质、印章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实际施工人为承包人及其项目经理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况,发包人有权以此为理由拒绝向承包人或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而不构成违约,也无需向承包人或实际施工人承担包含利息在内的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由于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分包及供货商工程款,造成聚众围堵、上访等对发包人造成声誉、形象等不力影响。未履行总包管理责任;现场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按中标文件配备及擅自更换;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工程资料移交及工程移交,竣工结算,竣工验收备案;
3.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在施工中不执行配比、不计量的;2.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1.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1)承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要求限期改正,发现一次视情况处以5000-20000元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情况严重的,要求停工整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不予计量工程量,罚款和赔偿金从当期工程款或依据履约保函进行索赔。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务分包及供货商工程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扣缴。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前述专用条款有约定的按专用条款约定执行,其他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直接经济损失、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相应的违约金从当期进度款中扣除或依据银行履约保函,由担保方见索即付。
9.对于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隐患隐瞒不报的;8.对于监理工程师或其他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问题未按时整改的;7.不执行样板开路的;6.不按照验收程序进行过程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5.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4.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的;
2.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安全施工措施或者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档的;1.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交底的;(2)承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要求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发现一次,视情况处以2000-10000元的罚款,该罚款直接从当期进度款中扣除或者依据履约保函进行索赔;情况严重的,进行停工整顿,工期不相应延长,造成损失的,承包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2.发包人认为其他影响工程质量行为的。11.现场管理人员不服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管理的;10.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上岗资格,造成现场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
8.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其他垂直运输设备的7.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其他垂直运输设备的;6.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5.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4.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3.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14.施工机械不及时清洗,运输车辆带泥浆进出现场的;13.未按规定设置下水道、沉淀池,排水系统不通畅的;12.物料及施工机具未按现场平面图进行布置或堆放不整齐的;11.生活或建筑垃圾不按规定进行清理和外运的,道路未采取经常性保洁措施的;10.未进行全封闭式施工或者封闭不符合有关规定的;9.未编制安全管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其他专项施工方案的。
(5)承包人必须按时参加监理单位、发包人组织的相关会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者,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得到同意,否则按旷会进行处罚。开会迟到30分钟以内者,罚款200元/人次;迟到30分钟以上的,罚款500元/人次;旷会者罚款1000元/人次。(4)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环保、消防安全等事故以及发生寻衅滋事、打架纠纷、偷窃等不良行为,因处理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发包人视具体情况对承包人处以5000-100000元的罚款。(3)承包人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要求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不服从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的合理要求的,出现一次,视情况对承包人处以5000-20000元的罚款,必要时要求承包人停工整顿,工期不相应延长;对于确实不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17.未采取防尘措施,造成较严重的扬尘污染的。16.外脚手架、基坑临边防护、楼层临边防护等安全防护用具不符合本规定的;15.在施工现场大小便的;
(11)承包人未及时配合工程审计单位开展工作的,发包人每发现一次视影响程度处罚承包人3000-10000元。(10)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超期未报审竣工结算资料的,每拖期一个月发包人视影响程度处罚承包人1000-5000元。(9)承包人未按照发包人要求的《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报审资料编制规范》报审竣工结算资料的,发包人每发现一次视影响程度处罚承包人500-3000元;承包人结算资料有重复报审的,发包人每发现一次视影响程度处罚承包人3000-10000元;承包人报审竣工结算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发包人每发现一次视影响程度处罚承包人10000-50000元。(8)承包人相关变更、签证、批价等经济资料,审核、审批依据不齐全或未按发包人要求执行,成果文件偏离实际情况或市场价格较大,未进行正常完善、修正的,发包人每发现一次视影响程度处罚承包人2000-5000元。(7)工程交付使用后,承包人项目经理负责承包人质量维修体系的建立,并主持处理质量维修工作;承包人所负责的施工范围均应成立维修施工小组,项目经理总负责,各维修小组应至少配备管理人1人,土建施工人员1人、安装施工人员2人。如出现质量维修不及时影响使用单位生产,或经发包人检查未按期完成维修的,根据产生原因对承包人给予每次2000-5000元的罚款。各专业分包单位的质量维修管理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连带责任。(6)承包人应按监理单位、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和质量要求提交工作成果。因自身原因提交工作成果时限超出要求者、提交工作成果质量不符合要求者罚款500元/次;再次提交仍不符合要求者,罚款1000元/次。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材料、设备、临时工程协商处理,其他费用发包人不予承担。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前述专用条款有约定的按专用条款约定执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12)审定工程造价与报审工程造价相比,审减率高于25%的,发包人每发现一次视影响程度处罚承包人10000-30000元;审减率高于35%的,发包人将视严重程度将承包人列入企业黑名单。
17.1.5日最低温度-20℃及以下【有约定冬歇期地区冬季停工的除外】。17.1.4省级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预报的持续3日最高温度40℃及以上;17.1.3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为200mm以上;17.1.28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17.1.17级以上的地震;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8.1工程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或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17.1.7由于政府限制类措施导致项目连续停工超7天(含环保治理一级响应、政府突发普遍性停工措施等)。17.1.66小时内降雪量达15mm以上且降雪持续。(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支付的保险均已包含在合同签约价中,发包人不再支付。18.3其他保险承包人若未按合同约定投保,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人员、工程、财产等意外伤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发包人将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的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签约价中。承包人在投标时已自行测算所有保险费用,并已考虑风险因素。承包人的投保范围必须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并与合同承包范围一致。上述保险责任期限自承包人实际进场之日起至实际竣工退场。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适用。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承包人收到按发包人签发的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后,承包人应在2日内测算其成本和造价费用变化报发包人成本管理审核。承包人在工作内容实施完毕后7日内完成工程量签证和清单外价格审批。每月20日承包人应当无遗漏的按发包人要求汇总报送其当月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价格审批,并进入当月形象进度款。承包人未按时限上报其当月已发生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增项的,视为承包人自愿放弃要求发包人支付该增项费用的权利,发包人亦不再受理上述事宜。索赔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20.6补充条款(2)向建设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6、工程结算审计,由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审计或自行审计,基本审计费由发包人支付;对审计差额超过5%的部分,按审减额的5%计取审计费,由承包人支付;审增部分按实际审增额的5%计取审计费,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支付的审计费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款中代扣代缴或在工程结算审定值中直接扣除。5、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在质保期内,承包人必须建立质量维修小组,向发包人驻厂提供保产服务一年,以便及时响应、处理发生的质量问题。4、本项目中钢结构采用的原材料全部应为原平板,不得使用翼板钢。3、承包人在施工阶段中须采用BIM技术,需分别创建深化设计、施工过程、施工竣工等信息模型,满足施工要求。竣工验收后,建筑信息模型整理无偿交付给发包人运维阶段使用。2、施工生活区位置按照发包人统一安排,指定位置搭设。项目部现场办公室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可设置在各自施工单体附近,后续由于外网道路、停车场等施工造成的临时设施搬迁、重建费及材料的二次倒运费已在措施费中包括。施工区、生活区水电费按表计量缴费,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从发包人产权的箱变、给水点接水电的,发生的水电费,每月计量核算且经双方认可,结算时按累计实际发生总费用从竣工结算中一次性扣除。
14、本次合同价款分工程量清单价款和清单外费率两部分。已充分考虑目前图纸虽未设计,但施工过程中补充、完善和变更施工内容以及工艺设备的水、电、气等公用管线的连接。13、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内扣留30万元群体事件保证金,若发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群体上访事件或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形,经发包人核实后,发包人有权在该笔保证金内扣除相应金额的款项代为支付;若未发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群体上访事件或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形,该保证金无息返还。12、发包人有权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要求承包人与专业工程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应积极配合,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11、承包人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服从项目属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开工复工手续,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由施工总承包人统筹管理。防疫各项费用包含自合同签约价中,不另行计取。10、本工程所用施工机械优先使用山东重工旗下产品,进入重汽所有厂区的物流车辆必须为重汽品牌,无条件严格遵守厂区人员车辆进出管理规定,否则造成的倒运费及工期等一切损失均有承包人承担。7、承包人必须落实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以及最新的济南市建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承包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协议书附件:附件17、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有冲突的,执行《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没有规定的,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16、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15、本工程的工伤保险由承包人按项目属地政府相关规定缴纳。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5: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甲限乙购材料品牌表附件3:关键节点工期计划附件2:工程施工界面划分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12:项目考核细则附件11:施工现场管理协议附件10:安全文明施工协议附件9:暂估价一览表附件8: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7:履约担保格式
工程施工界面划分表附件2: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附件13: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单位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备安装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关键节点工期计划(示例)附件3工程施工界面划分表(说明:1、根据招标规划的专业分包计划,据实选择。若以下工程需要专业分包,可参照本表的界面划分,并按照施工图进行细化完善;如果不专业分包,则均由施工总承包负责施工。2、本表中的施工界面仅做参考,应根据设计施工图和实际情况确定。)
序号 | 专业工程 | 专业工程施工界面划分 | 备注 | |
总包完成面 | 专业分包完成面 | |||
1 | 太阳能系统 | 淋浴间全部内容,热水供水和回水管线施工至水箱间立管后水平管2米处设置法兰(含该法兰)。 | 水箱间总包预留法兰后设备及管线、太阳能集热器、水箱、水泵等设备及设备间管线连接;埋地排水管的及附件的施工。 | |
水箱补水管按按图纸与水箱进水阀组连接。 | 水箱进水阀组的安装、调试。 | |||
专业分包施工范围外的所有电气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源配电箱(柜)的安装及进线敷设、设备接地扁铁的预留以及集热器避雷连接等。 | 图纸设计的配电箱至设备控制箱,控制箱至用电点的线缆敷设,设备接地段子与接地扁铁的连接。 | |||
预留、预埋及相关封堵工作和设备基础的施工。 | 设备的安装、调试。 | |||
2 | 油液系统 | 预留相应管线及支架位置。 | 图纸内油液管道、阀门及设备的安装。 | 油液系统包括:柴油、桥油、防冻液、转向液、机油、变速箱油系统。 |
热水管道按照图纸接至站房用热设备,并负责与用热设备连接。 | 安装用热设备。 | |||
压缩空气施工至泵房用气设备厂家指定位置,预留法兰接口。 | 完成用气设备安装,指定压缩空气接口位置,并负责与总包单位预留法兰连接; | |||
专业分包施工范围外的所有电气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源配电箱(柜)的安装及进线敷设、设备接地扁铁的预留以等。 | 图纸设计的配电箱至设备控制箱,控制箱至用电点的线缆敷设,设备接地段子与接地扁铁的连接。 | |||
3 | IT智能化系统 | 除专业分包施工范围外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管定位预留、接线盒定位预留、桥架定位预留及桥架盖板安装、普通支架、抗震支架、防火封堵等。 | IT系统设备、线缆、模块及面板的施工、调试、检测等。 | |
4 | 电动提升门 | 总包单位负责门套、附框施工并将电源接入控制箱。 | 产品生产、加工和安装调试。 |
建筑单体与外网的施工界面划分 | |||
序号 | 专业 | 总包完成面 | 备注 |
1 | 弱电IT | 除总弱电机柜进线外均由总包单位施工,包括预留预埋套管及桥架、室内管线、防火封堵等,预留预埋套管施工至室外第一个手孔井(包括手孔井砌筑) | 此施工界面划分依据合同清单编制范围,为组织施工提供指导意义。在实际施工中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需要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服从配合。竣工结算时以发包人及监理人审核确定的施工界面分界说明为准。 |
2 | 强电 | 除变电所高压进线外均由总包单位施工,包含预留预埋套管、桥架、电缆等。预留预埋管线施工至第一个室外电缆井或出墙2米; | |
3 | 给水(含消防水)、中水 | 总包单位施工至单体外墙2米 | |
4 | 排水 | 总包单位施工至单体外第一个检查井(水封井、虹吸雨水井) | |
5 | 暖通水系统 | 总包单位施工至单体外墙2米 | |
6 | 压缩空气 | 总包单位施工至单体外墙两米2米 | |
7 | 天然气 | 总包单位施工至入户装置与外网连接的法兰接口(含法兰) | |
8 | 消防弱电 | 总包单位负责各个单体内消防弱电系统的施工、调试、消防检测及消防验收(包含预留预埋套管、桥架、防火封堵、室内管线、模块安装、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园区消防弱电外网管路及检查井由外网单位施工,各个单体分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间)至厂区总消防控制室之间的线缆由各单体总包单位负责施工。 |
序号 | 关键节点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注 | |||
单体1 | 单体2 | 单体3 | 单体4 | |||
1 | 开工日期 | |||||
2 | 正负零以下 | |||||
3 | 主体结构 | |||||
4 | 外围护 | |||||
.... | ..... | |||||
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5:甲限乙购材料品牌表说明:此品牌表仅做示例参照,应根据项目定位和建设标准、建设内容进行动态调整附件4
序号 | 主材及设备名称 | 甲限品牌范围 | 乙购选定品牌 | |
土建、钢结构专业 | ||||
6 | 钢板 | 山钢日照(济钢)、莱钢总厂、邯钢、天津钢铁 | ||
7 | 钢筋 | 山钢日照(济钢)、莱钢永锋、莱钢总厂、山东石横特钢 | ||
8 | 型钢 | 镀锌槽钢、工字钢 | 山东石横特钢、黄河特钢、邯钢、日钢、莱钢总厂、津西、天柱 | |
9 | 镀锌钢带(檩条) | 邯钢、上海宝钢(总部)、武汉武钢 | ||
10 | 金属耐磨骨料、固化剂 | 西卡、施贝、安斯福妙乐、巴斯夫 | ||
11 | 防火涂料 | 阿克苏、世安、金隅 | ||
12 | 内外墙涂料 | 立邦、多乐士、三棵树 | ||
13 | 窗 | 型材 | 华建、南山、亚铝、山铝 | |
五金 | 格屋、国强、坚朗 | |||
15 | 石膏板 | 泰山龙牌Gyprov杰科 KNAUF可耐福 | ||
16 | 铝扣板 | 奥普 奥华 友邦 | ||
17 | 铝单板 | 山东七色、上海吉祥、深圳锐铝、东莞金边 | ||
18 | 轻钢龙骨 | 泰山龙牌Gyprov杰科 KNAUF可耐福 | ||
19 | 矿棉板 | 阿姆斯壮美露达 USG KNAUF可耐福 | ||
电气专业 | ||||
1 | 电线电缆 | 宝胜、上上、江南、胜华、华凌、日晖 | ||
2 | 线槽、桥架 | 江苏中环、江苏泰宇、江苏克耐尔 | ||
3 | 灯具(除LED工矿灯外) | 飞利浦、松下、三雄极光、欧普、中微光 | ||
4 | 消防弱电系统 | 海湾电子、青鸟消防、蚌埠依爱 | ||
5 | 应急照明系统(灯具、集中电源和控制器等) | 珠海西默、深圳嘉泰、中川 | ||
6 | 开关插座 | TCL罗格朗、西门子、西蒙、施耐德、ABB | ||
7 | MPP电力专用管 | 联塑、河北献博、河北倬实、河北星杰、河北逸洁 |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承包范围以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若施工合同中有其它保修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3.装修工程为2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双倍扣除。三、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依据工程具体情况而定。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工程结算款的百分之伍(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无。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2、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1、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工程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其它质量保修期延长的,最后一笔返还质量保修金的期限同时顺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且无质量问题,且经工程使用单位或发包人签署质量保修金支付证明后,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的100%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6: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发包人名称):履约担保附件7:
担保人:(盖单位章)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设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年月日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预付款担保附件8: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建设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单位章)
9-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9-1:材料暂估价表附件9:年月日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要求。一、发包人职责为使本项目所签署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附件10安全文明施工协议9-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 专业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金额 |
小计: |
1.严格遵守国家和重汽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承包人职责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划定专区妥善保管之外,使用人员按规定使用操作,并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提供给任何其他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三、责任承担及事故处理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承包人要建立每日进场人员台账《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场人员实名登记表》、填报《建筑工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每日检查情况汇总表》,落实做好项目现场场所消杀防疫记录。11、承包人项目部应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并明确人员职责,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建立和完善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落实人员进出登记测温制度、健康状况日报告制度;建立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现场清理、消毒制度;建立疫情防控宣传和人员入场教育制度;做到防疫物资储备齐全,满足使用需要;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档案;积极参与配合发包人及项目属地政府、社区(村)联防联控工作。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需质量监督部门检查检验的需有对应的在规定期限的检验合格证)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及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所需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四、其他约定4、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2、因发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要求承包人进行施工,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1、承包人负责整个工程进场到完成工程交接竣工退场期间的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包括施工前准备工作、施工过程、各分包单位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及现场保卫的一切安全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5、本协议作为施工工程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承包人应立即安排限时整改,如整改不达标或拒绝整改,发包人或监理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罚金在下期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3、根据发包人要求签订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配合发包人进行建设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资料归档管理以及对建设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验收。2、工程实行分包的,承包人对分包人的施工安全负总责,承包人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依照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均须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发包人:施工现场管理协议附件11或授权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5、施工出入口处应设洗车台、沉淀池,不具备设置洗车台的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高压水枪冲洗车辆,确保驶出车辆冲洗干净,不得污染场区及市政路面。施工途经的厂区道路,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每日安排及时清扫,常态化保持道路清洁。4、在施工现场禁烟区设立禁烟标志,禁烟区内严禁吸烟,保证地面无烟头。3、进场劳务工人及现场管理人员,应配合办理人员出入证,统一着装工作反光马甲,便于区分所属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否则不得准予进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2、在施工区出入口及重点醒目位置,统一设置工程概况牌、施工公示牌(标明项目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负责人姓名及电话,施工工期起止日期等)、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1、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封闭式硬质围挡,并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将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域封闭隔离,原则上应设置不少于两个施工出入口。一、管理要求
11、项目内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即总漏电保护、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和开关箱漏电保护。临时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10、施工土方作业时必须采取湿法作业,配备雾炮、洒水车、喷淋等抑尘设施。装载建筑材料、垃圾或渣土的车辆,必须采取环保车型,防止尘土飞扬、洒落或流溢。施工裸土区域必须百分百密目网覆盖,施工完毕后当日及时覆盖恢复到位。9、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并设置垃圾池指定地点集中堆放;每日下班以前,施工区域必须进行清洁整理,物料码放整齐,废料及时清运,保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8、施工现场重要和危险部位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围挡设施。施工现场的楼梯、电梯、预留口、通道、深基础、坑井、平台、屋面、楼面等一切容易坠落的临边临口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护和警示设施。7、施工现场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搭设各项临时设施,定位堆放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设备并进行标识,并码放整齐、限宽限高、上架入箱、分类挂牌标识,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6、办公区、生活区、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区地面、工地内外通道必须作混凝土硬化处理。
附件12项目考核管理(细则)协议对于违反上述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的,发包人将视情节严重情况,依据双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基建项目考核管理办法》,给予承包人1000-20000元/项的扣除。二、责任考核14、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一周内拆除围挡及临时设施,恢复场地原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13、施工现场的已有设备设施、地下管线、已完工程等,须采取成品保护措施,施工前提前告知报备,施工过程安排人员旁站监督,施工结束及时与相关方交接见证,严禁野蛮施工。12、施工现场应严格建立和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设置消防设施,并使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现场动火时必须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
1.2施工计划编制质量差,屡次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处以2000-5000元/次罚金。1.1施工单位须向监理、项目指挥部按时提交总进度计划、周计划、专项计划以及各节点的控制计划,提交的计划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加盖项目章,否则视为无效提交。对未按要求时间提交的,每拖延一天处以2000-10000元罚金。一、施工进度考核双方同意执行以下考核细则,承包人同意按照下述约定由发包人扣除相应费用作为罚金,具体如下:承包人:发包人:
1.8在周例会或专题会议上,现场项目部要求限期完成的工作任务,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每拖延一天处以5000-20000元/天/项罚金。1.7对于临时工作任务,经现场项目部以书面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向施工单位发出工作指令,要求限期完成,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的,每拖延一天处以5000-20000元/天罚金。1.6工程进度滞后,现场项目部安排加班抢工,对施工单位不响应抢工要求的,不组织工人机械加班抢工的,处以20000-50000元/天罚金。1.5施工单位为完成进度计划应制定有效的保证措施,包括人、料、机等资源投入,作业时间调整等,对人、料、机投入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并对工程进度造成潜在影响的,处以5000-10000元罚金。1.4里程碑节点滞后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以不低于合同额的万分之三/天且不低于1万元/天罚金。1.3周计划进度、专项计划进度、各控制点进度的子项任务未按计划完成,且无正当理由延期的,每一项拖延一天,处以2000-10000元/天/项罚金。
2.4特种作业未能持证上岗、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消防器材未配备到位、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安全绳、高空作业防护不到位、施工现场吸烟等违规行为,每发现一处,处以2000-5000元罚金。2.3“三宝四口”措施不到位,对不正确使用或不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的,予以500元/人·次考核。对“四口”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后仍未整改的,予以5000元/处考核,并每拖延一天处以10000元罚金。2.2对不按时参加现场组织的安全周、月及专项检查的,处以2000-5000元/次罚金。2.1目部或监理单位下达的书面整改文件(包括各类通知单、联系单、会议要求等)未按要求时间整改完毕的,每拖延一天处以5000-20000元/天罚金。二、施工安全文明考核1.9施工进度滞后,对组织抢工措施不力,消极应对、采取考核措施仍不见效的施工单位,将采取公司发函、约谈责任单位企业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将列入黑名单,取消今后项目招标入围资格。
3.2进场材料不合格,进行退场处理并予以警告,重新进场后经检查仍不合格的或材料进场发生两次及以上不合格的,处以5000-20000元/次罚金。3.1未按要求执行样板开路的,处以5000-50000元/次罚金。三、施工质量考核2.7若施工方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不予整改或迟迟整改不到位,且采取考核措施后仍不见效的,现场项目部将要求停工整改,并书面通报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现场处理,对整改效果仍达不到各方满意的,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6对抑尘措施不到位,发生扬尘现象的,处以2000-10000元/次罚金;对被环保、渣土办部门处罚的,除相关处罚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外,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予以加倍处罚。2.5施工单位应每日工完料净,施工垃圾集中清运,道路遗撒污染、施工垃圾及包装物乱堆乱弃等现象,每发现一处,处以2000-10000元罚金。
四、其他事项3.7对于发生较大、重大质量事故的造成严重影响的,除限期整改、返工并承担损失责任外,另处以10万-20万元/项罚金。3.6同一部位、同一施工质量问题,签发第二份整改通知单的,予以加倍处罚,处以20000~50000元/项罚金。3.5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擅自隐蔽的,须打开或拆除后重新检查,并处以5000~20000元/次罚金。3.4对于质量问题不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整改,擅自进行下一步施工的处以5000~10000元/项罚金。在接到监理通知后未在通知时间内完成整改的,处以2000~10000元/项罚金。3.3未经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处以5000~20000元/次罚金。
4.6各单位按本规定受处罚后并不免除按法律法规和合同应承担的有关责任。4.5若经采取考核措施后责任单位仍然消极应对、效果不明显,发包人项目部将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书面发函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列入发包人供方黑名单。4.4对已经发生的考核,若经积极采取措施,最终完成进度节点或整改结果满足合同及项目部要求的,可视情况予以减免、取消。4.3监理单位或技改项目部应于每月20日汇总当月累计考核单,并在各单位当月形象进度款中扣除或从合同履约保函(保证金)中扣除。4.2现场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等发生的考核,由监理单位(如有)出具,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后报送现场项目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即为生效4.1对未按时参加会议、工作执行不力、工作质量不达要求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5000元/次罚金。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一条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责任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13
(二)不准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收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二条发包人的责任(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承包人的责任(五)不准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有关的勘察设计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娶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二)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一)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己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娶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本责任书作为施工工程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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