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采购笔记本电脑、大型打印机等一批办公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dycpy-2023-011
预算金额57万元
招标公司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王玉娟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菲133038270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7
公告正文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采购笔记本电脑、大型打印机等一批办公设备项目竞争性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DYCPY-2023-01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采购笔记本电脑、大型打印机等一批办公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7 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 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采购笔记本电脑、大型打印机等一批办公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采购笔记本电脑、大型打印机等一批办公设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采购笔记本电脑、大型打印机等一批办公设备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 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验的财务年审报告,成 立时间较短不能提供的,应提交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一个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 式自拟);
3.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6 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注:
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6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0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邮件方式发送。提供资料完整符合要求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通过电子邮件 方式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汤阴县中华路与东关路交叉口向东 200 米路南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汤阴县中华路与东关路交叉口向东 200 米路南
七、其他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采购笔记本电脑、大型打印机等一批办公设备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招标条件: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眼动 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采购笔记本电脑、大型打印机等一批办公设备项目 2.2 采购编号:ZDYCPY-2023-011
2.3 采 购 人: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2.4 交 货 期:合同生效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2.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7 质 保 期:3 年
2.8 采购内容:采购一批笔记本电脑、大型打印机、X 光检测仪等,包括所需货物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检验以及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详见采购 文件)
2.9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70000.00 元
2.10 标包划分:1 个标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 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验的财务年审报告,成 立时间较短不能提供的,应提交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一个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 式自拟);
3.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6 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提 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4.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 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支持脱贫攻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5.报名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5.1 时间:2023 年 06 月 27 日至 2023 年 07 月 03 日,每日 08:30 至 17:30 。5.2 方式:邮件方式发送。提供资料完整符合要求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 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5.3 售价:磋商文件 300 元/套,售后不退;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采用转 账方式转入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5.4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授权委托 人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仅提供身份证)(2)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银行转帐凭证。
注:(1)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及回复函加盖潜在供应商公章(盖专用章无效)并将扫描件 传至 404036488@qq.com,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2)扫描件传至采购代理邮箱后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3)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拒绝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 规性负责。
6.投标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6.1 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6.2 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汤阴县中华路与东关路交叉口向东 200 米路南;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开标有关信息:
7.1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7.2 开标地点:汤阴县中华路与东关路交叉口向东 200 米路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黄河大道中段
联 系 人:王玉娟
联系电话:13526140899
采购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濮阳市中原路与濮上路交叉口向东 100 米路南 联 系 人:李菲
联系电话:1330382707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黄河大道中段
联 系 人:王玉娟
电 话:135261408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濮阳市中原路与濮上路交叉口向东 100 米路南 联 系 人: 李菲
电 话: 1330382707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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